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时代文盲们认为名字是身体的一部分,弗洛伊德分析:原始人认为名字被别人知道后,力量会被分走。这很恐怖——你知道我名字后,边上再写上凤姐的话,难道是要我和她?当然,写王熙凤姐的话可以原谅。这就是避讳心理的产生。到了文明时代则演变成对祖宗、神灵以及权威不受侵犯的观念。
避讳大概起源于周,战国开始发展,秦汉时代形成制度,至唐、宋和清不断完善。总结一句话:不许看不许听不许说,许三多郁闷了。《说文解字》说:“讳,忌也”。对帝王或尊长不能直呼其名,遇帝王尊长之名,须回避使用该字,即为避讳。搁现代就是晚宴上不能“撞衫”。不小心撞上怎么办?秦朝“敢有有弗更,赀二甲”,罚两套甲胄。《唐律》规定:“犯讳者徒刑三年。”到清朝严重到砍脑袋。真砍,若英文i犯忌,就变成l了。
帝王或圣贤的名字叫公讳,不管是官名、地名、人名,遇上必须改。唐朝为避李世民讳,将中央六部之一的“民部”改称“户部”。杭州旧名“虎林”,为避李渊祖父李虎的讳改成了“武林”。宋朝宰相文彦博本姓敬,敬氏因政权交替不停改姓,开始避后晋石敬瑭讳(石敬瑭下令让敬姓离婚拆成“苟”、“文”二姓)改姓“文”,到后汉改姓“敬”,入宋,避翼祖讳又改姓“文”——钟摆似的在两姓间疯狂奔跑很不淑女很不“文敬”。
除了皇上,圣人的名讳也要避。从雍正到民国,姓丘的要改成“邱”,胤禛说你们不配用孔圣名字做姓,改!可怜丘家人挂了两百年的假耳朵,脑袋都是歪着的,很可爱的样子。更搞笑的是在中国极为少见的音译名避讳:广东有小子叫洪火秀,后来信了上帝,为避神讳将名字改成了洪秀全——因为书里面上帝的名字是:爷火华。
避讳中“家讳”规定,父祖之名子孙绝不能用不能说不能写,司马迁《史记》里只要有“谈”都写成“同”,就是避父讳。苏东坡祖父名序,凡遇“序”字都改用“叙”。也有例外,王羲之儿子分别叫玄之、凝之、徽之、操之、献之,就没避讳。胡适认为“之”是虚词可以不避,陈寅恪说琅琊王氏所以不避是因为他们都信奉五斗米教。这个教派用“之”来做暗号——是暗号也是徽章,他们社团交“五斗米”就能满墙画“之”。佐罗交了三斗,所以只能山寨画“Z”。
犯了避讳,具体怎么办?头顶避雷针装天线宝宝?陈垣在《史讳举例》说:“避讳常用之法有三:曰改字,曰缺笔,曰空字。”一是改字,即用同义或同音字代替本字。晋朝避司马师的讳最麻烦,师这个字意思太多,军队、人多、长官、先生、都邑……它全兼职干,所以改字也特多,晋朝用“帅、兵、军、众、宰、傅、司、官……”来做它的马甲,流窜犯似的一堆假名,一堆马甲,个个都是它,个个都不是他。
二是缺笔,用本来的字写,但缺笔画以示尊重。李世民的“世”就被写成过“卅”,这“卅”字瞅着活像一捆稻草,世民由皇上直线沦落成草民。玄烨的“烨”最后一笔为避讳也被干掉……《通鉴纪事本末》里北宋皇帝最后一个笔画全部干掉,可怜赵匡胤,一个胳膊被卸掉,活生生杨过造型。日本明治时代也这么干,几个皇上的名字都缺笔。好在没有皇上名字叫“个”,不然干掉最后一笔,由皇上直线沦落成太监。
三是空字,将本字空而不写,或者写“某”字,或直接就写“讳”字。汉景帝在请求立他当太子时写的就是“子某最长,纯厚慈仁,请建以为太子”。许慎的《说文解字》,“秀”字下不解释只留“上讳”二字。这还不错,最怕是用空格。宋武帝刘裕常年被人写成刘□,他若叫刘裕水,纸巾厂高兴了。若用此法写完中国皇帝名字,那么页面全是□□□,整个洁本《金瓶梅》了。
当然这是扯淡。除了开国君主的名字终朝不许触犯,本朝君主七世以内须避讳,七世以上可不避,只有宋规定七世以上的君主名仍须避讳。不过改朝换代新公司马上让这些规矩滚蛋。所以,所以我们还是可以看略删减的《金瓶梅》……流着口水,庐山瀑布一般的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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