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期的小说如《舞!舞!舞!》中,村上春树让主人公开普通车如雄狮;但到了新作《没有女人的男人们》中,演员家福开着一辆黄色萨博900开合型敞篷车,无论冬夏都喜欢敞着车篷开,“手握方向盘,一边享受上下换挡的乐趣,一边在东京街头穿行。等信号时间里悠悠然仰望天空,观察流云和电线杆上落的鸟。这已成为他生活方式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在现实生活中,村上春树是前者抑或后者,还是根本不开车?答案是后者。在随笔集《大萝卜和难挑的鳄梨》中,他说自己开了约莫15个年头的敞篷车,只有两个座位,手动挡,这个说不上实用的东西,是好言好语说动了老婆才买下的。他已经习惯了拥有它的生活,“我的车子副驾驶席上就没怎么坐过人。常常是一个人心不在焉地仰望天空。外表看上去或许显得豪奢,其实敞篷车也是一种孤独得出奇的代步工具。”——原来家福就是他的夫子自道啊。
开着敞篷车时(品牌型号他没说,只知道换了三辆),村上春树听摇滚,因为在家听要被老婆抱怨,只好一个人开车时无所顾忌地狠狠听个够。“天气晴好的下午,一首接一首听着‘红辣椒’在那一带兜个圈,顿觉神清气爽生龙活虎。往下倒是有埃里克·伯登和‘动物’乐队的老歌《天空领航员》(Sky Pilot),可是一边听这个一边手握方向盘,情绪意外亢奋。依我管见,很可能开到另一世界中去。有兴趣的人但请一试(别忘系安全带)。”
那么,其他作家开的是什么车?F.S.菲茨杰拉德和弗朗索瓦兹·萨冈一定是敞篷车党,海明威开的是福特越野车(格特鲁德·斯泰因也有一辆),约翰·斯坦贝克横越美国时开的是一辆卡车改装成的房车,名字很特别,叫“驽骍难得”——和堂吉诃德的坐骑同名。
敞篷车系:村上春树、弗朗索瓦兹·萨冈、F.S.菲茨杰拉德
村上春树说,敞篷车的好处,不消说,就在于没有车顶;没有车顶,一抬头就能看见天空。他还说,敞篷车在女性当中声誉欠佳,因为“风会吹乱头发,阳光会晒黑皮肤,还容易引人注目,冬天太冷夏天太热,驶进隧道里连交谈都会变得困难”。
热爱敞篷车的萨冈恐怕不同意这个观点。拿到处女作《你好,忧愁》的版税后,她立刻去买了一辆二手的捷豹XK140,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要写本书。它会成功,我会赚很多钱,去买辆‘美洲豹’”。她开着美洲豹,还喜欢飙车,曾因车祸撞断11条肋骨,但是那又怎样呢,“这是一种确切的、激动人心的,也几乎是从容的乐趣,一种幸福的冲动”。
在自传性随笔集《我最美好的回忆》中,她专门用了一章的篇幅来写汽车:“事实上,汽车,他的汽车,将给予它的驯养者和奴隶一种不合常理的感觉:终于获得自由,重新回到母亲的怀抱,回归最初的孤独,远离一切陌生的目光。无论行人、警察和邻近的汽车司机,还是等待他的女人和不等人的生命,都无法把他赶出他的汽车——他唯一的财产,总之,唯一使他的身体能够每天一小时重新回到天生的孤独状态的东西。”在“孤独得出奇的代步工具”这点上,她倒是和村上春树不谋而合。
泽尔达·菲茨杰拉德也热爱敞篷车。在卡洛斯·贝克所著的《海明威传》中,记述了海明威和F.S.菲茨杰拉德的交往:他们第二次见面,菲茨杰拉德就邀请海明威跟他一起去里昂取回自己的汽车。他们找到了那辆车子,海明威发现它没有篷盖,后来才知道,那是泽尔达特意请人把车篷盖弄掉的——果然是那个时代最著名的“飞女郎”。
而在F.S.菲茨杰拉德的作品中,敞篷车无所不在,最著名的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黄色敞篷车,就是被盖茨比的情敌、黛西的老公汤姆·布坎南嘲笑为“马戏团的大敞篷车”那辆。还有一个细节可以印证菲茨杰拉德对敞篷车的爱:1936年,他母亲去世,给债务缠身的他留下22975.38美元的遗产。还清个人债务后,他还是花75美元买了一辆1927年出产的帕卡德敞篷车。
越野车系:厄内斯特·海明威、格特鲁德·斯泰因、何伟
尽管也有过和F.S.菲茨杰拉德坐敞篷车同游的时候,但在海明威的一生中,福特越野车所占的比重显然大得多。卡洛斯·贝克在《海明威传》中提到,1922年的春天,海明威夫妇同格特鲁德·斯泰因、阿丽丝·托克拉(格特鲁德的秘书兼女伴)一起坐格特鲁德的福特牌越野车到摩克思去野餐,偕行的还有小说《马恩山岗上》的作者米尔德·雷德密斯。这是这本传记中第一次出现福特越野车,此后,它还将在书中多次出现。
格特鲁德·斯泰因平时用的是福特T型车。“迷惘的一代”的说法,最初就是来自为格特鲁德修车的车行老板之口,格特鲁德借用它来概括海明威这一代作家,以至于被公认为“迷惘的一代”的命名者。海明威在《巴黎:一场流动的盛宴》中记录了这件事:在车行工作的小伙子没好好为格特鲁德修车,被车行老板狠狠地训斥了一顿——“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格特鲁德则对海明威说:“你就是这样的人。你们都是这样的人。你们这些在大战中服过役的年轻人都是。你们是迷惘的一代。”
