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对火的依赖和畏惧始终并存。“火的全部神奇就在于它是自然界唯一为‘万物所惧’,但唯文明所需的一种特殊物质形态。”
火
作为一种象征物,火常常出现于文学及宗教领域。《圣经》中多次提到上帝将于世界末日以火来施行审判,而撒拉弗用火剪从坛上取下红炭来洁净以赛亚嘴唇不洁之罪——现实中也是如此,古代消毒工具匮乏,医用针常常过火消毒,以避免伤口感染。
人类对火的依赖和畏惧始终并存。中国古代就有“善用之则为福,不能用之则为祸”的说法,有人认为,“火的全部神奇就在于它是自然界唯一为‘万物所惧’,但唯文明所需的一种特殊物质形态”。
中国有钻木取火的燧人氏,古希腊神话则有普罗米修斯。
原始人类在直立行走后一度徘徊不前,进化似乎遭遇瓶颈。但当他们懂得利用火后,一切发生剧变。此后人类文明发展的每一步都未曾离开火,从陶器的烧制、青铜器的冶炼、火药和蒸汽机的发明,乃至工业社会和如今的高科技文明,一切都与火有直接关系。因此,中国有钻木取火的燧人氏,古希腊神话则有普罗米修斯——被马克思称为“哲学史上最崇高的圣者和殉道者”。
人类最早使用的是自然火。远古时代,原始森林比比皆是,因雷电或其他原因发生自然火灾是寻常事,而且蔓延时间往往极长。大火过后,原始人发现火可以取暖,烧熟的食物味道也更好,于是开始有意识使用火,进而通过钻木取火或敲击燧石的方式来获得火。对火的利用展现了人类的潜力,意味着人类可以利用各种自然资源,世界将因此改变。
火使得狩猎和农业都出现飞跃。原始人用火驱赶、围歼野兽,狩猎效率大大提高。农业自刀耕火种始,同样离不开火。弓箭、木矛都要经过火烤矫正器身,制陶和冶炼等也需要火。
《韩非子》中记载,“民食果菰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火改变了这种局面,让人类能够告别茹毛饮血,吃到熟食,减少疾病,促进大脑发育。另外,吃熟食容易使人积累较多的脂肪,脂肪的增多一方面提高了人类御寒的能力,另一方面却阻止人类毛发的正常发育。所以,火的利用与用火带来的饮食结构的变化是造成人类毛发退化的根本原因。
也正因为毛发退化,当人类离开火堆外出活动时,由于感到寒冷,就不得不开始思考其他御寒办法,进而学会用树叶和兽皮做成衣服御寒。
火的利弊并存、易于失控,促成了早期人类的崇拜心理。也正因此,能够熟练用火的人往往也因为火的重要性和危险性,成为早期人类眼中的“强人”,普罗米修斯和燧人氏的原型想必也就是这类人。这种崇拜心理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早期人类的等级制,使人们正视彼此在智力和体能方面的差异。
对火的崇拜还促成了原始卜算。卜算的最初标准是对照龟甲或骨头上烧出的纹路走向,它需要一定的综合观察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无形中也促成了人类的等级差异,卜算者能够通过卜算控制他人心理。
有关火的哲学更是层出不穷。《周易》中有“火是化育万物”之说,古希腊赫拉克利特也提出“火性至上”理论。
人类城市文明的发展始终与“防火”相关。
人类离不开火,但也深知火之无情。据传说,早在三皇五帝时代,就已有火官这一职位。最早的火官重黎“居火政,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喾命之曰祝融”,这也是火神祝融的来历。殷商时代有“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的法律,也就是说,如果遗弃在道路上的灰烬仍有不熄之火并引发火灾,当事人要被处以断手之刑。
人类城市文明的发展始终与“防火”相关。在西方,壁炉可谓生活的中心,甚至是家的象征。壁炉乃至家庭中的其他设施(如厨房)也被视为火的最合理归宿,一旦超出这个范畴,往往就意味着失控与危险。
历史上有许多城市大火灾,如古罗马大火、1666年的伦敦大火、1812年的莫斯科大火等。人类在火灾中逐渐吸取教训,主动防范和抗争,比如发明耐火建筑材料,发展保险业等。在与火有关的灾难中,米诺斯火山喷发最为传奇。米诺斯火山最大的一次喷发发生在公元前1610年,所造成的沉积物厚度达7米,同时引发了30至150米高的大海啸,掩埋了爱琴海众多岛屿,其中海啸可能到达克里特岛,导致盛极一时的克里特文明消失。
克里特文明是古希腊文明的起点。这样一个强大的文明不明不白地消失,有人认为它被蛮族摧毁,有人认为是与希腊城邦交战的结果,还有人认为可能是遭遇了大地震。丹麦科学家则通过研究认为,因为米诺斯火山喷发,海啸席卷克里特岛,摧毁了港口和渔村。而且,火山灰长期飘浮在空中,造成一种类似核大战之后的“核冬天”效应,造成农作物连续歉收。克里特文明因此遭受毁灭性打击。
受影响的不仅仅是克里特岛,数千吨火山灰随风飘散到格陵兰岛、中国和北美洲。据中国古书记载,同一时期,中国出现了黄色大雾、七月霜冻、五谷凋谢等迹象,还出现饥荒,以至于原本就积聚的民怨迅速爆发。也恰恰是这时,商朝取代了夏朝。也许这只是巧合,但又未必只是巧合。
