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是被索尔仁尼琴的勇敢和接受孤独为工作条件所感动。一个人要有足够的毅力才能受所有的挫折和孤独。”因为10年后的新长篇《南京安魂曲》,久居波士顿的哈金再次面对中国读者。
2001年的《等待》之后,哈金和他的中文读者一直在“等待”。直到今年9月,《收获》杂志发表了他的长篇新作《南京安魂曲》。10月,中文版单行本与英文版同步出版。而这十年间,以教师身份在波士顿大学教授创意写作的哈金,已用英文写作写下《疯狂》、《战废品》、《自由生活》,并拿遍几乎各种文学奖项。虽然有人送他标签“美国历史上公认最杰出的华裔作家”、“闯入美国主流文学圈”,他却摇头,拒绝主流的说法。
这一次,哈金目光再次回到中国,聚焦一段艰涩黑暗的历史,用三年凿出一部20万字的《南京安魂曲》。作为小说家,哈金为这个特殊又敏感的题材带来一种冷静、宽恕的纪实手法。作为一个异乡写作的客居作家,他为这段被过度阐释的历史找到一个来自美国的视角——借美国传教士明妮·魏特琳的日记,叙述了南京大屠杀以及屠城之后的故事。
“我只用一个夜晚就读完了《南京安魂曲》,我不知道需要多少个夜晚还有白天才能减弱这部作品带给我的伤痛。”余华用序言的方式,在第一时间写下了对此书的阅读体验。
作家阎连科看后说:小说的意义超越了南京大屠杀的记忆,它在中国的出版,超越了哈金写作的意义。
2011年10月,哈金在纸上回到历史,在文字里衣锦还乡。
用美国视角写一场“纸上的战争”
2004年,美国华裔女作家张纯如在写完《南京大屠杀:被遗忘的二战浩劫》八年后,仍因巨大压抑无法排遣,用自杀代替最终后记。写作中她实地采访大屠杀幸存者,回溯了惨痛的屠杀事件,也把自己逼近精神绝望的死角。
哈金在刚写就的《南京安魂曲》中,长长的参阅资料表内便有张这本书,他极能体会张的心情。“写这种书会对作者构成很大伤害。三年多,我几乎每天都生活在70年前的南京的气氛中。沮丧,痛苦,艰涩难行,常哭,哭完埋头再继续写。”最终,哈金的笔下,并没有大量聚焦血腥场面,而是绕到战争侧面,选择一位美国传教士明妮·魏特琳的经历主线,又塑造了一个讲述者安玲——以第三者的视角潜入当年屠城之后的南京。既讲一个美国人的故事,也讲一个中国家庭的故事。这个角度,哈金在反复改到第32遍时才找到。
“一开始我就不打算写战火纷飞的小说,我觉得那没什么好写的。我更关注的是,怎么写战争创伤和对人类心灵的摧残,这是更可怕的。大屠杀只有几周,但影响深远,我要写的是它的影响。”哈金表示,本质上《南京安魂曲》并不是一部战争小说。
此前,哈金并非没有描写过战争。2004年的《战废品》是他第一次从“写中国”转至“写美国”:上世纪50年代初,一个黄埔军校毕业的士兵被派往“抗美援朝”战场,被俘后关押在韩国和美国的战俘营……“所有士兵都害怕被俘”,哈金1969年在中苏和中朝边境当过兵,主人公的心灵挣扎都来自他的切身感受,当时有评论说《战废品》是用非虚构的形式写一部虚构小说。这次成功“描写战争”,为哈金再次赢得国际声誉,《战废品》获2004美国笔会/福克纳小说奖、《纽约时报》十大好书,并入围2005年普利策文学奖。
到了《南京安魂曲》,仿佛出现一个倒置。小说注定将取材大量史料,明妮·魏特琳、拉贝等作为真实人物,没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件不能虚构。但如哈金所说:“我是写中国这段特殊历史,但明妮的身份主线说明它也是一个关于美国的故事,南京大屠杀在我看来也是美国经验的一部分。选择这一视角的难点却是屠杀结束后这些人的经历,战后没发生什么大事,也没有更多资料参考。怎么写?则完全要靠想象力了。写《南京安魂曲》要比写《战废品》难太多。”
新角度的写作,意义本身已经大于故事。哈金今年55岁,他不是南京人,只去过一次南京,他离开祖国25年,他在美国用英文写作,他写下南京大屠杀,他首先写给英语读者,他又把此次写作视为一场“个人在纸上的战争”。
