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15年春节联欢晚会掀起的一波“女权主义讨论热潮”,到现在依旧没有消散。但在中国,那首《女神与女汉子》之歌之所以令不少识文断字的都市女性按捺不住怒火,掀开自己女权分子的盖头来,与其说因为她们基于性别意识的自尊遭到冒犯,不如说因为她们意识到那首歌毫不遮掩地将女性完全物化为男性附属品的修辞方式,已与自己可以验证的社会环境不符,甚至形成某种妨碍时代进步的阻力。
请注意,伤害到她们的仅是修辞而已,她们嫌它土,换成《维多利亚的秘密》她们或许就闭嘴了。那些或许在乡镇还行得通的笑料,对她们所熟悉的、以伪善贯穿其中的都市两性模式而言则显得过于直接了些。因此,即便她们不折不扣地身居于那首歌所勾勒的价值体系之内,也仍决定站出来将其调整——更准确地说是装点一番。
各位,没有什么觉醒,也没有什么正义,只有文明的铁蹄。
直男癌和女权癌实是同一种绝症。
连女性主义者自己也不能否认,女性主义仅在客观操作上具有意义,如在加长产假时间、两性同工同酬等社会规则制定上对女性权益的谋取,却不可能成为一种具有明确界限的思想,在此意义上它几乎谈不上是什么主义。女性不可能具备一种独立并完整的基于性别意识的认知体系——如果女性的完全解放指的是这个的话,这一解放并不实际。
并不是说女性意识到男权的压迫而去反抗,而是从出生就开始浸淫在男权体系中的女性获得了这一体系的授意,让她们以女性主义为名,以反抗男权为姿态,去对整个体系做出某种令其更合理、更合法的调整。这一体系教会她们吃饭、针织、识字、算数、审美、理性等一切,女性主义也并非源自他处。当社会发展到那些被女性觊觎的权利已不适合单单为男性所掌握的程度时,女权主义者就适时出现了。她们成为一种台阶。她们并非在反对,而是在完善男权社会。
日前国内的女权主义者,正是在敬岗爱业地完成这一调整工作。将半个世纪前已被西方女权运动嚼尽的那些陈词滥调再嚼一遍,仅因为中国的伦理处境和经济状况已发展到相媲于半世纪前欧洲的阶段。
女性主义可大致分为平等女性主义(也可称为前女性主义)和差异女性主义(也可称为后女性主义)两种。当下国内绝大多数女权分子呈现出的姿态仍属于前者。她们要争取的是男女平等,而这种“男女平等”常常激进到与“男女相同”混淆不清。如上世纪60年代西方女权运动中女性拒绝穿高跟鞋,不戴胸罩,以及抽烟和留短发等,这些行为看似在抛却各种男权社会强加于女性的含有物化意味的性指认,实是在试图成为男性。她们甚至不去客观地探讨一下,不戴胸罩会令女性更舒服还是更不舒服。
以性解放这一女权运动的关键组成部分为例。既然曾作为性被奴役,那就应作为性被解放——这一逻辑将女性与身体、身体与性相混淆。继而身体解放与色情相混淆。作为标准的男权概念,色情既是道德训诫的依附物,又是男权的消费品,却在此反串为一件反男权的工具。这种蛇噬其尾的循环令女权运动成为男权设置的某种骗术。让·鲍德里亚将这一过程刻薄地描述为“女性通过性解放被消费,同时性解放通过女性被消费”。被谁消费?当然是被主流社会,即男权社会消费。
生儿育女则是女性的自然本能。这一点跟谁无论如何也破不了。
在被誉为女性主义开启者的柏拉图的理想国里,统治阶级中女性和男性拥有相同的权利,为了令他们在一切层面完全相同,柏拉图设法将性别差异导致的干扰降至最低,譬如女性可以生育,但不可养育,孩子一生下来就被送往国家托儿所。
可以受孕并生育应是女性在自然层面与男性的首要区别,为了消除这一区别,柏拉图的办法是将刚出生的孩子送走,女权分子的办法则是令女性拥有独立堕胎权。这里有女权最偏激的一面。女权教母西蒙娜·德·波伏娃放弃生育、婚姻,并一生为堕胎合法化奔走呼号。在社会钳制之外,她还要借助对自然强制力的反抗来达成性平等。她借此张扬的是属于她一人的存在主义,却不是应被广大女性所服膺的女性主义。这一点千万不要搞错。
怀孕、生育和养育是女性的权利还是义务,在解放和压迫两个维度上,它们都可以展开各自理据充分的阐释。但无论任何阐释都既是男权的,又是非自然的。而生儿育女则是女性的自然本能。这一点跟谁无论如何也破不了。
再举个例子。西方发达国家一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在结婚生育之后,基于高福利便至少在经济上后顾无忧地一个接一个生下去,成为放弃其他一切社会角色的全职家庭妇女。她们选择这种生活方式,在女权主义者看来仍旧是传统伦理的压迫和诱导所致,男权评论家则认为是对国家教育资源的浪费。这次男权和女权穿上了同一条裤子,他们都想把那些有博士认证的妈妈逐出家门,赶回职场。女权的说法是完成自我实现;男权的说法则是回报社会,发射其可能的光和热——这难道是两回事?请问,为什么家庭妇女就不能是一种合法并完毕的自我实现?若有人规定这个,他难道不是波伏娃所宣称的“我绝不让我的生命屈从于他人的意志”中的那个他人?不如说是制度出了问题,不是国家浪费了教育资源,而是教育资源浪费了那些女性的青春。幸好,至少这些被浪费掉的教育资源教会了她们去选择一种与之相背的生活。