“酒反映了人类文明史上的许多东西,它向我们展示了宗教、宇宙、自然、肉体和生命。它是涉及生与死、性、美学、社会和政治的百科全书。”
酒
德国慕尼黑老城有一间著名的HB啤酒馆,以巴伐利亚啤酒、烤猪肘和白香肠著称。这家百年老店号称世界最大啤酒屋,可同时容纳3500人。据说每逢拜仁慕尼黑和德国国家队的足球比赛,球迷都会在此会聚,喝着啤酒呐喊助威。
似乎没有人愿意提及八十多年前发生在这里的往事,尽管它曾见证历史——1923年11月8日晚,巴伐利亚军政首脑和社会名流在HB啤酒馆进行聚会。年轻的希特勒突然发动武装政变,挟持在场人员,宣称“巴伐利亚政府和德国政府已被推翻,临时全国政府已经成立”,并威胁军政首脑与他合作。次日,政变被镇压,希特勒当场逃跑,后来被捕,被判5年监禁,实际仅服刑9个月。其间他写下《我的奋斗》一书,被视为法西斯的理论和行动纲领。
西方酒馆文化影响深远。有人认为,酒馆给人们提供了一种颠覆现存文化秩序的原初动力,希特勒这场不成功的政变似乎就是一例。
人类与酒的联系可以追溯到人类始祖时期。葡萄酒、啤酒在历史上都曾发挥作用。
酒馆文化源于古希腊的酒神文化。狄俄尼索斯是酒神、欢乐之神,也是水果和葡萄的保护神。他是宙斯与西米里的儿子,曾受天后赫拉迫害,在山林女神和牧神之子的抚育下长大,学会酿酒技艺。他走遍希腊各地传授酿酒技术,因此成为希腊人崇拜的偶像。
酒被认为是酒神赐予人们的礼物,也是丰收的象征,所以从古希腊到古罗马,每年12月末都要举行一次喜庆活动庆祝丰收,即酒神节。尼采曾提出酒神精神,他认为西方诗歌源于希腊艺术,希腊艺术源于希腊悲剧,而希腊悲剧最终源于原始的希腊酒神祭祀仪式。希腊人的酒神节如救世节,在这种抛弃一切束缚、回归原始的状态下,美得以展现,音乐得以产生,艺术得以创造。
人类与酒的联系甚至可以追溯到人类始祖时期。美国有科学家称,人类始祖从1000万年以前就开始接触酒精。1000万年前,地球气候大变,人类始祖被迫从树栖生活过渡到地面生活,并不得不以腐烂发酵的水果充饥,这些水果中含有大量酒精。研究者认为,这使得人类始祖体内出现单体遗传突变,增强了乙醇代谢能力,让他们在食物稀缺时也能依靠地面上高度发酵的果实来充饥,拥有了更高的存活几率。
如果说这项研究还未被证实,那么能够证实的另一研究则说明了酒对人类文明的改变意义——人类使用谷物制造酒类饮料已有8000年历史,比面包早了3000年。《黄帝内经》中记载的醪醴,正是中国古代的啤酒。作为一种含酒精度低、营养价值高的饮料,啤酒曾经是古埃及人的流通货币。古埃及人喝的啤酒,酒精含量仅3%,但矿物质和维生素的含量很高。
黑死病、霍乱和鼠疫在中世纪欧洲的许多城邦肆虐时,还不懂得将饮用水煮沸的欧洲人大量被已污染水源毒死。酿造过程中曾被煮沸的啤酒,某种程度上挽救了中世纪欧洲。奠定了现代医学基础的巴氏杀菌法,研究的对象其实是啤酒。发明者巴斯德起初只是想弄明白为什么啤酒会变质,随后发现了细菌的存在。
葡萄酒同样在某种意义上改变了历史,无论是从健康角度还是从精神角度。《圣经》中频频提到葡萄酒,据说达521次。耶酥在最后的晚餐上说“面包是我的肉,葡萄酒是我的血”。直到18世纪,人们还认为喝下去的酒会在体内变成血液。在疫病流行时,所有的人都会喝酒避邪。古代欧洲贵族甚至以葡萄酒代替水,因为当时酒往往比水更干净。
鸿门宴、煮酒论英雄、杯酒释兵权都是跟酒有关的历史故事。
欧洲最早开始种植葡萄并进行葡萄酒酿造的国家是希腊。从公元前11世纪开始,古希腊人就把葡萄酒当作其生活中的重要部分,医药之父希波克拉底给病人开出的每张药方上几乎都有葡萄酒。甚至有历史学家将古罗马帝国的衰亡归咎于古罗马人饮酒过度而导致人种退化。大航海时代后,欧洲强国将蒸馏酒技术带到世界各地,蒸馏出的烈酒成为殖民贸易的重要商品。
东方酒文化同样源远流长。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就发明了酿酒技术。当时的古酒分为两种,一是果实谷类酿成之色酒,二为蒸馏酒。关于酿酒,古代中国有猿猴、杜康和仪狄造酒等三种说法。《战国策》采仪狄造酒之说,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这既是对酒之创始者的最早记述,又是对酒之诱惑力及禁酒行为的最早记述。
在中国人的传统故事里,酒往往与“宴”或“筵”相连。所谓“筵无好筵会无好会”,鸿门宴的故事就妇孺皆知。它改变了历史的走势,不可一世的项羽最终自刎乌江。人们同样耳熟能详的还有“煮酒论英雄”,可惜它只是个传说。
另外一个与酒有关的历史故事倒是真实发生,而且改变了历史,那就是“杯酒释兵权”。宋太祖赵匡胤黄袍加身后,担忧手下众将模仿其当年做法,于是设宴暗示,解除他们的兵权,也从此开启了宋朝数百年重文轻武的国家体制。大宋军力被大大削弱,武将受制于文官,以至于面对外族时常吃败仗。尽管宋朝开创了中国古代史上最灿烂的文明,但最终仍然在蒙古铁蹄下被倾覆。
禁酒运动将美国分成了“湿的”和“干的”,甚至差点改变了美国的两党制。
