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晨 蓝色光标传播集团副总裁)
如果不是身处同一行业,广告人毛晨可能永远也不会去追美剧《广告狂人》。
这位蓝色光标传播集团副总裁发现,剧里剧外,广告人的工作状态和思维模式“几乎一模一样。”看到会心处,他会为了剧中一个神来之笔式的广告创意而拍手叫绝,也曾经像剧中人一样冥思苦想方案策划,痛苦到差点抓狂,“这是一个真正讲创意、拼想法的行业。”
虽然共同点很多,但《广告狂人》说的毕竟是60年前的事,那时的广告模式并不复杂:想好广告语,制作广告设计,购买媒体投放。时至今日,行业境况已经大不同前。毛晨说,现在的传播已经到了“穷极所有手段”的时候,人们已经很难回答“奶茶妹到底是不是在炒作”这样的问题,因为“可能这也是在推广”。
在《广告狂人》里,类似于“去同事纸篓里的碎纸堆偷创意”的桥段并不少见。这种情况会出现在现实中吗?毛晨的回答是“不会!”他认为《广告狂人》夸大了人与人之间的阴谋算计,与现实不符。
广告看重策略与创意,广告人“说痛苦也痛苦,说好玩也好玩”。从业多年,毛晨早就明白,做传播的人必须足够清楚某些特定人群在想什么,关心什么,害怕什么,想要什么,比如一个30岁爱飙车的单身汉和一位20多岁刚生孩子的妈妈,针对他们的传播策略就可能完全不同;同时,还得了解当下社会中最流行的是什么,一个简单的例子是,几年前流行的“快闪”,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做了,但如果那时你不了解你不做,那就是落伍了。
“你必须去了解社会的方方面面,思维的极限就在这里,广告人的挑战也在这儿。”毛晨说,这么大的世界,如果你只了解一小点,那么你成功的概率会很低,“就等于你是拿1件兵器去对抗别人的10件兵器。”
深入了解社会的触角有很多,对于毛晨来说,美剧算是其中之一。
1976年出生的毛晨,看的第一部美剧是1996年的《老友记》,这部伴随了他职业成长的老牌美剧,一度是他每个周末的“定时放松时间”,“它未必深刻,但能给人带来轻松和快乐。”
早年间,毛晨他们通过香港明珠台看美剧,这种习惯甚至保留到了现在。毛晨记得,2003年,一位广州的朋友去厦门工作时,给他留下了一句印象深刻的话,“厦门很好,最大的损失就是看不到明珠台的美剧了。”
“老美真有想法!不得不佩服!”或许是职业的原因,毛晨说自己特别欣赏有奇思妙想的人,特别喜欢精妙绝伦的构思,“某种程度上讲,是美剧开启了我对美国社会的认知。”
在更大意义上,美剧像无数形形色色的电影,甚至拓展了毛晨的生命体验,他说,个体的生命太短暂,人生太单一了,而看美剧就像看小说一样,让我们可以用一生去经历几生。
美剧中的广告人
热门美剧《广告狂人》里的那些红男绿女,那些有关消费神话的美丽肥皂沫,把人们带回了那个美国广告业迅猛发展的1960年代。剧中的男主人公唐·德雷珀是个颇具争议的人物。喜欢他的人看到了他才思敏捷的奇才一面,他会随时捕捉灵感,随时记录在纸巾上。别人的无心之言,都是他的创意之源。讨厌他的人会说他是一个道貌岸然、口蜜腹剑的伪君子。在生活、工作圈中,他就是一个活脱脱的无赖。
美剧中的广告人用严谨的思考、激情的演讲和恰到好处的欲擒故纵征服众多难搞的客户。
2013年播出的《疯狂广告人》是继《广告狂人》之后另一部行业主题剧。它刻画了一系列个性鲜明的广告人形象:由威廉姆斯扮演的传奇广告人西蒙·罗伯茨,虽然天才横溢但极端不着调,反传统的思维方式之外,做事也稀里糊涂,也正是他亲手缔造的广告公司掌握着世界上最重要的客户和品牌;他漂亮能干的闺女兼公司总监,和父亲正好相反,务实又勤奋,是公司的“生命和灵魂”;公司的文案撰写人自信又迷人,是位花花公子;艺术总监是个敏感的傻蛋,经常自贬身价。无论这群疯狂的人卖什么东西,总会有人被他们迷住,心甘情愿地掏钱包,难道这就是广告人的“疯狂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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