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24日即将全球同步发售的《史蒂夫·乔布斯传》(Steve Jobs:A Biography)的最后一章,传记作家沃尔特·艾萨克森这样写道。在他看来,乔布斯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他的“浓烈极致”:“这种极致促成了他对世界的二元论观点。苹果的同事们称其为乔布斯的天才/白痴二分法。你不是这个就是那个,有时候一个人同一天就能得到这两种评价。这一观点同样适用于他对产品、对想法,甚至对食物的看法:不是‘史上最棒’,就是差劲儿、脑残、没法儿吃。因此,发现任何瑕疵都可能引发乔布斯一顿咆哮。一道金属涂层、一颗螺丝钉的曲线、一只机箱上蓝色的深浅、一款导航屏幕的直观性——他会一直骂它们‘烂透了’,直到某个时刻他突然称赞它们‘完美至极’。他把自己看做一个艺术家,他也确实是,所以他纵容自己具有艺术家的性情。”
一直以来,人们对他毁誉参半,他的天赋和他的傲慢、自大一样突出,他未必是一个好老板,一个苹果前员工说过,自己在苹果的时光“就是奔波于乔布斯(Jobs)和工作(Job)之间”,每天都纠结于一个问题:WWSD,即“史蒂夫想要干什么?(What would Steve do?)”。他也未必是一个好父亲,1978年他第一个女儿丽莎出世时,他拒绝承担作为父亲的责任,为了撇清关系,他甚至不惜宣称自己“性无能”,孩子不是他的。他更未必是一个好对手,苹果处于下风时他绝不肯承认失势,一旦处于上风,他就会不遗余力打击对手,对于老对手微软和新对手谷歌,这一点尤其明显。
但也正因为这些缺点的存在,他才是个真实的人,而不是一个被塑造得完美无瑕的神。
充满不安全感的老男孩
如果用一个关键词来概括乔布斯的七八十年代,那就是:迷茫。乔布斯曾经嘲笑比尔·盖茨没有禅修和嬉皮士、吸食大麻的经历,否则比尔·盖茨会把产品做得更艺术化一些。16岁,他开始留嬉皮士那种披肩长发,也开始接触大麻。再之后,他找到了一个敢翻墙逃学(全校唯一敢这么做的女生)、也敢和他一起尝试大麻的女孩,她叫克里斯·安·布伦南,是他的初恋女友。
“有一天,我们特意到了一块麦田,就是想吸一点迷幻药。突然间,我感觉整个麦田在演奏巴赫的乐章,那一刻我非常兴奋,感觉自己就好像在指挥交响乐乐队演出一样。”在杰弗里·扬和威廉·西蒙合著的《活着就是改变世界》一书中,记录了乔布斯的这一浪漫瞬间。
因为出生即被亲生母亲送人的身世,乔布斯是个宿命论者。“从更深层次上分析,他的成功是由于其内心怀有一种深切的不安全感,正是这种不安全感使他必须出去闯荡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乔布斯在里德学院时的同学,后来成为他的多年好友的丹·科特克这样说。他的不安全感让他觉得人生苦短,必须赶紧做出一番事情来。他的一个中学同学回忆说,“我们一般人都习惯于稳稳当当地处理自己的事情,但史蒂夫不一样,他紧赶时间,往往用别人一半的工夫就能把整件事做得非常漂亮”。创办苹果后,他则这样跟他从百事可乐挖来的约翰·斯卡利坦言:“我们在地球的时间都很短,我们或许只有机会做几件真正伟大的事情,并把它们做好。我们谁也不知道自己能活多长时间,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感觉必须趁着自己年轻,多取得一些成就。”
他确实在23岁就成为了百万富翁。就在这一年,和他分分合合的克里斯·安·布伦南生下了他的女儿。他的反应很激烈:在女儿出生后探望过母女俩一次、留下“丽莎·尼科尔”这个名字后,他就消失了,既不肯承认自己的父亲身份,也不承担每月385美元的抚养费。在法庭上他不惜宣称自己“性无能”,即便亲子鉴定结果表明,丽莎是他女儿的可能性占94.97%,他还是坚称只要可能性不是100%,就不能证明他是丽莎的父亲。
与其说乔布斯不负责任,不如说他败给了自己的不安全感:他不愿意被传统家庭生活束缚。还有一个可能就是,克里斯不顾他的反对坚持生下孩子这事,不在他的掌控范围之内,这让他很恼火——他显然是希望能掌控一切的。
关于这个女儿丽莎,还有后话:1980年乔布斯研发的新电脑“Apple LISA”,果粉们认为是以他女儿的名字命名。苹果官方否认了这个说法,称“LISA”只是“本地集成软件架构(Local Intergrated Software Architecture)”的缩写而已。乔布斯的亲生妹妹莫娜·辛普森是一个作家,她写小说《一个凡人》(A Regular Guy)时,把乔布斯和女儿的故事写了进去:一个10岁小女孩,开着一辆破旧的福特车去找自己的父亲。小说之外的真实是,乔布斯后来认了女儿,还资助她上大学的费用。
越来越神秘的苹果教主
1983年,乔布斯和歌星琼·贝兹约会。她当年41岁,比他大14岁,还公开宣布她跟一个女人“睡”过。但对他来说,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与鲍勃·迪伦有过一段恋情,因为鲍勃·迪伦一直是他的偶像。这个时期的乔布斯,一方面有了结婚生子的念头,他曾说过,假如琼·贝兹还能生小孩,他一定娶她;另一方面,他的内心深处又抗拒这种想法。他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并不是一个普通人,为什么他们一点儿不理解我?”他的这种纠结,直到1990年遇到劳伦·鲍威尔并在次年结婚之后才消失。
走入家庭生活之后,乔布斯保护个人隐私到了一种滴水不漏的地步。在《活着就是改变世界》中有一小段关于他和劳伦的婚礼的记述:“仪式简单到甚至有些苦行僧的味道……宾客和新娘走入时,熏香正在燃烧。没有婚礼的钟声,而是吟诵佛经的旋律。”但除此之外,媒体没有挖到什么猛料。2010年,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做过一项调查,69%受访美国人自认对乔布斯知之甚少,甚至无法对他形成看法。
他和劳伦结婚的缘由,还是他去世后才被披露的:“我在停车场,车钥匙已经插上。我问自己,‘如果这是我人生在世最后一天,我是愿意开一场商业会议,还是同这个女人一起度过?’我跑过停车场,问她是否愿意与我共进晚餐。她说好。我们一起走进市里,自此一生携手。”——这个说法听上去很不乔布斯,倒更像是公关帮他准备的标准答案。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对自己和劳伦所生的三个儿女,显然比对丽莎上心。沃尔特·艾萨克森问过乔布斯为什么要请他撰写传记,乔布斯的回答是:“我想让我的孩子们了解我。我不经常在他们身边,我希望他们知道这是为什么,并理解我做的事情。”而且他对孩子们慈祥多了,他每周会接小学生到他家过周末,有一年万圣节,一个受邀到他家做客的孩子跟他说谢谢,他这样回答:“谢谢你购买iPod Touch,我理应为客户服务。”
“我愿意认为在一个人死后有些什么依然存在。如果你积累了所有这些经验,可能还有一点智慧,然后这些就这么消失了,这么想会觉得奇怪。所以我真的愿意相信会有些什么留存下来,也许人的意识会不朽。”这是他留给这个世界的谢幕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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