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看美国1959年的黑白电视剧《阴阳魔界》,其中有一集叫 《停留在威洛比》(A Stop at Willoughby)。
男主角是一个投资公司的中层,整日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和如今那些“逃离北上广”的年轻人一样,他也有逃离大都市的梦想:每天他坐通勤火车上下班的时候,打盹后都会“穿越”到一个叫威洛比的小镇。这个小镇还停留在19世纪,有着优美的田园风光、安静祥和的生活氛围。他多次犹豫是否要逃到这个小镇。终于有一天,他在被老板训斥之后,选择了逃到这个小镇。影片的最后,镜头一转,警察从车站带走了跳车而亡的男主人公的尸体。我们才知道这个小镇,只是男主人公一厢情愿的幻觉。
“真正的英国人是个乡下人。”
我总是对英美人那种对小镇和乡野的渴望心生感慨。之前在欧洲的爱尔兰待过一段时间,每次从那里去欧洲大陆的城市旅行,就感觉对比鲜明:欧洲大陆的城市密度更高,更加紧凑,采用公交+步行的方式就可以逛遍全城;而深受英国影响的爱尔兰城市,则是低密度的发展模式——城市摊大饼一样,漫无边际地向郊外蔓延,公交不发达,没有汽车寸步难行。当时我就觉得,是不是英美国家都有这种城市传统?
后来在加拿大遇到一个城市规划理论的教授,聊天时他提到了英语国家这种反城市(anti-urban)的传统。仔细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对乡野的热爱,对市中心的逃离,可以说是英国根深蒂固、历史悠久的一种文化传统。
在欧洲大陆的希腊、罗马创造繁荣都市文化的时候,英国人都住在乡间。在中世纪,地中海沿海城邦国家的贵族们,纷纷在城市中心住起公寓时,英国的贵族们在乡间建立城堡和豪宅。千百年来,英伦三岛有着与生俱来的对乡野的眷恋。济慈、华兹华斯用诗歌赞美田园风光,简·奥斯丁的小说描绘了贵族在乡野间别墅中的风情画卷。《英国人》一书作者杰里米·帕克斯曼认为,“在英国人的脑海里,英国的灵魂在乡村”。他这样断言:“英国人坚持认为他们不属于近在咫尺的城市,而属于相对远离自己的乡村,真正的英国人是个乡下人。”英国的这种乡村生活的形象深入人心,连林语堂都说: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里安装着美国的水电煤气等管子,有个中国厨师,娶个日本太太,再找个法国情人。
在造园艺术上,代表着英伦审美风格的英式园林,和代表着大陆审美的法式园林截然不同。前者看上去杂草丛生,竭力创造一种自然生长的环境,弯弯曲曲的小径让人有如在乡野中漫步;后者看上去规规矩矩,处处体现出人为雕饰的匠心,对称或放射型的轴线代表着权力的威严。
乡村文化在美国生根发芽,成了开拓进取的美国精神的象征。
这种对田野的热爱,深深地嵌入了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的基因之中,并被前往北美的移民在美国发扬光大。美国诗人惠特曼对美国的歌颂和赞美,就是建立在乡野的空间之上的:“长期准备着的天然田野和休耕地,无声地循环演变。”惠特曼代表作《草叶集》,正如诗集的名字那样,草叶自由生长,不需要人为的剪裁和培育,象征着自我、创造。诗集通过对北美壮丽的田野风光的描写,深刻地勾勒了美国的民族精神:
交错着的粮食丰足的大地哟!
煤与铁的大地哟!黄金的大地哟!棉花、糖、米谷的大地哟!
小麦、牛肉、猪肉的大地哟!羊毛和麻的大地哟!苹果和葡萄的大地哟!
世界牧场和草原之大地哟!空气清新、一望无垠的高原之大地哟!
牧群、花园和健康的瓦屋之大地哟!
吹着西北哥伦比亚风的大地,吹着西南科罗拉多风的大地哟!
东方切萨比克的大地,特拉华的大地哟!
安大略、伊利、休仑、密执安的大地哟!
古老的十二州的大地哟!马萨诸塞的大地哟!佛尔蒙特和康涅狄格的大地哟!