彼得·海斯勒(中文名何伟)为写《寻路中国》沿长城线游历时,开的是一辆租来的中国产切诺基7250型越野车。每天的租车费用是两百多块(还是特价),车身是白色的,车门上印着一排英文字“City Special”——“这一排英文说得很精确——这种车辆在粗糙的路面上一无是处,因为它是后轮驱动。”按照租车合约,他不能把City Special开出北京地区,不过他没有理会这一规定,租车公司的人也从来不问他把切诺基开去过什么地方。只是在最后一次还车的时候,他们对他“一直开到内蒙古”的说法表示吃惊。
在路上,何伟搭载了不少搭顺风车的人,其中多数是女性,“她们看上去仿佛跟我一样显得与当地环境格格不入”,而且对他一个人独自旅行却开着这么大一辆车充满好奇。在内蒙古,他遇到了唯一一个拒绝乘坐他的City Special的女子,因为在被问到“你来这儿干什么”时,他回答“玩儿”。
房车系:约翰·斯坦贝克
“我发现其实我并不认识自己的国家。身为一个写美国故事的美国作家,事实上我写的全都是记忆中的美国,而记忆充其量只不过是个残缺不全、偏斜不正的储藏所。……我已经有25年没有感觉过这个国家了。”
因此,1960年秋天,时年58岁的约翰·斯坦贝克和爱犬查理一起踏上横越美国的旅程。他开的是一辆定做的房车,由三吨半的客货两用车改装而成——不能用拖车,因为拖车很难在山路上行驶,而且有诸多限制。他的车子装了一个车顶房,里面有床、暖气、冰箱、储藏室,还装上了防蚊虫的纱窗。朋友对他的旅程不乐观,他索性把这辆房车命名为“驽骍难得”——“你们应该记得,这是堂吉诃德坐骑的名字”,甚至把这个名字用16世纪的西班牙书写体漆在车身上。他不知道有多少人认出这个名字,不过没有人问过他。
约翰·斯坦贝克1936年就驾车走过一次66号公路,那是当时的“难民路”。他写下了一篇真实到令人恐怖的报道,《生活》杂志拒绝发表。于是,他把这些素材写成了著名的《愤怒的葡萄》。而在1957年,杰克·凯鲁亚克也上路了,完成了那部《在路上》——当然,凯鲁亚克买不起大房车,他开的都是租来的车子。通过这次横越美国,约翰·斯坦贝克发现,“差不多所有美国人都热切渴望离开”。在人们脸上,他不止一次看到那种“老天,我希望我也能去”的期盼表情。去哪里并不重要,人们什么地方都想去。
经过11个星期、跨越34个州、行程达15000英里的旅行,约翰·斯坦贝克回到纽约。唯一的问题是,“我开着这家伙跑遍了各地山岳、平原、沙漠。现在终于回到自己的镇上,我住的地方,可是我迷路了”。
之后,这段经历被他写成《与查理同行》(Travels with Charley),这也是他最后一部作品。如今,“驽骍难得”的复制品以及旅行路线图,被保存在位于他家乡萨利纳斯的斯坦贝克中心。
轿车系:彼得·梅尔、比尔·布莱森
迁居普鲁旺斯之后,彼得·梅尔的生活一度很简朴:他有一栋房子、一辆小车、一辆自行车、四套很少穿的西装。在《法兰西的官僚模式》(见《普罗旺斯的一年》一书)中,他记录了刚到普罗旺斯时一次冗长的买车经历:他们看上了一辆很普通的雪铁龙双门式轿车。“这款车25年来很少变更设计,因此,每一个村落里都找得到它的零配件。它的机械构造不会比缝纫机复杂多少,任何一个稍微称职一点的铁匠都懂得修理。它既便宜,最高速度也不会太快,除了防震弹簧像是面粉做的,使人坐在上面会产生一种晕船的感觉之外,它相当漂亮而又实用,并且车行刚好有现货。”他本以为可以立刻把车开走,但是,不行!法国人就是有各种理由不让他如愿以偿。
几年后,他打算换一台欧宝,经历同样令人发指的走程序过程。因此他开玩笑道,现在知道为什么法国人坚持开老爷车了——买一辆新车的手续实在太麻烦,走完整套程序怎么着也得花个七八年时间。
比尔·布莱森从英国回到阔别的故乡美国定居前,准备展开一次环游美国之旅。当时他36岁,开的是母亲的一辆上了年纪的雪佛兰轿车。这一趟下来,美国48个州他跑了38个(南边的10个州他没去),驱车13000多公里,“看到了许多想看的,也看到了许多不想看的”,但万幸的是,古董雪佛兰车没有抛锚。
后来,他带着妻子儿女定居新罕布什尔州的汉诺威。这是一个小巧的典型新英格兰小镇,做任何事情只需要步行,轻巧而方便。但是,他发现,几乎没人在街上走,大家都是以车代步,“到哪里都喜欢随身携带两吨钢铁”——就连邮递员在一条街上挨家挨户送信也要开着车。因此,他步行去商业区、去邮局、去图书馆或书店这事,就被视为另类行为。经常有熟人驾车从他身边驶过时,特意放慢速度问他要不要搭顺风车,被他拒绝后,“很不情愿地开走了,甚至还带点内疚,就像是肇事后匿名逃离现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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