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有个笑话,说新时代的五子登科是“票子、房子、车子、妻子和孩子”,五大件齐了,人生就圆满了。其实这说法压根不算新潮,倒不如说是传统,与古代人梦想中的光宗耀祖、封妻荫子,坐拥千顷良田,出行鲜车怒马如出一辙。
这种对物质生活的渴望,其背后是安全感的极度缺乏,需要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财富支撑脆弱心灵。古代人缺乏安全感是集体性症状,田野间、市井中、庙堂上,无一例外。农民和小市民自不必说,地主与富人怕政策怕官府,官员有伴君如伴虎之虑,即使是君王,也担心王朝倾覆改朝换代。于是,古代人苦苦追寻安全感,并确立了那个年代的“三大件”:土地、钱和儿子。
可是,拥有这三大件就能获得安全感吗?未必。因为这三大件本身便是那个时代的易碎品。
玩文字游戏的土地所有制
在农耕社会里,农民渴望土地,因为它意味着生活保障;地主和权贵同样渴望土地,因为土地兼并带来的是巨额财富;商人也渴望土地,因为“重农抑商”的传统,他们即使腰缠万贯,社会地位仍然低下,购买土地可改善其地位。
可是,在他们生存的时代里还有这样一句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那么,土地到底是谁的?
让我们从土地交易讲起。中国历史上可考的第一次土地交易发生于西周,交易性质为抵押。那是公元前919年,矩伯分两次将一千三百亩土地抵押给裘卫,换来了两块玉、一件鹿皮披肩和一条花围裙。
可考的第一宗土地买卖发生于周厉王三十二年,即公元前846年。在强拆频起争议的今天,威廉•皮特的那句“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常被引用。周厉王的这宗土地买卖,其实也有几分对物权的尊重。
当时,周厉王为扩建王宫向鬲从购地,但没付现款,鬲从担心对方做老欠,周厉王的说法是:一定给钱,赖账的话,上天就罚我被流放。古人一向重视誓言,一个让百姓“道路以目”的残暴国王能发这样的毒誓,已属不易。但因记载缺失,谁也不知道这钱给了没有。“被流放”的毒誓倒不幸应验,五年后,因不满残暴统治,国人暴动爆发,周厉王仓惶出逃。
有人曾以此推断早在西周时已有了土地私有制和买卖。但在史学界看来,到春秋战国时,土地所有制才开始由国有逐步趋向私有。当时各国推行授田,《吕氏春秋》认为“分地则速,无所匿其力也”。被授之田仍是公田,不能买卖,国家还有随时进行重新分配的权力。但随着生产工具逐步进化,农民劳动能力和努力程度的差异,贫富差距拉大。富裕的农民不再满足于死板的授田,开始争取土地私有,以寻求更大保障。可以说,得到授田的农民就是自耕农的前身。
但封建社会的土地私有是个极模糊的概念。史学界曾认为,秦国商鞅变法时提出“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是在法律上确认了土地的私有和买卖。但根据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出土的秦简和秦牍,可知秦国实行的是授地制。《史记》曾记载,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曾作《琅邪台刻石》,上书“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人迹所至,无不臣者”,这已道明了土地的实质所有制。
名义上的土地私有倒也存在。同样是秦始皇,于公元前216年下令“使黔首自实田”。“黔首”即平民,只要私人向国家登记土地并交纳赋税,就拥有了土地所有权。另外,因秦汉时期土地交易频繁,还出现了买卖文书,受法律保护。
按常理推断,土地交易是私有化后才有的形态,也给农民们提供了愿景:只要辛勤劳动,咱也能变地主。但事实却非如此,在土地交易的背后是不同阶层对土地的争夺。
对于自耕农来说,依靠积累成为地主需要极大的运气,他们中的大多数只能维持温饱。其实历朝历代对这个群体都很重视,因为自耕农是赋税的重要来源,也承担着大量徭役和兵役,他们一旦因贫困而流亡,还会造成社会隐患。因此,历次“盛世”都有对自耕农的扶持,比如汉文帝时曾十一年未征田租。