“我本不是要呈现给美国读者一段历史,我只想讲好一个故事。在任何小说写作前,我都想起马可·思特郎德(Mark Strand)那句话:Get the story right。”哈金依然迷恋于叙事,但又感兴趣于历史和文学的微妙关系。“但另一方面,文学作品尤其是小说,本身就是传播国家文化和历史的重要手段。南京大屠杀是重要历史事件,但大部分西方人都不知道,更别谈客观的态度。外国人对他国历史都不太感兴趣,但通过文学作品有这个可能,很多人就是靠小说来了解历史。日本原子弹爆炸后,就诞生了小说《黑雨》,影响于世界。中国百年来那么多重大事情,变成重要文学作品的确实不多。”哈金认为,《南京安魂曲》如果存在小说之外的意义,可能便是如此。
充满“残疾感”地写了25年
约瑟夫·布罗茨基曾经说,“当一个作家用非母语写作时,或是出于必要,如康拉德;或是出于野心,如纳博科夫;或是想求得一种文字上的疏离感,例如贝克特。”而他自己用英语写作,是为了接近并取悦他的精神偶像奥登。同样的问题问向哈金,他却说:为了谋生。
25年来,哈金一直用英语写作,并且在美国文坛引起意想不到的关注。他却多次在公开场合表态:不要轻易选择第二语言写作。“那太分裂了,真是一场悲剧。”
刚到美国时,“过客心理”曾让哈金仅是尝鲜般地“试写”,甚至第一本英语诗集《于无声处》(Between Silences 1990)出版时,他仍无太多“非母语写作”的自觉。1993年,在尝试过几份和中文有关的工作失败后,哈金前往有“作家摇篮之称”的波士顿大学写作班学习,同时受聘于艾默里大学,兼教诗歌写作。“那时才开始一心一意,因为它成了职业,成了谋生吃饭的手段,也是教师面对学生基本的学术自尊。”那时,学校要以四年的作品发表量决定是否给予教员正式雇佣。哈金坦言,他惴惴不安地度过了几年痛苦写作、苦寻发表的日子。1996年,短篇小说集《辞海》出版,意外获“美国笔会/海明威奖”;次年,《光天化日》又一举拿下奥康纳文学奖。1999年,长篇小说《等待》问世,不但赢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的隆重肯定,也让哈金的名字和他的异乡写作彻底赢得英语世界的关注,“哪儿都想要我”。很快,他离开艾默里,进入波士顿大学写作班教授诗歌、移民写作、创意写作至今。
“但我始终有危机感。我的每部长篇小说至少经过30遍修订才完成,短篇小说修改次数更多。仅《自由生活》校样我就改了6遍。为什么我劝大家不要盲目闯入另一种语言?因为把工具语言升级为文化和经验本身来进行写作,太难了,其中多半要看你有多坚韧。”哈金曾多次提到他读书时师从的大诗人法兰克·比达特,“在他那我学到最重要的,是耐性。对一个作家而言,耐性就是一切,这是一个有能力的作家与没能力的作家之间的分野”。
哈金说,他始终觉得自己的英语写作有一种“残疾感”。这种“残疾感”,在他欣赏的纳博科夫、康拉德那里,都有更精准的体会。“用英语写作就像一场爆炸以后丢了七八个手指头就剩下两三个。”很难想象,纳博科夫说这话时是在他去世前几年,那时他的英语写作已经达到高峰。
“如果用中文写一部《南京安魂曲》,样貌会差距很大吗?”已经刻意距离中文写作很久的哈金,甚至无法客观回答这个问题。“我并没用中文写过什么重要作品,很难跟英文创作比较。但英语写作时,我会变得理性、平静、质朴。正因为此,我太太觉得我在汉语中没有出路。汉语讲究词藻美、讲究造势,英语不需要这些。她的这一说法,反而使我的写作更朴素和节制,不弄花哨的东西。”
但此前也并非没有来自国内的批评声音。关于哈金的中译本小说,有人认为“那是普及式的英语式表达,像在读英语缩写本。语言简化,中规中矩,文字情绪过于冷静甚至疏离”。这或许正是哈金追求的语言风格,或者是他为之辩护的“外语腔”。
追随美国作家班的纯文学写作传统,哈金的写作从一开始便受惠于俄国苏俄文学。契诃夫、果戈理、托尔斯泰、屠格涅夫、陀思妥耶夫斯基……他们对哈金的影响,可以用他的一句回答来全部说清:“如果追问我内心的读者群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时,我会说是契诃夫或托尔斯泰;我写作,一直为了取悦我心中的大师。”而和这些俄罗斯巨匠并列于哈金的“阅读导师”名单上的,还有一本《圣经》(NIV,即新国际版)。“《圣经》风格简朴雄健,文体诚实而庄重。当年我在波士顿大学上以色列作家阿哈龙·阿佩尔菲尔德的小说写作班时,他只用一本教科书,就是《圣经》,并把那个班称为圣经的诗学。很多英语作家语言上受益于《圣经》,里面每个句子都很实在、硬朗,我喜欢那种刚强而诚实的风格,我的《光天化日》便受其影响最大。可能会给中文读者带来语言上的疏离感或陌生感。”