酒深刻影响人性,进而影响历史。《说文解字》这样解释“酒”字:“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一曰造也,吉凶所造也。”
在古代中国,酿酒的原料主要是粮食,酿酒往往意味着与民争食。而且人一旦沉迷于酒,会衍生各种社会问题。因此,历朝历代都有酒政,对酒的生产和流通制定各种政策。
在中国历史上,夏商两代末君都因沉迷酒色而亡国,商纣王更有“酒池肉林”的典故。有研究称,商代贵族因长期用含有锡的青铜器饮酒,造成慢性中毒,致使战斗力下降。也正因此,推翻商朝的西周统治者颁布了我国最早的禁酒令——《酒诰》。西汉前期曾实行“禁群饮”制度,这是为了防止民众聚众闹事。
禁酒并非中国古代独有,世界史上最为著名、影响也最深远的禁酒令发生在美国。它差点改变了历史。
1920年1月17日,美国宪法第18号修正案——禁酒法案正式生效。根据这项法律规定,凡是制造、售卖乃至于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的饮料皆属违法。自己在家里喝酒不算犯法,但与朋友共饮或举行酒宴则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1000美元及监禁半年。21岁以上的人才能买到酒,并需出示年龄证明,而且只能到限定的地方购买。
美国人向酒宣战,始自立国之初。清教徒们认为酒是祸乱之源,因此提出以法律手段约束贪杯者,这场运动在20世纪初达到高潮。但禁酒令的实施并不成功,反而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在禁酒令实施之前,美国黑社会受困财力,并不强大,但在实施禁酒令后,依靠私酒贸易带来的暴利,美国黑社会开始壮大,犯罪率不断上升。
禁酒运动将美国分成了“湿的”和“干的”,甚至差点改变了美国的两党制。民主党在禁酒问题上产生了严重的分歧,故而在全国的影响力及支持度大伤,禁酒党一度脱颖而出。1932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富兰克林·罗斯福把开放酒禁作为其竞选纲领之一,获得了国人支持。1934年,美国禁酒令明令废止。
法国化学家马丁·夏特兰·古多华曾说,“酒反映了人类文明史上的许多东西,它向我们展示了宗教、宇宙、自然、肉体和生命。它是涉及生与死、性、美学、社会和政治的百科全书”,这句话颇具概括意义。
英国史学家李约瑟将茶叶视为继四大发明之后,中国对人类的第五个贡献。学者麦克法兰则声称:茶饮成为世界潜在的征服者,“茶叶改变了一切”。
茶叶
1772年,斯德哥尔摩老城区的斯塔丹岛上,一座竣工不久的皇宫内,瑞典国王古斯塔夫三世坐在龙椅上发呆。一位大臣刚向他呈报:从遥远东方传来一种神奇的树叶,正在宫外引起轩然大波,人们担心喝下它会被毒死。为辨真伪,古斯塔夫三世召来一对被判死刑的兄弟,下令:你们一人每天饮茶,一人每天饮咖啡,即可免去死罪。这像是古斯塔夫为来自东方的茶叶做的人体实验。结果他是看不到了,据说60年后,兄弟两人中饮咖啡者因病过世,又过了十多年,饮茶者无疾而终。
故事的真伪无从考据,但它侧面说明了东方茶叶在欧洲历史上引起过戏剧性的风波。学者威廉·乌克斯(美国《茶叶与咖啡贸易》杂志主编)在《茶叶全书》里称,1657年,伦敦一家叫加威的咖啡馆首次向市民出售茶饮,并推出了世界上第一份茶叶广告(海报)。这张海报上,茶叶的功能被描述为“质地温和,四季皆宜,饮品卫生、健康、有延年益寿之功效”,还特别说明:由于其特殊功效,意大利、法国、荷兰等地的医生和名人都已经争先饮用了。
茶叶自走出中国那天起,便在西方搅动起各种喧嚣。茶叶成为中国与世界之间重要的纽带与桥梁,也为整个西方世界的发展带来重要利润。英国史学家李约瑟将茶叶视为继四大发明之后,中国对人类的第五个贡献;学者麦克法兰则声称:茶饮成为世界潜在的征服者,“茶叶改变了一切”。
“茶叶是上帝,在它面前其他东西都可以牺牲。”
据陆羽《茶经》,中国人使用茶叶已有4700多年历史,公元前2世纪就开始种植茶树。而直到16世纪中叶,这种“绿色树叶”才为欧洲人所知。1559年,威尼斯作家拉摩修在其《中国茶摘记》中首次提到了茶叶。1560年,葡萄牙耶稣会传教士克鲁兹乔装打扮混入一群商人中,花了4年时间来往于中国贸易口岸和内地,才搞清了茶的来龙去脉。他的《中国茶饮录》是欧洲第一本介绍中国茶的专著。
茶叶自唐代开始往西域及朝鲜半岛、日本传播,而在西北地区,茶叶贸易自唐后期就以茶马贸易的方式展开。历史学家认为,南方丝绸之路和茶马古道,是现今发现的中国茶叶传入西方最早、最著名的国际通道。茶叶和丝绸、瓷器、香料等经由这两条古道,通过亚东等边境口岸,进入尼泊尔、印度等国,再源源不断传入欧洲。
大航海时代开始,葡萄牙人、荷兰人、英国人相继来到中国南部沿海。1607年,荷兰首次从澳门经印尼万丹将少量茶叶输往欧洲,揭开了中国与欧洲海上茶叶贸易的序幕。荷兰东印度公司董事曾致信巴达维亚总督:“茶叶已开始为人民所需要,吾人希望每艘船均装有若干箱中国茶或日本茶。”
