那座城市值得歌唱

2017年第7期 | 总第488期

一首《成都》的爆红,让网友们兴致勃勃地玩起了接龙游戏,那就是列举那些歌唱本城的代表歌曲(当然最好歌名中嵌入城市名):北京有汪峰的《北京北京》(郝云也有一首同名歌)、信乐团的《北京一夜》、好妹妹乐队的《一个人的北京》;上海有顶楼马戏团乐队的《上海童年》;香港有陈冠希的《香港地》;广州、深圳暂时空缺;南京有李志的《你离开了南京,从此没有人和我说话》以及《热河》《山阴路的夏天》;杭州有李志的《杭州》;郑州有李志的《关于郑州的记忆》(李志老师真是歌唱城市的好手);大理有郝云的《去大理》;丽江有赵雷的《再也不想去丽江》;拉萨有郑钧的《回到拉萨》;西安有马飞的《回西安》;石家庄有万有青年旅馆乐队的《杀死那个石家庄人》;兰州有低苦艾乐队的《兰州兰州》;银川有苏阳乐队的《长在银川》;白银有张玮玮的《白银饭店》;安阳有痛仰乐队的《安阳》,等等。

歌手们(尤其是民谣歌手)喜欢歌唱城市,因为城市就是他们所生存的水土。这个说法来自歌手周云蓬,他表示,对歌手而言,“过去的水土是你家的河流山川,现在的水土是你居住的城市”。“北京这样一个城市,这么堵车,人这么多,完全可以养出音乐来。人们应该写自己最熟悉的周围的生活,我们的大自然就是北京、上海,你在这个大自然里孕育出新的音乐,是最上乘的武功。”

苏阳乐队的《长在银川》里,描述了歌手和城市的关系:

民谣歌手抱起吉他在阳光下歌唱,

唱着城市里的高房价,

唱着城市里的年月变迁,

唱着城市里的情感围城……

他是我们身边的朋友,

也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歌者。

正是城市民谣所表现的公共记忆和共享经验,让人们获得了集体认同。

乐评人耳帝评价赵雷的《成都》:“它听起来甚至不像新歌,而像上世纪80年代末流行歌的还魂。”耳帝说,赵雷有80年代情结,写这样一首歌并非赵雷刻意模仿的结果,但《成都》能引起大范围的共鸣,在于它所呈现的情感,以及它的曲调。“《成都》的调子极易引发共鸣,一听开头就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它能让人生出一种对市井生活的怀念,你童年住的那个县城、街边的美发店、当地电视台的点歌频道、MTV里穿着比基尼在沙滩边走的女人、夏日晚上遍地的卡拉OK……这些都不专属于成都,你听的是《成都》,但触动你的其实是郑州、沈阳、济南、长沙、保定、绵阳、鞍山……”

李志的《热河》也唱道:“热河路就像80年代的金坛县,梧桐垃圾灰尘和各式各样的杂货店/人们总是早早地离开拉上卷帘门,在天黑前穿上衣服点一根烟/热河路有一家开了好多年的理发店,不管剪什么样的发型你只要付五块钱……”歌手们喜欢怀旧是有理由的,就像《同桌的你》所唱的,“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在步调和心态都很着急的当下回望过去,人们才发现那种“慢”有多么难得。在李志的歌里,南京这条热河路仿佛一块逃脱了时间束缚的飞地,在这里,时间停留在令人感到自在的80年代,以它的缓慢,对抗着现实世界的喧嚣和急躁。

作家和菜头说自己每次听完歌手马飞用陕西方言演唱的《长安县》,都觉得心情轻松了许多,甚至还能找到一丝少年时飞扬的感觉——“骑着38大杠(自行车),在颠簸的县城小路上飞驰而去,一路溅起石子,轮胎后尘埃轻扬。阳光透过路边的杨树,把斑驳的光点投射在风中飘荡的白衬衣上。”《长安县》没有忧伤,也没有爱情,和菜头在多年之后终于感受到它所体现的另一种情绪:“被世界所遗忘了的城镇,生活不再发生任何改变,每个人都无所事事,而所有这一切都隐藏在了欢快的音乐声中。”

英国流行音乐研究者、曾担任水星音乐奖评审团主席的西蒙·弗里斯(Simon Frith)在《迈向民众音乐美学》一书中认为,音乐具备两种社会功能:“提供一种方式,使我们得以处理我们公开的与私密的情感生活之间的关系”“形塑公共记忆,组织我们的时间感”。他还指出:“好的音乐是某种东西的原真表现——一个人、一种观念、一项感觉、一种共享的经验、一种时代精神。”还可以加上一样东西,就是世界观——李志说过,他的歌表达的是一种世界观。正是城市民谣所表现的公共记忆和共享经验,让人们获得了集体认同。

