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居纽约将近30年的张北海先生在《大苹果》一文中说,纽约为什么又叫“大苹果”,几乎每个纽约人都以为是上世纪30年代黑人爵士乐手的首创。他们在各地巡演,把要去的市镇称为苹果,去演出赚钱就像摘苹果;纽约是巡演中最重要、赚钱最多的一站,因此被称为“大苹果”。纽约历任市长无论是私下还是对外宣扬纽约的时候,也一再援引这个说法。但张北海说,根据一个名叫巴利?帕皮克、喜欢刨根问底的纽约人的考证,“大苹果”最早是纽约赛马专栏作家约翰?菲茨杰拉德在1921年5月3日的一篇报道中使用,菲茨杰拉德后来解释,这一说法来自两个黑人马夫的对话。
先是约翰?菲茨杰拉德持续不断地在赛马专栏中称纽约为“大苹果”,接着是其他记者在非赛马题材报道中跟风使用这一说法,而30年代流行的歌曲《大苹果》(The Big Apple)、以及同名酒吧,让“大苹果”的说法得到普及。到了70年代初,纽约市观光局长查尔斯?吉列特推出一系列以“大苹果”为主题的城市营销策划方案,以官方的形式认可了“大苹果”这个说法。
张北海说,他和其他纽约人一样,第一次听到巴利?帕皮克的考证结果时,半信半疑,因为“大苹果”的爵士乐起源太深入人心了。1997年,纽约市历史地标保存基金终于接受了帕皮克的研究发现,将约翰?菲茨杰拉德的故居,曼哈顿百老汇大道和西54街交叉口命名为“大苹果街角”,以此纪念这位最早给纽约取了“大苹果”外号的专栏作家。
不过事情还没完,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哥伦比亚市的市长一口咬定,“大苹果”既非源自黑人爵士乐手,也非源自黑人马夫,而是源自该市一家叫“胖山姆”的夜总会在20年代创始的一种流行舞步,并公开指控纽约剽窃了他们的文化遗产。当然,绝大多数人不会同意这一点。正如约翰?菲茨杰拉德当年所说,“只有一个大苹果,就是纽约”。就像“Sex and the City”中的“the”不可或缺,说到“大苹果”时,也必须加一个“the”,“the Big Apple”,是特指而不是泛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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