1716年,两艘英船从广州携回3000担茶叶,价值 35085镑,占总货值80%。英国早在1725年就制定了第一部进口茶叶禁止掺伪条例。在20世纪以前,欧洲各国所寻求的中国商品中,唯有茶叶长期居于支配地位。“茶叶是上帝,在它面前其他东西都可以牺牲。”历史学家普里查德甚至这样说。
19世纪中期以前,中国一直是绝对的茶叶帝国,英美茶叶完全依赖从中国进口。随着茶叶在西方成为供不应求的奢侈品,欧洲尤其是英国,已难以提供对应商品来平衡茶叶贸易,便出现了大量茶叶走私。
史上最著名的“茶盗”,便是东印度公司派往中国的罗伯特·福琼。这位“英国便衣”曾于1839 年至1860年间,四次来华盗取茶树种子、栽培技术。他曾通过海运一次性将23892株茶树小苗、1.7万粒茶树发芽种子及6名中国制茶专家输往印度加尔各答。这一行径导致中国茶叶出口额大幅下降,因为印度、斯里兰卡很快成为茶叶生产大国,茶叶成了它们的最大宗输出产品。1854年至1929年的75年间,英国的茶叶进口上升了837%。据统计,茶叶带给英国国库的税收收入平均每年达到330万磅,占国库总收入的1/10左右。因茶而起的“福琼事件”,使中国的制茶业开始衰退,彻底改变了中国当时的经济地位。
茶叶还会引爆一场战争,或促进一个国家的诞生,或导致一个帝国的衰落。
2006年年初,BBC网站对12项所谓“英国的国家象征”发起投票,“茶”以35.03%的得票率高居榜首。也有人说,“茶叶在英国的作用如同蒸汽机一样重要,它帮助英国人度过危机并创造了一个新世界”。
英国学者艾伦·麦克法兰在专著《绿金:茶叶帝国》中对此给出了解释。作为一位茶叶种植园主的儿子,麦克法兰曾在印度著名的茶叶产地阿萨姆生活,他用数年的研究揭示了茶叶对英国及整个西方世界经济和文化的影响:英国工业革命的起源与茶叶有莫大关系,如果没有茶叶,可能就没有大英帝国和英国工业化的出现。18世纪几个经济最发达最活跃的地区即中国、英国和日本,同时也是茶文化得到弘扬的地区。他甚至大胆作出结论:茶叶改变了一切。
麦克法兰认为,茶叶具备消菌功能,中国唐宋时期人们因饮茶而免于疾病困扰,还得以持续创造财富。英国开始工业革命时,城市人口密集,容易引发各种传播疾病,但恰好英国进入全民饮茶时代,痢疾、血吸虫病、鼠疫等传染病大幅度减少或消失,与下午茶习惯的养成密切相关。
麦克法兰还认为,茶叶的适时到来,不仅塑造了英国中上层的生活方式,而且对促进英国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增长至关重要。大量劳工在相当长时间内,靠茶叶这一消费得起的“绿色黄金”熬过重体力劳动。人类学家史提尼·门斯曾感慨:“英国工人饮用热茶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事件,因为它预示着整个社会的转变。”在英国殖民地扩张期间,茶叶一度代替酒类成为英军补充体力的重要必需品。甚至有人说,如果没有茶叶,英国人就无法打赢这些战争。
茶叶还会引爆一场战争,或促进一个国家的诞生,或导致一个帝国的衰落。
1773年,英国通过国会法令向北美殖民地征收茶税,用来维持驻扎在当地的军队和政府官员的开支。此举引爆了12月16日的“波士顿倾茶事件”:波士顿茶叶党人化装成印第安人,爬上东印度公司商船“达特茅斯号”,叫喊着“波士顿港口今晚将成为一个茶壶”,随即将342箱茶叶投入水中。波士顿港口随即关闭,两年后独立战争爆发。而鸦片战争的爆发,同样源起于东印度公司为弥补东西方茶叶贸易巨大逆差所施的恶行,一个大国从此重伤。
如今,茶叶在世界上的消费超过咖啡、巧克力、可可、碳酸饮料和酒精饮料的总和。如威廉·乌克斯在《茶叶全书》中所述:茶、咖啡和可可对于心脏、神经系统及肾脏是真正的兴奋剂;咖啡可使头脑兴奋,可可刺激肾脏,而茶处于二者之间,对人体全身器官起温和的兴奋作用。茶,这一“东方的恩赐”,已成为一种优雅而又温和的饮料,是一种绿色、安全的兴奋剂,饮茶也因此成为人们一种主要的享乐方式。
糖的历史代表着人类的经济发展史、文化交流史,以及欲望史。人们的嗜甜逐糖,推动了糖的世界旅程。
糖
“人类许多极不显眼的日用生活品和极常见的动、植、矿物的背后竟隐藏着一部十分复杂的、十分具体生动的文化交流的历史,糖是其中之一,也许是最重要的一个。”这是季羡林在《糖史》一书中所做的结论。
上世纪30年代,季羡林在德国学习梵文的时候,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欧洲主要国家,“糖”这个字,英文是sugar,德文是zucker,法文是suere,俄文是caxap,意大利文是zucchero,西班牙文qzucar……显然,它们都是外来语,且有着共同的源头:古典梵文的sarkara。这一溯源,说明欧洲原本是没有“糖”或“蔗糖”的,糖一定起源于亚洲,它应该来自印度。
