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剑并不独属武夫,佩剑是一种身份象征,文人也不例外。《贾谊新书》载:“大夫四十而冠,带剑。”这种剑装饰性成分居多,并不经常使用。而真正使用它的文人中,李白比较知名。《新唐书》说李白“喜纵横术,击剑”,水平应该是可以的。不过诗人有个毛病,就是总会妄想自己文韬武略、独霸武林。李白在这一点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他在自我陶醉和自我催眠中嗨得无以复加,又因自身影响力和宣传,发展出一众拥趸,俨然公众剑神。
李白的自我宣传手段主要是诗。有粉丝统计《全唐诗》收录的李白近千首诗中,除去地名,出现“剑”的频率有103次之多。而造成公众对他剑术凌厉、凶猛的印象,莫过于这两句诗:一是“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结客少年场行》),二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侠客行》)。然而前一句说的是荆轲,后一句说的是燕赵侠士,与李白没有任何关系。“十步杀一人”也不是他的原创,此句出自《庄子·说剑》:“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该篇作者虽有争议,但成书远早于唐。)然而这些诗深入人心,读者不求甚解,最终作者与主角身份发生了互换。
李白说自己很厉害,“一射两虎穿”“转背落双鸢”;也曾说自己“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以他的说法,曹植七步一诗,他一步一尸。他的粉丝魏颢在《李翰林集序》也说他曾“手刃数人”。但此事可信度极低,开元年间天下太平,当街行凶还大肆宣扬,于情于理都很荒唐。《唐律疏议·斗讼》中有“七杀”条款说斗殴致死:“斗殴者,原无杀心,因相斗殴而杀人者,绞。”而“以刃及故杀人者,斩”。像李白那样炫耀手刃,脑袋都保不住,李白变“子曰”。
可能李白少年时参与的斗殴只是治安案件,口头教育就放了,只不过诗人嘴硬,诗中频频出现“杀人”——“杀人如剪草”“杀人红尘中”“杀人都市中”。总之是“杀人不眨眼”,总不眨眼甚至影响了视力,“明月光”看成了“地上霜”。那个时代的诗人喜欢谈杀人,就连杜甫这种老实人也说过“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只不过杜甫没有受过专业武术训练,只敢“夜雨砍春韭”。
李白确实练过,《与韩荆州书》中自我介绍:“自幼好任侠,有四方之志,年十五而修剑术。”他师父很厉害,乃大唐第一剑客裴旻。此人事迹《太平广记》载有一则,说其母病逝,裴旻请吴道子做壁画超度亡灵,其间他表演剑舞助兴:将宝剑掷入云中高数十丈,再拿剑鞘对准,利刃透空而入鞘。吴道子问他如何练成神技,裴旻答曰:吾本姓表,脑袋多劈开几次就成了……粉丝以“名师出高徒”推断,李白的剑术应该唐朝第二。名教练确实能培养出人才,但不是绝对的因果关系,比如男足。何况李白是否与这个大师学过艺也还存疑。
拜师一事载于《翰林学士李公墓碑》:“裴将军,予曾叔祖也。尝投书曰:‘如白愿出将军门下。’”李白很可能是客套。若真的与裴师父练过,李白估计劈成李臼了。更何况这位大师也有过走麦城的经历。《唐国史补》说裴旻守北平时曾一天射杀31只老虎。但当地农民说他杀的不是虎,是彪。待到遇见真虎,裴旻就崩溃了,虎只吼了一下,“旻马辟易,弓矢皆坠”。
李白在《赠武十七谔》一诗中说,徒弟武谔很凶悍,有春秋要离的狠劲,曾许诺从敌占区把自己的儿子伯禽救出来。有粉丝认为徒弟如此暴厉恣睢,师父肯定更心狠手辣。这套推论甚至不如“名师出高徒”,徒弟功夫高低跟师父关系不大,比如唐僧。
千古文人侠客梦,“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是当时文人的普遍情怀。那么李白的实战击剑水平到底如何?《叙旧赠江阳宰陆调》一诗可供参考推断,诗中回忆当年,“腰间延陵剑,玉带明珠袍”;谁料遇见一伙不解风情的臭流氓,“我昔斗鸡徒,连延五陵豪。邀遮相组织,呵吓来煎熬”;若不是陆调先生你冲出重围找警察,我身体就快被打肿,零件就要被打丢,太白变大白了,此后,只能和岳不群修炼“辟邪剑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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