但除自耕农外,同样渴望安全感的还有商人。历代王朝多推行抑商策略,以免商人威胁集权统治秩序。可此举也抑制了农产品的商品化,进而抑制了农业发展,同时导致了商人和农民间的冲突。如西汉初年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商人为改善社会地位,大肆兼并农民土地,晁错就曾说“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另外,地主为了寻求更大的安全感,也大肆兼并土地。
侯外庐曾说,“严格意义的土地私有权的法律观念乃是特定的历史阶段的范畴,不能任意用之于封建社会”。在集权政治下,所谓的“私有财产”从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保护。比如在传统司法中,籍没私财并无具体法律规定,全靠审判者临时决定。
至于赋税沉重,普通人甚至不愿再当“地主”。明代中后期,因为税赋沉重,出现为了避税,不受盘剥,自耕农或小地主举家连人带土地,投入高门大户为奴的现象,谓之曰“投献”。嘉靖、隆庆年权相徐阶家族拥有两万亩土地,其中大部分就是投献之地。
换言之,古代的土地所有制只是政府的文字游戏。“公有”和“私有”只是表面形式。历朝历代征收赋税也从不会先开个听证会,让民众表达意见,而是打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旗号,向“持有土地的人”索取利益。
跑不过通胀的古人储蓄
著有《银元时代生活史》的民国名医陈存仁曾回忆,当年家中分家时,先人曾说家中窖藏了二十缸银子,但最初只挖出了八缸。后来,有经验的长辈说再深挖试试,又挖出了埋在下层的十二缸银子。
这是古人储蓄的一种防盗方式。古代没有银行、没有保险箱,家中金银往往埋在地里。但埋法颇为讲究,不能一埋了事,而是挖深后分层放置,各层间往往用石板、砖块叠压,增加盗挖难度,以免被盗贼“一网打尽”。这也侧面体现了古人的储蓄观:攒一笔存一笔。
这些年来,考古挖掘发现了大量古人窖藏的金银。这些藏金未能被储藏者的后人取出,多半是因战乱或家中变故,但也有可能是因为藏得太隐秘,不但防了盗贼,连子孙后代也瞒过了。
所以,古人买卖房产时往往有“掘钱”条款。这笔款项由卖主向买主征收,作为将来可能挖到金银财宝的预估补偿款。沈括的《梦溪笔谈》中便有相关记录,官员张观买房时,卖家坚持索要“掘钱”,结果多付了一大笔钱才能收楼。大家都觉得张观吃了大亏,谁知他竟真的挖出一笔财宝。
古人爱存钱显然与缺乏保障、急需安全感有关。但在某些特定时候也有体现家族实力,商业信誉之功。比如清末晋商巨贾将经商所余,铸造银冬瓜、金罗汉便是极端例子。《清稗类钞》记载,晋商亢家为挤兑一家当铺,3个月拿出90尊金罗汉到这家当铺去典当,每尊典银1000两。并扬言:“俺家有这样的金罗汉500尊,还有410尊没拿来。”当铺受不了,只好关门了事。
历史上朝代屡屡更替,战乱频繁,贵金属有防身度艰之效,我们所熟悉的“盛世古董、乱世黄金”这一说法便基于此。
黄金作为货币被大量使用,始于战国时代。但古代中国在相当长时间里使用的主要等价交换物并非黄金,而是铜钱。
占据人口中绝大多数比例的农民与小市民,往往也没有大量藏金的能力,因此大多数古代人的储蓄实际上是“蓄铜”。如1967年冬天,湖北黄石发现一处钱窖,有重达22万斤的铜钱,据推测是南宋人所埋。
存铜钱有用吗?和平时代当然有用,但若王朝倾举国之力“办大事”,或社会动荡甚至战乱时,恶性通货膨胀就是一道击毁安全感的魔咒——你存了几十年的铜钱,可能连一斤大米都买不到。到纸币诞生后,恶性通胀的阴影更挥之不去。
以最有代表性的宋朝为例。陈寅恪曾说“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那个时代的工商业空前繁荣,北宋时期甚至出现了农耕时代罕见的现象:农业税仅占国家财政收入的30%,工商税却高达70%。
在这种大繁荣状态下,纸币诞生了。当时,四川通用铁钱,十文铁钱才抵一文铜钱,买东西动辄要扛数十斤铁钱,十分不便。于是,四川老百姓发明了交子。起初,交子只是存款和取款的纸质凭据,后逐步代替铁钱,成为可流通的纸币。
纸币诞生之初就敲响了超发警钟。一些钱商滥发交子,恶意欺诈,造成社会动荡。为保证交子的币值,政府先是严选十六户富商作为发行交子的特许经营商,并严格监督其印制、发行和经营。至宋仁宗时代,将交子发行权力收归国有,宋徽宗则改交子为钱引。