1981年,季羡林在敦煌莫高窟的藏经洞意外发现了一张残卷,上面记载着唐代制造“煞割令”的方法。贞观二十一年(647),有个叫王玄策的官员专程去摩揭陀(印度)学做“石蜜”(“煞割令”)。此时印度的炼糖术已颇为成熟,他们将甘蔗榨出甘蔗汁,用火熬炼,加入牛乳或石灰,最后得到淡黄色的沙糖。
“煞割令不就是梵文的sarkara吗?”季羡林顿悟,并推断:中国之所以后来成为制糖大国,离不开西域的老师——印度、阿拉伯及波斯,最终成品“色味愈西域远甚”。
相比之下,欧洲人的初糖体验,是从蜂蜜中尝到的“甜”(sweet)。直到11世纪,东征的十字军骑士才在叙利亚尝到了糖的甜味,开始好奇世间竟有种“不需要蜜蜂,就可以产蜜的芦苇(甘蔗)”。此后相当长时间,糖作为一种来自东方的珍稀之物,在王室成员、贵族和高级神职人员的餐桌上才能见到,糖成了身份和阶层的象征。
直到19世纪,糖才进入欧洲人的日常生活。在英国,糖的认知与被消费,与茶的流行相伴而行。英国早期引进的茶,味道苦涩,人们喝它容易饥饿,英式下午茶便成为典型的贵族专属。有了糖之后,茶才在英国乡村流行开来——即便穷人也习惯喝加了糖的茶,因为这比牛奶和麦芽便宜,而且提神。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教授悉尼·明茨在《甜与政治权力》一书中,以英国为例描述了糖的这一身份历程:1650年的珍稀之物,1750年的奢侈品,1850年的必需品。
在悉尼·明茨看来,糖的身份起伏,与欧洲殖民主义的扩张、工业革命的发展有密切关系。欧洲国家在南美洲、亚洲的殖民地大量种植甘蔗,正如同它们用印度茶替代中国茶,是为了抵消贸易逆差,不需要再以昂贵的价格进口糖。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也把甘蔗引进了加勒比海地区,大肆驱使当地劳动力以及黑人奴隶种植甘蔗,使其成为新兴的甘蔗最大产区。殖民地海量的甘蔗,令糖的价格急剧下降——随之而降的还有糖的身份,人人食(得起)糖的时代到了。
而工业革命以后,糖又隐隐背负上一层新的功效:作为可以补充能量的刺激性食物之一,糖可以“降低创造和再生产都市无产者的总体成本”。比如说,工业革命需要机器不停运转,劳工们最好既能超时工作,又能保持体力充沛,那么糖和苦涩提神的咖啡、茶一样,便成了刺激劳动力的必备“药方”。
糖的历史代表着人类的经济发展史、文化交流史,以及欲望史。如今,随着现代社会的文明进程,糖的身份阶层遇到挑战。它甚至被世界卫生组织评价为——嗜糖之害,甚于吸烟。人们开始与糖为敌。
要讨论电给人类带来的影响,不如反向思考还有哪个领域不需要电。对电有所反思的则是文人和哲人,他们认为电带来的照明系统让城市的星星消失了。
电
“除了阳光、空气和水,现代文明须臾不可或缺的东西也许就是电了。从规模宏大的社会生产到千家万户的衣食住行,电已经渗透到人类活动的细枝末节。我们对电的依赖从来没有这样强。”
专题片《世博会的科学传奇·电改变世界》中,有一段这样的解说词。确实,人们很难设想如果没有电这个世界将会怎样。以2003年8月14日在美国东北部和加拿大部分地区发生的“世纪大停电”为例,这个世界上最发达的都市区瞬间陷入瘫痪,有5000万人的生活受到影响。一个纽约市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感觉这次大停电比‘9·11’似乎还要可怕”。
电是一种自然现象,一种能量。虽然早在公元前600年左右希腊先贤泰利斯就发现了琥珀和皮毛摩擦后带静电——英文中的“电”(electricity)即来自希腊文中的“静电”(elektron),但人类要驯服电这种激动人心的能量,要到19世纪中期以后。科学家和发明家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1831年英国科学家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现象,提出了发电机的理论基础;1866年德国人维纳·西门子制成发电机;稍后,能把电能转化为机械能的电动机也被发明;同时,以电灯为代表的电气产品纷纷涌现。
1876年费城世博会上,人们第一次见识法国人带来的弧光灯——当时它被称为“电蜡烛”。1889年巴黎世博会选择在晚上开幕,就是为了展示电灯的魅力:场馆内外共有1000多个弧光灯,亮度从几百烛光到10000烛光不等;同时,白炽电灯闪亮登场——爱迪生公司用2万个灯泡搭成一座14米高的灯柱“光明之王”。随着电灯的普及,夜晚变成了白天,人类开始进入真正的24小时/7天制的社会。
接下来需要解决电流的远距离输送问题。直流电和交流电之争,最终树立了电力传输的行业标准。直流电的代表是爱迪生和他身后的通用电气公司,交流电的代表则是尼古拉·特斯拉和他身后的威斯汀豪斯公司(亦称西屋公司)。根据欧姆定律,电能在传输过程中会以电流在导体电阻中阻滞生热的方式形成损耗,直流电的弊端由此显现:发电厂只能覆盖1.6公里内的用户,为了减少电阻必须不断将铜线加粗。交流电则能够通过变压器将电压升高到几十万伏并以极小损耗传输到远方,再将高压降低输送给用户。
