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的场合,村上春树都说过自己是如何写起小说来的:那是1978年4月一个晴朗的午后,他从自己住的地方溜达到神宫球场,去看中央棒球联盟的揭幕战,由养乐多燕子队对阵广岛鲤鱼队。当时神宫球场的外场席是一面铺满绿草的斜坡,且不设座席,可随意就坐,他就一个人斜躺在那儿,边喝着啤酒边看球。突然,一个念头毫无征兆地冒出来:“对了,没准我也能写小说。”
村上春树把这个决定性的瞬间称为“天启”,以此为界,他的人生状态陡然剧变。比赛结束后,他立刻去新宿的纪伊国屋买了稿纸和钢笔,夜深时分,结束爵士咖啡馆“彼得猫”的生意之后,他就坐在厨房的饭桌前开始写小说。每天只有夜深到天亮之前的那几个小时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他就这样白天开店,深夜写作,花了差不多半年时间,写出处女作《且听风吟》。
刚刚成为专职作家时,村上春树和其他作家一样,从早到晚伏案写作,而且为了集中精力,他也抽烟,每天要抽60支,“手指熏成了黄色,浑身上下都发散出烟味”。伴随而来的是体力下降、体重增加。为了增强体力,或者说,他已经意识到写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身体需要为此作好准备,于是,他开始跑步。“33岁,是我当时的年龄,还足够年轻,但不能说是‘青年’了。这是耶稣死去的年龄,而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凋零从这个年纪就开始了。这也许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在这样的年龄,我开始了长跑者的生涯,并且正式站在了小说家的出发点上——虽然为时已晚。”(《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成为职业小说家三十多年,村上春树已经建立了长篇小说创作的个人模式,在总结创作历程的《我的职业是小说家》一书中,他称之为“一个为长期坚持写作而设的个人系统”。写作在他看来,是一种“常规作业”(business as usual),需要保持规律性:“写得顺手时趁势拼命多写,写得不顺手时就搁笔不写,这样是产生不了规律性的。因此我就像打考勤卡那样,每天基本上不多不少,就写十页。”
所谓十页,按照稿纸的标准,每页400字,也就是4000字。写长篇小说时,他雷打不动地每天凌晨4点左右起床(从来不用闹钟,身体已经自然调整好生物钟),泡咖啡,吃早饭,立刻进入工作。然后写五六个小时,“即使心里还想继续写下去,也照样在十页左右打住;哪怕觉得今天提不起劲儿来,也要鼓足精神写满十页”。他引用著有《走出非洲》的女作家伊萨克·迪内森的一句话来描述自己的创作:“我既没有希望也没有绝望,每天写上一点点。”
这听起来很不艺术家,反而像标准化操作的工厂车间作业。在世人的眼中,作家应该是不健康、反社会、反世俗的存在,而不应该像村上春树那样严于自律。因此他自嘲道:“住在安稳的郊外住宅里、过着早睡早起的健康生活、日复一日地坚持慢跑、喜欢自己做蔬菜沙拉、钻进书房每天按部就班完成固定工作量的作家,只怕谁都不会渴望吧。”
小说创作是一份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小说也是需要时间来打磨的艺术。在村上春树看来,小说需要“备料”(即酝酿过程)的时间、让它逐渐成形的时间、将初具雏形的东西放到阴凉处好好“养护”的时间(他写完小说后,会把它在抽屉里放上半个月到一个月,自己则做些别的调剂)、再把它拿出来放在自然光中曝晒的时间(听取他人意见,对他而言通常是太太)、对凝固成形的东西锤炼敲打的时间,而在这一环环作业上所花时间的品质,最终必定会表现为作品的“信服度”。
有些作家会说“要不是被截稿期逼着,我可写不出小说”,还有些作家会说“如果有时间,我肯定会写出更好的东西”,其实都是写不出好作品的借口罢了。对此,雷蒙德·卡佛说过一句话:“不要辩解,不要为自己开脱。不要发牢骚。不要找借口。”村上春树对此心有戚戚焉,他深知,那种为时间所迫、忙手忙脚的写作方式不可能长久地维持下去。“要想让时间成为自己的朋友,就必须在一定程度上运用自己的意志去掌控时间,这是我一贯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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