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竽充数”的寓言人人皆知,翻出这个老故事,因为在新时代,它亟需进行新的解释。
现在的各行各业,如果比作乐队,十个乐手中滥竽充数者可能达八九人,真正的乐手仅一二人而已。由于滥竽充数者构成占绝对多数的“滥人谷”,就必然形成人口政治。滥人谷因而制订自己的游戏规则及“滥”文化标准,那些不滥的人就得遵守“滥人谷”的法则。更可怕的是,滥人们选出了自己的学术代表,写出了学术史或艺术史,在一个更滥的群氓社会推出了自己的“滥明星”,并形成了挥之不去的有关“滥文化”的时代记忆。
自2005年至今当代艺术的大发展、大繁荣时期,“滥竽充范”成为艺术社会病态转型的一个典型现象。当代艺术的从业人员(艺术投资、收藏、经纪、画廊、拍卖、艺媒、博览会)由原来的不足两千人一夜之间扩展到数十万人,但新加盟的人中,90%不懂艺术,这就构成一个“滥竽充范”的人口政治。这群滥竽充范者遍布艺术行业的每个环节,自成一个体系,形成自己的体系文化,建构当代艺术的伪正统以及典范。他们形成商业恶炒的“滥模式”,推出自己的“滥油画”明星,写自己的“滥艺术史”,策划自己的年度“滥大奖”或“滥权力榜”,办自己的“滥艺术”杂志或“滥网站”,开设自己的“滥画廊”或“滥美术馆”,培养自己的“滥策展人”或“滥批评家”。
这就是所谓“滥竽充范”的滥文化年代。滥竽者充当典范,中国的现代史上有不少例子,比如陈寅恪身陷“文革”群氓中,红卫兵成了时代典范,陈寅恪反而像一个滥竽充数者。现在,则是地产大亨、艺术奸商、三流文人上电视、出书、演讲,大谈国学、孔子、传统和文明,充当文化的“典范”。
在过去的一年,艺术圈乃至全社会为文艺批评缺失痛心疾首,但在一个“滥竽充范”的年代,文艺批评乃无用之用。文艺批评的无用在于“滥竽充数”在这个年代恶化为一种“滥竽充范”。前不久,一个年轻网友在我的博客上对我苦苦规劝,他觉得我的批评文字处处语带讥讽,缺乏大家风范,对搞艺术的人不够仁厚。我回答,批评家不是耶稣或孔孟圣贤,专职替人献身或对社会只唱好不唱衰。我信奉毛主席一句语录:“对敌人要秋风扫落叶一般无情,对同志要春天般温暖。”艺术圈的“滥竽充范”者称不上敌人,但十足“奸邪恶”之徒,对此三种人,绝不可“你打我左脸,我把右脸也让给你”。
有一年轻人问我,单位里总有人挤对他,他并未得罪过别人,为何同事如此恨他。我说,专门挤对比自己优秀或成功的人,叫“恶人”;但“恶人”还不算最坏的人,最坏的人是,这个人内心可能十分欣赏你,但出于个人野心拼命挤对你。此外,艺术圈还有一种“奸人”,其艺术水平有限,内心清楚自己达不到大师水准的,但仍要在社会上冒充大师,拼命在社会上使价格和名声获得大师地位。
在鲁迅的时代,中国社会的诸多领域甚至在文艺界,即存在“奸邪恶”三种人。鲁迅为之恶斗的就是这些人,为此他不惜以毒攻毒,横眉冷目。不过现在鲁迅再世,恐怕也斗不过来了,因为奸邪恶之徒的繁殖速度越来越惊人。
对艺术圈的“奸邪恶”之徒,文艺批评实际上是“无用之用”。这些人是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的,但明知不对还是照样干;他们甚至知道什么学术、什么人是值得尊重的,但明知此事此人值得欣赏,却仍要诋毁之。文艺批评对这种邪恶的国民性是起不到赶尽杀绝之效的,即“无用”。因为你所批评的事情,那些人心知肚明,却照做不误,这即是国民性中最“奸邪”之部分。
中国的大多数人是善良的,他们想不通怎么可能存在这种人:内心欣赏一个人却去诋毁这个人,明知道这么做不对却照做不误。因为国人的善良,这种奸邪之徒屡屡得逞。鲁迅的事业未竟,对于奸邪之国民性,惟有对之无情讥讽,这种风格的文艺批评即便是“无用之用”,仍有可取之处。其“有用”在于,批评的修辞及透彻的表述仍然是有力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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