整个美利坚大地,犹如巨大的农场,吸引着英伦三岛的移民前赴后继地到来。乡村文化在美国生根发芽,成了开拓进取的美国精神的象征。特别是在中西部和南部的传统农村,这种文化一直传承至今。美国大选中,特朗普对希拉里的胜利,从选民的分布来看,可以看作是中西部传统的、乡村的文化,对东西海岸国际化的、都市的文化的胜利。
自工业革命以来,城市化成了全球各地无可避免的历史进程。既然不得不进城居住,那么低密度、高绿化率、接近自然的郊区,就成了英美都市人最好的逃避空间。而郊区化和逆城市化,最早也是从英美开始的。在近代史上,随着大英帝国在全球的征服之路,这种传统席卷全球的英语国家,从英国到爱尔兰,到美国和加拿大,到澳洲,再到南非……郊区“suburbia”一词,早已深深融入英语国家的生活与文化之中。伴随着好莱坞影视传播的能量,郊区在流行文化上发扬光大。大house,私家后院,一人一辆私家车,这种被认为并不环保低碳的生活方式,却一直是英语国家中产阶级的标签。这也是现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移民对于“美国梦”最直观的印象。在我国各地的城市,随处可见花园洋房的广告,叫“加州庄园”之类的名称,其实就是典型的本土化中产生活模板。
对郊区化影响最大的,还是二战后美国的莱维顿模式。二战后,大批士兵返回美国本土,对住房的需求暴增。一个开发商在长岛建立了一个叫莱维顿(Levittown)的社区,用低成本、批量化的方式,快速建造了大量标准化的别墅住宅。这种开发模式迅速被推广到全国各地,并随着当时的机动化交通的发展发扬光大。私家车开始普及,高速公路大量兴建,婴儿潮造成了对大房子的需求,从上世纪50年代起,美国就启动了这种低密度郊区化的快速扩张模式,并且一直持续至今。
作为一个新兴国家,美国大部分的城市空间,都是近几十年以这种模式建成的。到访过美国和欧洲的中国游客,往往会发现欧洲大陆的城市历史建筑更多,也更紧凑,而美国的城市除了市中心几栋高楼,绝大多数建筑都不高,住公寓的人更少。这种低密度的城市发展方式,起源于二战后的美国,但本质上是从多年前的英国发的芽。
对于英语国家来说,郊区就是在时代的风中飘来飘去的塑料袋,深深地代表了他们的灵魂。
因此,如果想了解英美国家的城市,必须从郊区、卫星城和外围的小镇入手,而不是繁华的市中心(downtown)。千万别被电视上灯火辉煌的曼哈顿给骗了,除了纽约、波士顿等少数城市,绝大多数美国城市的人们,都生活在无边蔓延的郊区之中。
许多刚到美国的中国留学生,觉得极其不适应:明明电视上看美国是那么繁华,怎么来了之后发现这里就是个大农村呢?于是留学生们纷纷给自己学校所在的城市起名叫某村,比如亚特兰大叫“亚村”,休斯敦叫“休村”……此外,这样的郊区,是步行者的地狱,却是小汽车的天堂,难怪美国被称为汽车轮子上的国家。几乎每个人都开车,还都是大排量的车。在美国和加拿大,常常见到十来岁的瘦弱小姑娘,开着一辆皮卡呼啸而过。而对于初来乍到的留学生来说,学车和买车,也成了留学生活的头等大事。
这种低密度的郊区蔓延模式,使得城市大部分区域相当同质化。连绵不断的别墅区,看上去几乎一样的房子和街道,大量的断头路(cul-de-sac),让外来者非常容易迷失在这看似美好的郊区。我曾经有一次,坐在公交车上在漫无边界的郊区兜兜转转。一个小时后我从梦中醒来,发现似乎还在同一个街区。特别是对于美国、加拿大这样的移民国家,很多城区连名字都一样。打个比方,几乎每个城市郊区都有个叫Richmond的街区,有条叫King Street的路,路的尽头有个叫Ashley的姑娘。
随着经济的繁荣,家家户户都在郊区买了大房子安定下来,接下来可能就觉得无聊了。从电影《革命之路》《美国丽人》,再到美剧《绝望的主妇》,郊区生活往往被描绘为宁静、祥和,但又缺乏激情,代表着中产阶级安稳又乏味的生活特质。
媒体的宣传,可能更多的是一种无病呻吟。在现实中,人们依旧用脚投票,选择居住在郊区。哪怕城市越来越大,花在通勤的时间越来越多,对于世世代代居住于郊区的英美人来说,想要放弃郊区生活,几乎是不可能的。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英美一直在推动以紧凑发展为导向的新城市主义,却收效甚微。
低密度的城市蔓延仍旧是英美城市的最显著特点。我的一个加拿大朋友,博士论文写的就是加拿大城市高密度发展的必要性,提出通过各种政策,鼓励市民到市中心购买高层公寓。但私下里他却对我说,自己将来成家,还是会到郊区买别墅,因为那样才有家的感觉。“我爷爷就是那样生活的,我爸爸也是那样生活的,我想那也是我的生活方式。”他这么对我说。任何一种生活,一旦成为文化和传统,那么必然是根深蒂固的。
在20世纪初,全球城市化伊始,许多学者开始展望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当时英国的霍华德提出了田园城市的思想,试图在城市外围建立田园城市,融合城市生活和乡野环境的优点。而欧洲大陆的柯布西耶,则提出了光辉城市的模型,希望推平老城区,建立摩天大楼,最大限度地促进人口的高密度集聚。现在看来,这些不同的城市发展思路,都有着其文化传统的原因。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美英国家人民对郊区生活的向往。即便在今天,很多富人还愿意在远离城市几十公里的郊外小镇买大别墅,然后每天开车一两个小时去市中心上班,周末则把时间花在和家人一起郊游、修理后院花草之上。这种通勤方式,让我想起了同样每天花大量时间在通勤上的回龙观、天通苑的青年们。不同的是,我们那些在郊外买房的人,都是因为没钱在城里买房子,而被迫去城市外围居住的。
描述美国郊区典型中产阶级生活的电影《美国丽人》,里面有这样一段情节。孤独、内向的男孩把女孩带到自己家里,向她展示自己拍的DV:一个塑料袋被风吹起,随风在空中漫无边际地飘荡。他对女孩说,塑料袋是有灵魂的。“我们的生命是不是也仅仅如此而已?”他问女孩。看到这一段的观众,都和局中人一样会有莫名的触动。
对于英语国家来说,郊区就是这样的塑料袋,在时代的风中飘来飘去,但却深深地代表了他们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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