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贪腐”,人人痛恨之。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了解贪腐,甚至不知道今天之贪腐已经进化到了相当高的一个层次。
某日,与一官场友人深夜话说贪官,他突然问我:“你知道文科生当贪官,与理科生当贪官,有什么区别吗?”他的解释是:“文科生当贪官,是小偷式的,比如贪污官银,比如接受贿赂,更低级的还有拿了私人发票去冒充报销的。理科生就不一样,他们是工程师式的,往往是把一整块公有资产整个地切割走。”
近段时间,我沉迷于研究贪腐,发现其中的“恶之美”实在非常迷人。上世纪40年代末国民政府垮台前的孔宋家族是出了名的贪腐之类。可是,宋氏后人一直坚决不承认宋子文是贪官,因为他没有贪污行为。与宋子文共过事、当过国民政府上海市市长和台湾省省长的吴国桢在《吴国桢的口述回忆》一书中说,如果按照政府的有关法令,孔宋的豪门资本所做的一切确实没有问题,一切都是合法的,因为,法令本身就是他们自己制订的。比如,当时没有人能得到外汇(申请外汇需要审查),但他们的人控制了外汇管理委员会,所以能得到外汇。每个人都得先申请进口必要的货物,但他们却有优先进口权,因此,尽管他们的确靠压榨人民的血汗发了大财,但一切仍然是合法行为。
吴国桢的话刨到了官商模式的根子。用这段话我们可以解释80年代的官倒现象。那些能够拿到“计划内指标”、“官价外汇”的人很难用非法来定义,因为,他们或者他们的血缘亲朋正是制订政策的人,利益是通过一条完全合法的“渠道”输送出来的。同样,我们也可以明白90年代的庄家经济是怎么一回事了。那些能够弄到上市指标的人,那些能够在资本市场上呼风唤雨的人,背后往往有一个握着政策权柄的人,用吴敬琏的话说,他们是有权利看别人的手中牌的人,所以老先生痛斥,中国股市连“有规矩的赌场”都不如。
这样的贪腐实在很难发现,数数看,过去三十年有几个“官倒”或“庄家”被绳之以法了?如果有的话,大半是“狗咬狗”,而且这些人被判刑的原因往往不是因为官倒或当庄家,而是“生活腐败”、“收受贿赂”甚至充当“商业间谍”等等。也就是说,高级别的贪腐似乎从来没有被真正惩处过。
由此,我发现了一条伟大的定律——“高级别的贪腐往往是合法的贪腐。”这句话可以与我在《激荡三十年》中写过的另外一句话连在一起看——“所有的改革都是从违法开始的。”这两句话基本上可以描述当代中国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所有重要的改革都是自下而上推进的,所有重要的贪腐都是自上而下进行的。这个秘密,你轻易不要告诉别人。
所以,“进化”了的贪腐是可以很“干净”的,很高级的,很有技术含量的。那么,今天的贪腐与上世纪相比是否又有了进化?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你以为贪官们的日子都是活在狗身上的吗?
根据我的研究,2000年之后,出现了“内嵌式”的高级别贪腐。这绝对是一个了不起的进化。它的运行状况是这样的:有权力背景的人已不满足于到市场上抢一票就走,他说“老子不走了”,然后,以股份的方式进入一个又一个高速成长中的产业和企业——它们有两个特点,一是垄断性的,二是需要进入审核程序——直接成为这个组织体的一部分。其隐蔽性在于:其一,这种资本利用了当今先进的全球金融市场以及复杂的衍生工具,往往以“影子持有者”的方式存在,所以,几乎不可能被发现;其二,这部分“权力型资本”以政策输入的办法和改革的名义对这一组织体进行的种种扶持,几乎无法从表面上进行识别。
从此,它不再是从你我的“碗”里抢一点饭走,它直接变成了“碗”的一部分!正因为其内嵌式和隐蔽性,这种腐败对中国经济的破坏力是巨大的,它让市场公平从根本上变得非常艰难,而对这种腐败的破解,社会将付出的代价也是空前的,远非官倒或庄家可比。日后你要清除它,很可能要承担把“碗”砸碎的巨大风险,这个成本很可能是我们支付不起的。
面对进化的贪腐,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办法其实很简单,我们必须推进制度的进化,推进中国法治环境的进化,推进中国社会制度变革的进化。不过中国的事情就是这样,那些简单的事情往往是最难办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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