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之美没有标准,但它有两路:一是繁复之美,一是简洁之美。在古代,《庄子》是繁复之美,《论语》是简洁之美。近代白话文学中,张爱玲属于繁复之美,而周氏兄弟尤其是周作人则属于简洁之美。
而汉语写作本身又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写作方式中作者是紧张的,第二种方式里的作者是放松的。鲁迅的文章带有紧张的气氛,周作人的文章则是放松的。论紧张的程度,鲁迅的文章很像诗,诗都是紧张的,不会太放松,不然就成了顺口溜了。鲁迅骨子里是位诗人,他的文章有一种力度,也带一些黑暗的东西,甚至紧张到有点痉挛的程度。周作人正好跟他相反,骨子里是位哲人,他写文章如同聊天,放松而不紧张,所写的文章从我们的角度看其实是一种最容易的写法,但又是最难的。
一般我们写文章有一个习惯,就是老想着读者,这个很像讲演,讲演的时候老是想看观众或听众有什么反应。他们如果听着没意思,你就得说个笑话,讲句警句,来调动下情绪,这一类文章就是“讲演式”的。周作人的文章坚决反对这种写法,他的文章写法是“漫谈式”的,就像普通朋友间的聊天,把自己的意见平平白白地说出来。他选择的是非对象化的写作,没有假想如何去调动陌生的听众的情绪和兴头。这种非对象化的写作,可以追溯到《论语》、《颜氏家训》,但周作人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把这个事情说清楚的——写文章不能像讲演,有什么就说什么,没必要去渲染去夸大去故作高深。这个贡献非常之大。
周作人的写作方式是我最喜欢的,而他的文章本身就是中年人的文章,不太属于年轻人。年轻人说话有时候会去想一些惊世骇俗的词句,希望引起大家的关注。而周作人不在乎这些,觉得无所谓,你爱听不听,有什么反应无所谓,自己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这本身就是一个中年以上的人的心态。
所以就像那种说法,“年轻人读不出周作人的好,要到中年之后才觉得他的文字有味道”。人到中年才能理解周作人。年轻人看了可能觉得没什么意思,到了中年以上的人反倒觉得年轻人觉得有意思的东西没有意思了。
张爱玲依旧是中国最优秀的白话文小说家。
第一代白话文作者都具有很深的古文功底,胡适、陈独秀等人受旧学的影响很深,鲁迅也是从尝试写《我之节烈观》、《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之类文章开始,到后来他的白话文写作才日趋成熟。
我觉得最好的白话文作家是周氏兄弟和张爱玲。但他们三个人又不太一样。张爱玲的语言除了句式复杂,很重要的一点是她没有受“翻译腔”的影响。我一直觉得,她是中国最优秀的白话文小说家。
语言分生和熟,好的语言不能太生也不能太熟,两者要保持适度的比例。汉语不能写得太涩,也不能写得太流,不然就没有什么美感了,在“通”的基础上,涩味和简单味相互调和。最好的还是周作人,他的文章看似简单,却有股涩味,让人读了回味无穷。胡兰成的语言偏生偏涩,并不是白话文的极致,只是其中比较优秀的一家。
在鲁迅、周作人和张爱玲笔下都能找到汉语语言之美的典范。譬如,张爱玲的作品《重访边城》的结尾就是一段非常精彩的文字:
“忽然空中飘来一缕屎臭,在黑暗中特别浓烈。不是倒马桶,没有刷马桶的声音。晚上也不是倒马桶的时候。也不是有人在街上大便,露天较空旷,不会这样热呼呼的。那难道是店堂楼上住家的一掀开马桶盖,就有这么臭?是真还是马可孛罗的世界,色香味俱全。我觉得是香港的临去秋波,带点安抚的意味,看在我忆旧的分上。在黑暗中我的嘴唇牵动着微笑起来,但是毕竟笑不出来,因为疑心我跟香港诀别了。”
这段文字写得特别好是在于:第一,没人敢去写“屎臭”,汉语里大家都比较避讳这些内容,而张爱玲什么都敢写,什么都能写好,到了晚期更是无所畏惧。第二,她把这些写得这么深沉,这么触动自己最深的情感。因为她太热爱香港这个地方了,舍不得离开,当她要走了,闻到一股臭味,使她觉得她必须离开这里。“临去秋波”这么深的理解,她用这么简洁干净的文字委婉地表达出来,十分难得。这样的好文字,现代人很难写出来。
就喜欢王朔那种去“文人腔”的口语语言。
说到当代作家,我最欣赏王朔,他的小说像说话一样直白,是真正口语写作的作家。这种完完全全的白话写作十分难得,其他作家或多或少都带有点“文人腔”,被称为京派文学代表人物的老舍,他的文章里还是带有大量的书面语和学生腔。
写文章至少在语言上不能考虑读者,不能老想着怎么吸引眼球,吸引眼球是写作最大的敌人。而王朔在当代文学里是第一个持有“你爱听不听”这样态度的人。除了他最早期的几部作品以外,其他的像《顽主》、《千万别把我当人》、《玩的就是心跳》都能体现这种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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