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壬辰年(1892)的夏天,通政使司参议殷如璋,一位正五品的小京官获得浙江恩科乡试主考官的肥差,他与随从浩浩荡荡打着钦差的旗号顺着京杭大运河南下。
此时,正在绍兴丁忧(母亲去世回家居丧三年)的内阁中书周福清知道了这个消息。殷如璋与周福清是同年进士。周福清的儿子周用吉此年正好要参加恩科乡试,老周便动了心思。他出面,带着绍兴马、顾、陈、孙、章等五家秀才的诉求,去找殷如璋打通关节,好让这些秀才中举。
七月二十七日,殷钦差的官船抵达苏州码头,周福清的船早在两天前就等候于此。周福清拟好一封书信,里面有考试暗号“宸忠”“茂育”。也就是说,只要殷如璋看到这几个词,就是受托之人,点出来中举就是了。另外,信中还有一张写着“洋银一万元”的纸。
老周派下人陶阿顺前往送信,他嘱咐说,先把自己的名片递进去,殷钦差接见时再递书信,如果钦差不见,再投信函。陶阿顺缺心眼,把主家的嘱咐忘记得一干二净,到了官船就把名片、书信一起递了进去。
恰好这时,殷如璋正与副主考聊天,他看到名片、书信大概知道什么事,但有他人在并不好当场打开,就把信放在一边以示不在意,并让送信人回去。谁知道陶阿顺当场就嚷嚷:此信关系银钱,怎么不给个收条?
这还了得,殷如璋气急败坏,立刻把信让副主考打开,结果事情败露,周福清也因此锒铛入狱,差点丢了性命。这位周福清不是别人,正是大文豪鲁迅的爷爷,这也是周家家道中落的开始。
在这样一起科举舞弊案中,周福清、殷如璋由一些看不见的规则勾连在一起,假如没有一系列的阴差阳错,事情可能就在神不知鬼不觉之间办成了。科举舞弊在古代历来是重案,一旦发现,掉脑袋司空见惯。干系如此之大,周福清凭什么敢请殷如璋帮忙,殷如璋又为什么有可能帮忙?
“背景”和“关系”是熟人社会的通关秘笈。
费孝通总结传统中国是熟人社会,其特点是人与人之间有着一种私人关系,人与人通过这种关系联系起来,构成一张张关系网,“背景”和“关系”是熟人社会的通关秘笈。
周福清与殷如璋之间发生的科举舞弊案,是典型的熟人关系引发的案件,通过分析这个案件,可以从中了解熟人社会的熟规则。
1.殷如璋是能够左右秀才中举的乡试主考官,这是他的背景。按照学者洪振快的说法,这是古代官员的“合法福利权”。
2.周福清与殷如璋是同年进士。同年进士相当于今天的大学同学,在古代的官场上,这是一种强关系的朋友圈,我们姑且称为“强圈”,在官场上互相照应几乎是理所当然的事。所以,当殷如璋看到名片之后也就心领神会了。
3.即使是熟人,周福清也需要送上一万块大洋打通关节,以图完成“利益互换”。这是熟人社会中利益流动的默契。
4.信任。“强圈”的规则更加紧密有序,因此也有更高级的“信任”。陶阿顺打破了这种信任,因此造成了殷如璋为了自保而“拒绝”。
无独有偶,明末名士张岱的叔叔张炳芳身上也发生了相似的事。张炳芳时为明朝崇祯年间首辅周延儒的心腹幕僚,一次,广东巡抚许芳谷派人送了一万两银子给周延儒,委托张炳芳为中人。这差官着急要回音,径直找到周延儒,周过问此事,张炳芳回答:“这名广东差官做事不靠谱,现在纪委(锦衣卫东厂)盯得那么紧,您要赶紧打发他走。”周延儒十分赞同。
过后,张炳芳写了一封书信封好,让差官带回广东给巡抚大人,信中实际上是将事情和盘托出,建议杀了这个办事不牢靠的差官,结果许芳谷果然立刻斩了差官。日后再去贿赂的人,钱一交人就走,没有再问的了。
两个案子非常相似,都是破坏了传统社会中的潜规则。在后者中,因为牵连的是当朝首辅,所以使用的手段更加狠辣,直接杀人灭口。陶阿顺的幸运也许仅仅在于事情当时就公开了,他被抓住送官,因为是重要证人,因而得以保全性命。
熟人社会与契约社会最大的不同是,熟人之间的诉求和应承很多情况是没有契约保护的。
“强圈”“利益互换”“默契”“拒绝”,殷如璋与周福清之间的背景与关系构成的规则,我们将其称为“熟规则”。它是调节熟人社会的规矩,熟规则是中国传统社会中最重要的潜规则之一。
1.互利。熟人社会中首要的熟规则,是互补性的关系,比如上面所说的殷如璋有权力提供“合法利益”给秀才,这便构成了殷如璋可供交换的利益。
在地位与能力对等的情况下,熟人间会在关键时刻相互提供利益输送。这种情况不经常发生,但一定是在关键时刻。平时他们一般会通过礼尚往来维持关系。
在互利的规则中,利字是当头的,可以把它解构成出让的权力或利益,这是熟规则的元规则,是利益交换的源头。
在中国的官场,权力寻租是历来有之的元规则,直到今日仍未改变。
2.朋友圈。熟人社会首先是由各种各样的圈子组成的,比如传统中的四大关系:同乡、同窗、师生、亲戚。
要想在熟人社会中获得利益必须获得他人认同,你必须是某个朋友圈里的人。这是一条重要的熟规则,在圈子里可以获得其他熟规则的利益。
相比而言,亲戚、同窗、师生是强关系朋友圈,因为里面有着血缘、地位认同和价值认同等附加值。它比普通关系,诸如同乡、同事、邻里等更具黏度,这些相对之下称之为“弱圈”,“弱圈”中的利益交换相对较难实现。
但“弱圈”的关系也可能通过各种不同的交往,诸如吃饭喝酒、攀关系送礼等,混个脸熟之后升级为“强圈”。
3.面子。在熟人社会中,每人可以根据自己所占社会资源大小获得面子,这是与他人利益交换时的筹码。