爱迪生认为,“直流电如一条小河,平静地流向大海。交流电像一股恶浪,狂暴地撞向峭岩”。为证明自己的看法,爱迪生多次当众用交流电将猫、狗和马电死,最高潮的部分是电死纽约公园的大象图泼西。他还让下属搞到威斯汀豪斯的交流发电机,为纽约市政府制造了美国第一部电椅。二者之争在1893年芝加哥世博会终于见分晓。威斯汀豪斯公司击败通用电气公司获得该届世博会照明权,2500马力的埃利斯蒸汽机驱动两台巨型的多相交流发电机,全场7万只弧光灯和13万只白炽灯一齐点亮——交流电完胜。
以电力的广泛应用为标志,19世纪70年代以后,人类进入“电气时代”。在互联网出现之前,电力网络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网络:城市被电线串联在一起,电线正是城市的内在线索,也是人们的生命线。要讨论电给人类带来的影响,不如反向思考还有哪个领域不需要电——手机没电就足以让人焦虑万分了。对电有所反思的则是文人和哲人,他们认为是电带来的照明系统让城市的星星消失了。
冰原本是一种免费的、人人可得的自然资源,是波士顿人弗雷德里克·图德把它变成了一种行销全球的商品,一种美国生活方式。
冰
作家比尔·布莱森在《趣味生活简史》中记述了1844年夏天发生在伦敦的一个场景:“温汉姆湖制冰公司——以美国马萨诸塞州一个湖泊的名字命名——在伦敦的施特兰德落成,每天在橱窗里放着一大块刚刚制成的冰。英格兰人以前谁也没有见过那么大的冰块——当然更不用说是在夏天,而且是在伦敦市中心。冰块晶亮、透明,实际上你可透过它来看报:冰块后面经常放一张报纸,因此过路人可以亲眼目睹这个惊人的事实。那个橱窗成了轰动一时的场所,经常围着一群看得发了呆的人。”
温汉姆湖可以说是当时世界上最著名的湖泊——这里出产的湖冰是清澈、纯粹、干净的好冰的同义词。而让这个湖泊以及它所代表的冰块贸易名扬四海的,是波士顿人弗雷德里克·图德。历史学家丹尼尔·J.布尔斯廷如此评价:“他在把用冰变成一种美国生活方式方面,比其他任何人所起的作用都要大。”
“冰王”弗雷德里克·图德让冰成为全球贸易的大宗商品。
弗雷德里克·图德出身于波士顿一个富裕家庭。17岁时,家里资助他去加勒比海旅行。在那里,身着19世纪绅士礼服的他被热带地区不可避免的高温湿热打败了,但这却让他有了一个大胆的、也许会被人说是荒谬的想法:为什么不把冰从寒冷的北部卖到炎热的西印度群岛呢?这里面说不定有巨大的商机。
几年后,他的想法终于付诸实践:1806年2月10日,一艘名为“至爱号”的双桅横帆船满载80吨冰块,驶向马提尼克岛。弗雷德里克·图德为此投资了1万美元。《波士顿公报》的报道这样写道:“这可不是开玩笑!一艘满载冰块的船抵达马提尼克岛,并通过了海关检查。我们希望最终证明,这不是一桩狡诈的投机买卖。”
弗雷德里克·图德也在船上,他是去教他的目标顾客怎样保存和使用冰块的。圣皮埃尔一个开游乐场的人坚持说在这里做不成冰淇淋,而且还没等拿到家连冰也全化了。图德向他保证,自己已经亲手做成了冰淇淋,他们可以像在别的地方一样,制作出一切高级冰冻食品。他带去了40磅冰,帮这个顾客完成了冰淇淋实验。此人卖冰淇淋第一天就进账300美元,从此信服了冰的魔力。
但这样的顾客只是少数,再加上保存无方,整船冰块在6个星期内全化掉了。图德这笔生意最终赔了近4000美元。
图德花了15年时间,才把这桩生意变成赚钱的买卖。在此期间,据丹尼尔·J.布尔斯廷的《美国人》一书记载,他做了很多事情:取得冰块生意的合法垄断权;取得在查尔斯敦、哈瓦那、英属和法属西印度群岛建造冰窖的独家经营权;控制新英格兰的产冰池塘;在他的船只所能到达的世界上的每一个地方,造成人们对冰、冰镇饮料、冰淇淋和冷藏水果、冷藏肉类以及冷藏牛奶的需求。“喝吧,西班牙人,凉快凉快”,他怂恿西印度群岛咖啡馆里那些汗流浃背的顾客,“我为这种生意吃尽了苦头,也许可以回家去过过富裕的日子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征服存储方面的难题。他不顾哈瓦那正流行黄热病,在那里用各种想得到的隔热材料——稻草、刨花、毛毡、木屑等,研发冰库。他成功了,老式地下冰库每个季度的融冰损失达60%以上,而图德设计的冰库融冰损失不到8%。在他建有冰库的地方,相对竞争者他有着巨大的优势:他的冰可以只卖一便士一磅,等到竞争者船上的冰在码头上全部融化,他再提高价格,把利润赚回来。
1833年5月,图德派满载180吨冰块的“托斯卡纳号”前往加尔各答。从波士顿到加尔各答要行驶16000英里,历时130天,以前从未有人把冰运到如此遥远的地方。图德的冰库技术经受了考验,运到印度的第一船冰赚了钱。次年,远航里约热内卢的运冰船同样获得了成功。
几乎是免费的冰块(图德只需付钱让工人把冰块从冰冻的湖水中切割开来),由此成为全球贸易的大宗商品:到1846年,用船运出的冰已达6.5吨;10年后,运冰船数量达到将近400艘,所运载的冰则翻了两番以上,运往美国各地及加勒比海、南美洲、东印度群岛、中国、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地。图德因此被称为“冰王”。