将男女差异作为前提,是被认为保守、局限的沃斯通克拉夫特进步、先见于前女性主义者之处。
柏拉图确立了一项原则:若要在政治上对两性区别对待,就必须给出能使这种区别对待得以正当化的证据。女权主义者对这一原则的重复是:如果无法证明月经、怀孕和哺乳会令女性丧失做与男性同样工作的能力的话,就让她去做。
但亚里士多德就能证明。他认为,根据体温高的生物比体温低的生物优越这一常识,因为女人的体温比男人低,所以女人比男人低等。
弗洛伊德也能证明。在说明男女不同由其生物学根源上细胞层级的不同所致之后,他认为每一个女性都在内心深处希望成为男性,女孩之所以对其母亲抱有敌意,因为她将其缺少阴茎归咎于后者,而缺少阴茎——即身为一名女性令她处于不利地位。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阉割情结”。
孔子也能证明。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
不胜枚举。
“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这种绝非女性所独具,却也一定有不少女性所具的品格,在女性主义的真正起点,英国女作家、哲学家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看来,是由两性的教育差异所致。在18世纪的英国,庸俗、虚荣、软弱、无知、情绪化……这些女性遭到指摘的习性正是她们从男权社会为其安排的学校——世俗社会和传统伦理中学来,这种“虚伪的教育体系”甚至令女性“远远不如听其自然所能达到的程度”。继而这些恶习最终又会通过女性的权力反馈到社会、家庭中去,对后者造成荼害。
沃斯通克拉夫特所说的女性权力不是女权,而仅是其字面意思,譬如对儿女的影响便是其中最大一种。近日有一条新闻,湖北孝感一位24岁姑娘因严重精神病遭到父母监禁5年致残,而其病因源自其母叶氏当年反对她谈恋爱,并将她当街大骂,令她遭受刺激。叶某便行使了沃斯通克拉夫特所说的那种“令社会进步遭到挫折”的女性权力。
女性通过正当的教育以成为更好的妻子和母亲,更合格地担当其社会角色,这是沃斯通克拉夫特的目的,也被视为其保守、局限的一面。请注意,与后来的女权分子不同的是,在并不奢望与男性平权的同时,她强调了女性的特殊性。将男女差异作为前提,反而是沃斯通克拉夫特进步、先见于前女性主义者之处。
男女差异是根本也是绝对,是无法跨过的鸿沟,由此男女平等无解。
后女性主义有一个从承认男女平等但又根本不同,到在男女不同的前提下认为谈论男女平等无意义的演进过程。男女差异是根本也是绝对,是无法跨过的鸿沟,由此男女平等无解。女性主义现象学家露西·伊里加雷反对将人类在任何层面上归于一种类型的平等观,性别问题应始于并归于其差异,再无其他。男女互为他者,其相互理解和承认既是不可能的,于是也是不应去尝试的。在此,她揭穿了平等女性主义者仰仗男权的女权实现不过是一种纯粹的、一厢情愿的幻觉。
以女权主义者为首,女人其实并不想要男权社会里为男性所据的那些地位和势力,但她们以为自己想要——此时,她们才真正成为其一贯陶醉于其中的、男权社会的被害者,而不是其革命者。
后女性主义不是反对女性解放,而是认为女性解放这个说法本身就有问题——谁解放谁?怎样解放?你的解放为什么也是我的?解放后的图景如何?回答这些问题必须放弃并反对男性和女性拥有广泛而一致的原则基础假定。而这一基础正是人类社会得以运行的底座。
沃斯通克拉夫特为女性夺取教育权是为了让她们具备跟男性一样的理性,而后女性主义者桑德拉·哈丁则将理性认定为男权暴政的压迫工具,只因前者很难厘清上千年来男性是如何利用理性来解释并加深对女性的歧视和偏见的。推翻理性,这就从根本上否认了人类文明,至少西方文明。
如果一位女性穿一件显露性征的衣服出门,男权主义者会认为她是穿给男人看的,女权分子会认为她是穿给自己看的,后女性主义者则在同意女权看法的同时,认为这是穿给男人看也是穿给自己的看的无数途径之一。这种无数途径对原教旨女权主义的解构非常彻底,因此后女性主义可被悲观地视为一种绝境。这或许也是女性主义恰当并唯一的下场。
所以,再说一遍,女性主义只有在处理相关性别差异的具体社会事务时具备一些符号层面的用处。除此之外,它就是一种幻觉,一些反复并口齿不清的、仅提供情绪的牢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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