面子大的人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输送利益给别人时也能以小换大。反之,面子小的人就得以更大的利益换取他人的帮助。假如面子小的人帮助了面子大的人,则会增加自己的面子。
面子可以根据官职高低、富有程度、关系多寡框定大小,但在传统社会中,一个人的学识、智慧等也可以带来面子,一位教书先生也会在一定范围内有面子。
面子大的人有时候也要照顾面子小的人,有时候熟人之间不求对方帮忙,还会遭受非议。
4.送礼。通常是地位低的人向地位高的人求助时需要遵守的规则,也是利益交换发起者通常需要做的事。
在周福清的诉求中,显然是他处于低的地位,要向地位高的殷如璋发起照会(送名片),主动邀约对方帮助。所以他准备了一万块大洋来送礼,这份礼在当时应该足以支付他的诉求交换。
送礼,可以送钱,可以送东西甚至送人,具体如何操作,学问非常大足以成书,在此就不赘述了,它构成了利益互换中重要一头。
5.拒绝。利益互换并非谁都可以进行,有几种状况可以拒绝。
第一,衡量对方是否有朝一日给予你同样的方便。如果不能,则要拒绝,一来避免自己资源无法得到回报,二来维护自身资源的价值。
第二,可能给自己带来伤害的利益交换邀约,必须拒绝,就如殷如璋对待周福清那不成器的下人,他不但及时拒绝对方,还把熟人周福清交出来以洗脱自己的罪名。
拒绝并不能总是使用,要根据自己的权力与能力酌情使用,如果经常拒绝,则让你失去他人倚重的交换价值,从而削弱自己的面子。
6.信誉。信誉是熟规则中具有相当分量的规则,熟人社会与契约社会最大的不同是,熟人之间的诉求和应承很多情况是没有契约保护的,个人信誉是完成彼此交换的凭证,也是黏合熟人关系的胶水。
在地道的熟人社会中,信誉非常重要,就如殷如璋,假如陶阿顺不嚷嚷,他收下钱财与委托后,把事办成的可能性很高,因为他要用信誉为自己在熟规则中建立面子,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交换机会。
也有人收了礼,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还不愿退还,这将让他付出信誉丢失的代价。这在传统熟人社会中是极大的代价,会严重削弱他的社会地位和面子。
信誉在熟人社会中还有一种延伸是做生意,过去做生意熟客之间以个人信誉为凭证,甚至不需要订立字面契约,这种口头信任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成为中国人的信任基础。
熟利益与熟伤害成为熟规则的正反面。
熟人社会的关系网可以给个人带来相应的利益,我们称之为“熟利益”。
往小里说,熟利益可能只是方便或者十分微小的利益所得。在物资短缺的年代,亲戚邻里之间通过互助建立了熟人关系,比如互借食物、佐料、酱油、醋,等等。这应该说是熟人社会积极的一面,因为在小社区范围内,这种互助可以解决小问题,为彼此提供守望相助的安全感和方便。
但更多的熟利益是建立在对社会正常规则的基础上的,简单的熟利益还有为熟人带来的方便、便宜、优先甚至经济好处等。
比如在我们熟知的生活中,去政府机关办事、去医院看病、坐火车等,通过熟人可以更快更方便地获取所需。打尖,夹塞,获得更好的服务与照顾,为个人节省时间、精力甚至经济成本。
这一类的熟利益看似很小,但在资源相对紧缺情况下,是通过打破社会正常规则带来的。比如到了春运时,通过熟人搞到一张火车票;比如去医院通过熟人可以挂上号,可以得到住院床位。
往大里说,对于殷如璋与周福清的利益交换,牵涉到国家选拔人才制度,教育不公在直接选拔官员的科举制度中是非常致命的,会为整个统治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朝廷才会对此严厉惩罚。
“熟伤害”是在熟规则和熟利益的影响下带来的伤害,又分成两种。
第一类伤害是针对熟人以外第三者的。因为熟规则以破坏社会游戏规则为代价为人带来熟利益,根据社会资源守恒原理,某些人获得熟利益,那其他人的利益必然会因此受损害,由此产生了熟伤害。
这种不易察觉的“熟伤害”其实是对社会公义与利益的挑战,它的顽固存在会对社会带来长期伤害。
第二类伤害是针对熟人社会中的个体,利用熟人之间的信誉、面子进行伤害。比如以熟人间的信任为基础,进行商品推销、传销等方式获得商业利益。将价高质低的商品卖与熟人,俗称“杀熟”。
现在又出现了“奸熟”,前不久发生的某报记者涉嫌强奸女实习生的案子,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据有关统计,目前社会上有80%的强奸案都是在熟人之间发生的。
还有就是借熟与赖熟,向熟人借钱然后赖账,等等。
无论是哪一类熟伤害,都已经对现代社会带来深刻的负面影响。社会公义、政府权利与义务都被熟规则所害。
现代社会讲究法治与契约精神,现代社会通过城市化和新型的社交网络重新确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在改变着曾经对每个中国人影响深刻的熟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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