冰改变的不仅仅是人们的饮食习惯,更重要的是,它改变了食物的储藏和消费方式。
当时有本小册子这样写道: 冰给南方送去了凉爽,难道不就像煤给北方带来了温暖一样吗?驻英美国公使爱德华·埃弗雷特报告说,他接到一位波斯王子的致谢信,感谢新英格兰的冰挽救了许多波斯病人的生命,因为把冰块敷在病人的前额,退去了他们的高烧。
甚至隐居瓦尔登湖畔的梭罗也感受到了冰块贸易的如火如荼。在《梭罗日记》中他写到,1846—1847年冬季,一百个爱尔兰人在新英格兰监工的督促下,每天从剑桥到这儿来挖冰。他们告诉他,“好好地工作一天,可以挖起一千吨来,那是每一英亩地的出产数字”。他知道这些冰块会被运到马德拉斯、孟买和加尔各答等地,在他无边的思绪中,世界由此联结,“瓦尔登的纯粹的水已经和恒河的圣水混合了”。
来到世界各地的冰,际遇不尽相同。1822年,第一批挪威人的冰块抵达英国时,海关人员很困惑,因为冰块不适用任何一种关税。严谨的英国人经过推敲认定它属于一种“纺织品”,不过此时整船的冰块都融化了。1844年来自美国的温汉姆湖冰通过广告打响口碑,得到维多利亚女王的青睐,还授予它一份皇家认证书。为此英国地质学家査尔斯·莱尔访问美国时特意去了一趟温汉姆湖,看到这里的冰融化得很慢,他猜测是因为其高纯度。其实,温汉姆湖的冰的融化速度跟其他冰一模一样,它的唯一不同之处只是经过长途旅行而已。
最爱用冰的其实是美国人。1832年的一篇报道写道:“冰被人们大量地使用着,我无法想象城市中任何一个家庭会没有奢侈的冰来给水降温,让黄油变得坚硬。”1855年,《狄波评论》(De Bow's Review)的一名作者更盛赞冰是“一种美国制度,对它的使用是一种美国式的奢侈,对它的滥用是美国人的一个弱点”。
冰改变的不仅仅是人们的饮食习惯,更重要的是,它改变了食物的储藏和消费方式。19世纪四五十年代,纽约、费城等东部大城市人口暴增,当地的牛肉供应无法满足不断上升的需求;与此同时,中西部的牧场主拥有庞大的牛群,却没有相应数量的消费人群。是冰块为人们找到了出路,当时储冰量达25万吨的芝加哥由此显示其重要地位。
有了冰块,肉类和其他易腐败的食物就可以通过冷藏车长途运输,不必非得在产地附近消费。1842年,冷藏车从东海岸为芝加哥运来了第一批龙虾,芝加哥人第一次看到了仿若外星生物的这种海鲜。唐纳德·米勒在《19世纪的芝加哥》中写道:“就是这种基本的物理降温方式,使得古老的牛肉屠宰业从本土贸易发展为一种国际业务。冷藏车自然而然地发展为冷藏船,将芝加哥的牛肉运送至四大洲。”
和图德家族一样,中国的权贵早就开始藏冰,中国人也一直有用冰的传统。1793年即乾隆五十八年的夏天,随英使马戛尔尼出访中国的约翰·巴罗在游记中写道:“在京城附近,即便是最穷的农民,也可以享用冰;还有,虽然他们习惯喝热茶及其他温过的饮料,但各种在冰块上冰镇过的水果,还是他们的最爱。”此时的普通英国人和美国人尚未享受到冰的好处。但区别在于,中国人一直把用冰当成一种爱好、一种风雅,弗雷德里克·图德则把冰发展成一种行销全球的商品。
它曾经声名狼藉,被视为“某个种族恶意弃置的伪善地下茎”;它亦被认为该对爱尔兰大饥荒、美国人口结构的改变负责;它还是麦当劳的金色大M。
马铃薯
在西班牙征服者于1533年前后初次接触马铃薯之前,这种植物已经在安第斯山脉生长了几千年——据说,7000年前,安第斯居民已经开始种植马铃薯。西班牙人在初次接触马铃薯的三十年后,即1570年左右,才将它带回西班牙——可能是顺手带回家的礼物,或只是塞在袋子里的小东西。“这些西班牙征服者没有一个人能够想到,他们在安第斯山脉总是遇见的这种看起来滑稽的块茎,将会是他们从新世界带回去的唯一最为重要的财产。”美国作家迈克尔·波伦在《植物的欲望》一书中这样写道。
“吃马铃薯长大的民族将不可能在文学、艺术、军事或商业等方面与人抗衡。”
马铃薯是伴随着异质的文化背景以及致命的成见来到欧洲的。欧洲人拒绝它的理由五花八门:因为《圣经》中没有提到过它;因为它是被殖民者的食物;因为它的古怪外形让人厌恶;因为它属于不祥的茄属植物家族(茄属植物在英语中叫nightshade,即“黑夜阴影”,说明它们是邪恶的。属于这个家族的还有同样名声不好的番茄);还因为它会导致麻风病和不道德,等等。
16、17世纪的一些欧洲知识分子宣称,吃马铃薯有损尊严,它只适合给禽兽或生活习性类似的人吃。启蒙运动的关键人物狄德罗居然也持同样观点,在1765年版《百科全书》中,他称马铃薯实在“不是一种令人愉快的食物”,说它会引起肠内的胀气,但对劳工或农民不会构成困扰,因为他们结实的身体比那些优雅细致的人更能承受如此不适。更尖刻的抨击来自英国人:作家兼艺评家约翰·罗斯金称它为“某个种族恶意弃置的伪善地下茎”;作家理查德·科布登则称“吃马铃薯长大的民族将不可能在文学、艺术、军事或商业等方面与人抗衡”。
