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吃人”两个字!
写东西开头是最难的,多谢周大先生,您这段话简直是为这篇东西量身定做的。现在我狗尾续貂,把“吃人”的历史简单还原下。
中国历史上关于吃人的最早记述出现在公元前。公园前不准摆摊,但没规定不许吃人。夏朝传到太康手里,小纨绔天天扯犊子于是发生了“羿代夏”。中国历史上有两个羿,一个在尧的时代,另一个就是代夏这小子,到底哪个是嫦娥老公至今说不清楚。不过哪个做老公她都会幸福,史载这两个羿都“善射”。就是这个羿,做了一段老板被属下杀了,后事办得热火朝天:架锅煮尸体吃,还逼着羿的儿子跟着吃。
公园前吃完后,改在公元后吃。《满江红》“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故事就发生在公元后74年冬。东汉耿恭被匈奴围在疏勒城,没吃的,连弓箭弦都煮吃了还不降。匈奴说真牛叉,真是汉子!降了让你当王还能跟公主扯淡。耿恭说行,那你们派使者来,可怜信使刚进城就被宰了,老耿在城上当着匈奴人的面把尸体烧烤吃了。疏勒在新疆,有孜然。味道应该不错。
这种吃人的规模不算大,且看:晋八王之乱时五胡之一的鲜卑趁火打劫大掠中原,搂了一堆东西,抢了一堆姑娘。别想奸淫这些事,奸不算什么,鲜卑人目的是吃!回师途中这些姑娘是军粮,早中晚三餐就吃她们,所谓“两脚羊”即是如此。十六国时期后赵的贵族石邃更猛,没事就砍侍女脑袋,砍完搁盘子上欣赏。他见到小姑娘漂亮通常先奸后杀,也许是为了口感更丰富,割下的姑娘肉和牛羊同煮,招呼部下一起吃。北魏的侯景被杀后,头送给了梁朝,手给了北齐,身体没浪费——腌成了腊肉,“百姓争取屠脍羹食皆尽”。
隋末造反军领袖朱粲曾说过“天下最好吃的就是人肉了,只要我们能看见人,那么我们就永远不会缺军粮”,他这样说也是这样实践的。还挺挑食,专吃女人和小孩。为了保证人肉鲜美,一般把人捆住蒸着吃。怀疑大闸蟹吃法就是这么来的,四大恶人李大嘴说人肉是酸的,省了蘸醋。
张献忠部队的福利就是可以随便强奸,张本人的嗜好是将被掳的孕妇衣服剥去,与部下喝酒打赌胎儿性别,喝完剖开肚子查验。用大锅将人油煮沸,然后将孩子扔进去,煮熟了下酒。剩下的赏给兵士。为了养战马,杀人剖腹后挖去脏腑,用人血浸过的米豆喂马,据说马会肥壮。
顺治九年南明李定国攻新会,城中粮尽,清守将杀居民为食。新会被围困八个月,守军吃掉民众近万。有户人家女人孩子全被吃,只一人幸免。兵乱过后遇见清军守将,此人跪下就拜。“拜我干什么?”“我老婆孩子都安葬在你的肚里了,寒食节临近,不朝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里去拜呢?”守将道:“拜公厕更靠谱。”
子曰: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战时忙乱,胡乱把人砍几刀像东北炖肉一样大块入锅。平常当然要精工细作将肉剁得细致入味,这种吃法就是凌迟。凌迟割下来的肉极少浪费,因为围观群众相信这有食疗保健作用。明朝之前吃得精细,凌迟动辄上千刀,跟刀削面一样连绵不断。《明季北略》里记载了袁崇焕的食用方法和价格:“将银一钱买肉一块,如手指大,啖之,食时必骂一声,须臾,崇焕肉悉卖尽。”清朝图省事,最多120刀解决问题,刀削面改成了全聚德,并且保证每片都有皮有肉有油。
北魏拓跋珪儿子拓跋绍弑父叛乱,平叛后把内应的宫人切成小块,群臣当零食吃了个干净。更刺激的是南朝萧詧,将活人凌迟之后一片片拿油炸了吃。到了太平天国,东王杨秀清被干掉后,据说煮成肉酱被各路王分着吃掉。到韦昌辉时烹调方法再次改革——把尸体切成均等的肉块,每块两寸分散着挂在醒目的栅栏处,上写“北奸肉,只准看,不准取”。“只准看不准摸”总觉得是在看脱衣舞,风干后又像进了烧腊店。
写到这想起周海婴先生的一个八卦:他小时候问鲁迅:“爹能不能吃?”老周琢磨了会儿说“理论上应该能吃,但最好别吃”……实在想吃人,去吃“老干妈”吧,不过狠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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