一开始,宋朝政府对纸币易于仿造和滥发的弱点极为警惕,但当政府需要办大事用大钱时,便滥用信用,过量发行纸币,造成通胀。宋徽宗时代滥发情况更为严重,纸币成了敛财工具。到北宋末年,面额1000文的钱引只能换十几文铜钱。
恶性通胀不仅仅发生在北宋。西汉初年,因持续十数年的秦末战争,物质极度贫瘠,为了敛财,汉初统治者曾降低铜钱中的含铜量,以使相同重量的铜材铸造更多数量的铜钱,结果导致大通胀,饿死者众。好在统治者及时吸取教训,将农业作为立国之本,经七十余年休养生息,到汉武帝即位时,经济开始兴旺。但好大喜功的汉武帝爱“办大事”,与匈奴的战争导致又一次大通胀。
其实,农耕社会因发展缓慢,商品种类与数量长期保持稳定。若无天灾人祸,恶性通胀一般不会发生。但若政治腐朽,或统治者好大喜功,都会急于敛财,采用以小充大、以轻代重的铸币方式,或滥发纸币,带来恶性通胀。这之中最苦的当然是百姓,他们的积蓄永远跑不过恶性通胀。
宗族社会里的养儿防老
《事林广记》中有“养儿防老,积谷防饥”之说,这是传统观念,也是一种古老的获取安全感的方式。古代生产力低下,凡事都靠劳动力,男丁的重要性甚至大于贮存粮食。此外,政府的徭役和兵役只能由男性承担,可以改变命运的科举也只许男性参加。所以,古代还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说法。这已不仅仅是简单的传宗接代思维,更是古代人对各种社会风险的抵御意识。加之古代医学落后,乱世时百姓更是难以自主,生命保障较低,所以男丁要多多益善。一夫多妻固然是男女不平等的陋习,但最初也是父系社会为了增大男丁几率、寻求保障所选择的方式。
所以有人说,养儿就是农耕社会的养老金,以年轻时的红利来获取老年时的保障。在土地、金钱和儿子这“安全感三大件”中,养儿防老是相对最为靠谱的一项。
之所以靠谱,是因为相比名义上私有、实则随时会成为“王土”的土地,以及跑不赢通胀的货币,血缘关系更稳定牢靠。而且男性作为社会主体力量,也可以带来未来发展的更多可能性,比如寒窗苦读、一跃龙门,就是一种普遍性期待。
古代长期以孝治天下,从文化传统巩固了“养儿防老”的思想基础;法律中对不赡养父母,忤逆父母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从制度上监督“养儿防老”。另外因为社会缺乏保障体制,奉养祖辈也成为了那个时代保障老人生存的社会解决方案。
与“养儿防老”如影相随的还有宗族这一传统组织。宗族社会需要男丁维系,个体家庭同样需要男丁才可立足于宗族,二者互相依存。
《尔雅》有“父之党为宗族”一说,所谓“父之党”,即指由父系血缘关系联结而成的群体,不包括由婚姻关系联结而成的母族、妻族。在父权社会里,只有男丁有继承权,如果户下没有儿孙,出现“户绝”情况,家产只能由其父亲或兄弟继承。如果兄弟有儿子想要继承遗产的话,则须过继到本房承嗣。如果承嗣者是独子,就要继承两房的遗产,即所谓的“一肩挑两房”。
男丁还有一个代用词“香火”,所谓香火指的就是祭祀祖先的资格,只有男丁才有此资格。无人侍奉香火,则代表着这个家庭的绝嗣,传统与家庭财产的彻底断绝。这也构成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文化根源。
在宗族体系内,男丁作用极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养儿防老”的扩大版本就是“养男丁护宗族”。
比如说,科举制度给平民提供了上升空间。但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供孩子读书往往是件难事,一来孩子长期读书,等于家中少了一个劳动力,二来又有学费支出,可谓此消彼长。因此,宗族往往对应举男丁予以照顾,举族为之提供经济支持和学习条件。这种照顾当然不是单方面的,若宗族中有男丁取得功名,步入仕途,又可为宗族提供经济支持和政治保护。而在政治阴暗时,宗族也往往是普通民众用来抵御地方政府压迫的力量。
不过,“养儿防老”也只是相对靠谱,同样无法抵御乱世侵袭。所谓“乱世人不如太平狗”,拉壮丁、流离逃亡都是乱世百姓无法回避的痛。至于宗族力量,在集权面前也有不堪一击之时,比如法律中常见的“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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