这些歌唱城市的歌,无形中成了当地的“城市宣传曲”。

有书评人将作家丹·布朗戏称为“旅游大使”,说他每出一部著作,就相当于为书中写到的城市做了巨大的宣传,比如《达·芬奇密码》之于巴黎、《天使与魔鬼》之于罗马和梵蒂冈城、《失落的秘符》之于华盛顿、《地狱》之于佛罗伦萨。人们希望跟随书中男主角兰登教授的脚步,到这些地方来一场主题游。确实有数据显示,丹·布朗的这些畅销书为当地带来了大量游客。

同样道理,上文所列举的这些歌唱城市的歌,无形中成了当地的“城市宣传曲”——尽管这并不是创作者的初衷。而且,城市民谣对城市形象的提升效应是显著的。以成都为例,“成都,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这句城市宣传语,就没有赵雷《成都》中的表述来得文艺:“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而且,更难得的是《成都》所带来的网络口碑,这可不是刷水军刷出来的。仅在网易云音乐的《成都》页面上,就有22万多条评论,置顶的一条评论,收获了31万个赞。有听众留下这样的评论:“当初一首郝云的《去大理》,让我义无反顾地背起行囊去了云南。现在听到赵雷的《成都》,好吧,我正在订机票。”

所以那些找不出代表“城市宣传曲”的城市的居民,不免有失落感。自媒体作者“阿富汗奸细”在《你的城市,有人歌唱;你的城市,无人歌唱》一文中写道:“我有点羡慕那些有人为之歌唱的城市,或者说羡慕那些城市里的人。感觉哪怕是作为一个群体被书写下来,也会在那个城市里留下印记。”因为野孩子乐队那首《来到西固城》,让他产生想去这个地方的念头,因为他很好奇,这样一个在同事(他同事是兰州人,西固是兰州的一个远郊区,相当于一个自成一体的小城)口中平淡无奇的城市,怎么会有人为它写出那么动听的歌?而他的故乡扬州,他想来想去,只想到一首《拔根芦柴花》。

和菜头也纳闷,自己最爱的昆明,却没有一首歌是关于它的,也就没有一首歌可以让他在思念的时候歌唱。于是,作为一个只会写字而不会写歌的人,他只能一次次写下这样的句子:“如果你路过我们家昆明,拜托你慢点走,慢点走。我说没有吃到新鲜菌子就可惜了,我说没有看到白云奔马一样掠过天空就可惜了,我说没有感觉到日光泼水一样倒下来就可惜了。记得帮我在那城里坐一晚上,看看姑娘们的背影,看看无边夜色如何从树隙无声流泻满地,终于消散不见。谢谢你!”

“疲惫的日子里 有太多的问题。”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城市值得歌唱?这个问题需要区分两种人群。对于本地人来说,城市再小,只要收纳了自己的记忆,就值得讴歌,比如上述《来到西固城》的例子。因此,每座城市都值得歌唱。对于外地人来说,那些有吸引力的城市、能包容野心与忧伤的城市、让人有梦的城市,也就是“有故事的城市”,更值得歌唱。嗯,所以北京就是公认的“有故事的男同学”?

但城市民谣毕竟不是体量宏大的小说或电影,它所能承载的,无非是创作者的私人情感、城市记忆片段,而不承担反映残酷现实的责任。换句话说,这些歌唱城市的民谣,是自带情感滤镜的:歌手带着个人滤镜去感知城市,听众同样带着个人滤镜,再通过歌手的观察去感知城市,也就是说,他们看到的,是双重滤镜下的城市。这当然谈不上客观,很多情况下是一厢情愿的。

同样在网易云音乐上,一位匿名用户在《兰州兰州》页面上留下评论:“未去过兰州,未吃过拉面,但丝毫不影响我对兰州的向往:仿佛午夜那真的羊群迎着刀子,走向肉铺;仿佛那里才可大口喝酒、大块吃肉;仿佛那里的人随时可以和人拼刀子……在这个意气渐消的年代,兰州是不是最后一个未被攻破的城门?”有人回复道:“不要抱太大的希望,城市总是千篇一律的,不一样的是人心。”

确实,中国城市的现状是:城市建设千城一面,一样的高楼大厦,单看照片根本分不清这是哪座城市;市民为各种问题焦虑——越来越不能承受的高房价、孩子的教育问题(“清华毕业买不起学区房,教育的意义在哪儿”)、对单身人士的恶意,等等。所以,尽管好妹妹乐队的《一个人的北京》所描述的北漂的苦被认为是一种“撒娇”,但还是有很多人感同身受:“你有多久没有看到 满天的繁星/城市夜晚虚伪的光明 遮住你的眼睛/连周末的电影 也变得不再有趣/疲惫的日子里 有太多的问题。”

或许,理性的态度应该是:不仅仅沉湎于在城市民谣里找慰藉,而是正视城市的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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