关于这一点,萨曼·拉什迪曾撰文《想象的家园》,谈及印度作家同语言的搏斗:“我们这些使用英语的人,尽管对其含糊不清但还是使用,或者也许正因如此,我们能够在语言挣扎里找到反映我们自身挣扎的一种折射,以及作品对社会的影响。征服英语的过程可能是自我解放、获得自由的过程。”哈金说,拉什迪、纳博科夫等人给他的最大影响是:他们知道自己的局限,知道如何利用自己的先天不足或“残疾感”,以区别于当地作家,又不同于本国作家。“比如纳博科夫不可能像斯坦贝克和乔依斯那样写小说,但他懂得怎样把自己的弱点变成优势。他英语说得吃力,但写出的英文,美国人、英国人却学不了。”
文字上的衣锦还乡
“如果你注视一队前行的蚂蚁,就会发现有些蚂蚁掉队或迷失了。队伍没有时间等它们;继续前行。有时候掉队的会死去。但这并不影响队伍。尸体周围有一点骚动,最终会消失――然后变得无足轻重。伟大的繁忙一直继续着,蚂蚁们在离开蚁窝与返回蚁窝的旅行中从未忘记表演那些显著的社交礼节和见面问候的仪式。”
这是奈保尔的小说《河湾》(A Bend in the River)中的一段话,哈金称这本书尤其是这段话曾改变了他对世界的感知,“我不苟同,但是它无意间开阔了我的眼界,教会我如何以一种不同的方式观看世界”。
而另一本有着同样功效的书,W.G.希伯德的《异乡人》也教会哈金如何对待历史,但它“无疑指明了一条更聪明的道路”。“过去,不可能,也不必被完全抛弃,但它必须被重新改造、处理和利用,以帮助艺术家们活下去。”——书中最后一个叙述者麦克斯·费伯脱口而出的这句话,被哈金视为是一个人本艺术家的最高典范。“这两个作家笔下的叙述者,分别给我上了意义深远的一课。”
哈金说,自己刚开始写作时,渴望回到中国去,把在美国的居住看作是短暂逗留,“所以我几乎理所当然地自认为是中国弱势群体的代言人。那时完全没想到这种说法是如此毫无根据的”。波士顿大学的“写作班”,在那个关键时刻令他受益匪浅。写作班教授创意写作、移民文学和诗歌的老师有莱斯利·爱泼斯坦,同学中有因《疾病解说者》得普利策奖的裘帕·拉希莉等移民作家。“写作班不能使一个人成为作家,但可缩短一个作家的学徒期。尤其是有些相似经历、用非母语写作的各国作家交流,会让世界打开。慢慢我就觉得,抵达比回归更有意义。” 也是自那时起,哈金狂热喜欢上奈保尔,“他的语言有狄更斯之风。在散文《两个世界》里他谈到:有必要维护作为一个社会人的作家,和写作人的作家两者之间的区别,写作的自我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自我。他40岁时那句话‘没有得诺贝尔奖是因为我不代表任何国家’对我影响很大,我开始否定我曾为自己设想的代言人的作用,作为一个作家,我必须学会独立。”
一直也有声音说,“哈金用英语写作,抵达了美国文坛的核心位置”。哈金则说没有什么核心,也不存在固定的位置。“得奖都是暂时的,我自己在文学上是个没有国家的人,美国看我是中国作家,中国看我是美国作家。我哪儿也不属于。我说‘写作是为了生存’,人们往往将‘生存’等同于‘谋生’而赞美我的谦虚以及简陋的动机。实际上,物质生存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存在’,即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也意味着最大限量利用人的一生来追求个人向往。我还是要提到纳博科夫,他坚持认为,一个作家的国籍是次要的,作家的艺术才是他真正的护照。
在波士顿生活的第25个年头,哈金承认“祖国和家乡对我有神秘感”,所以“无法正面描写中国这25年”。但他还是写出第六部长篇小说《南京安魂曲》,也第二次用文字的形式抵达他的母语所在地。他说,生活就像冒险,抵达比回归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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