欧洲人推崇的是小麦。“小麦需要收获、脱粒、磨面、和面、揉面、成型、烘烤,然后,在这种神圣变化的最后一个奇迹中,没有形式的物质的面团升腾起来,变成了面包。这个精心制作的过程,带着它的把劳作分成几个部分和超越的意味,就象征了文明对于原始自然的征服。一种简单的食物于是变成了人类的物质,甚至成了精神的享有,因为在面包与基督身躯这两者之间已经有了一种古老的同一。”(见《植物的欲望》一书)马铃薯则不同,它在烹制时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只要扔到锅里或火里就行——它身上人类的文化含量太少了,而没有进行过重建的原初自然的含量太多了。迈克尔·波伦因此写道:“如果说马铃薯是下层物质,面包则是反物质,甚至是精神。”
“正当我雇用墨菲船长载我到纽约之时,爱尔兰正面临第一个灭亡的危机。马铃薯,都是黑色的。”
爱尔兰人则不同,美国人拉里·祖克曼在《马铃薯:改变世界的平民美馔》一书中写道:“爱尔兰人向来以历经数个世代无法摆脱的贫困及以马铃薯为主食闻名于世。”高失业率、贫穷、人口过多及土地的贫瘠,使得他们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拥抱了这种植物。除了有碳水化合物所具有的能量,马铃薯还能提供相当多的蛋白质和维生素B、维生素C(马铃薯最终结束了欧洲的坏血病),它所缺乏的只是维生素A,而这喝点牛奶就可以弥补了。
历史学家奥斯汀·伯克曾算过,1845年前的爱尔兰大约有330万人口(占总人口的40%左右)是单单依赖马铃薯维生的,他们平均每人每年食用超过1吨马铃薯。当时有个谚语这样说道:“早餐吃马铃薯,午餐吃马铃薯,当我在半夜醒来,能吃的还是只有马铃薯。”
就在1846年,悲剧发生了。“上个月(7月)的27日,在从科克到都柏林的路上,我看到这种作物花期正旺,应该会有一个好收成。(8月)3日,在我返回的途中,却只看到腐烂的作物覆盖了广阔的田野。在好些地方,穷苦的人们沮丧地坐在他们被毁坏的菜园的栅栏上,绞着双手,悲痛万分,因为灾害刚刚夺走他们的食粮。”一个名叫马修的天主教牧师在1846年夏天写的一封信,从个人角度记录了那场“马铃薯大饥荒”的发生。
罪魁祸首是由马铃薯晚疫病菌导致的“霜霉病”。欧洲各地都受到了影响,但唯独在依赖马铃薯的爱尔兰,它酿成了一场大灾难。在饥荒持续的几年时间里(霜霉病在1848年卷土重来),爱尔兰死了110万人。有一点精力和财力的人纷纷移民国外:“从1846年年末开始,移民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规模。之后的10年间,180万人离开了爱尔兰,其中有100多万人是在饥荒期间移民的。这是19世纪最重要的人口流动之一。”(见彼得·格雷的著作《爱尔兰大饥荒》)
爱尔兰移民大多数去了美国和加拿大。1851年,前往美洲的移民达到了创纪录的25万。“正当我雇用墨菲船长载我到纽约之时,爱尔兰正面临第一个灭亡的危机。马铃薯,都是黑色的。”一首歌曲这样回忆当时的情景。美国人的人口结构因爱尔兰人的大量到来而改变——肯尼迪总统就出生在一个饥荒中来到美国的爱尔兰移民家庭。到了20世纪20年代,爱尔兰人已经几乎完全融入美国社会;60年代,信奉天主教的爱尔兰家庭跻身美国最富有家庭之列。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没有爱尔兰大饥荒就没有今天的美国。
马铃薯导致人口爆炸性增长?
19世纪的欧洲思想家认为,马铃薯的出现导致了人口爆炸性的增长以及社会秩序的瓦解。其例证是:爱尔兰的人口1732年时为220万—300万,1791年达到420万—480万,增长一倍;到1841年,人口再次以倍数增长,达820万—840万。而爱尔兰在17世纪时率先将马铃薯纳为农作物,18世纪时将其视为主要农产品,到19世纪40年代,更有40%的爱尔兰人以其维生。
也有中国学者提出类似的论证,认为康乾盛世的出现,与四种农作物的引进——花生、甘薯、玉米、马铃薯不无关系:雍正二年 (1724)全国人口1.2亿,到乾隆三十一年(1766),人口达2.09亿;到了道光二十九年(1849),人口再次翻番,达4.7亿。而人口爆炸性增长正是康乾盛世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志。
这些推论的逻辑是:马铃薯养活了更多人—吃饱了肚子的人可以尽早成家(婚龄普遍降低)—生育率上升—人口爆炸性增长。只能说,这是一个大胆的假设,从逻辑上似乎说得通,不过人口暴增和马铃薯成为主食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还需要更科学、更客观的论证。
拉里·祖克曼提出,任何食物要成为人们的主食,必须易于烹制——马铃薯的烹制不需要动用太多厨房用品及烹饪技巧,即便是小孩子也可以自己把马铃薯弄熟。不过,烹制手法单一所导致的“淡而无味”,可能是马铃薯不受待见的原因之一。欧洲人(包括后来的美国人)对如何烹制马铃薯一直乏善可陈:不是炖煮,就是烘烤,再不然油炸——虽然炸鱼薯条成为英国国粹、炸薯条随着麦当劳金色大M标志(那代表炸薯条)的传播而成为美式文化的象征,但这无疑妨碍了马铃薯价值的提升。
相比之下,中国人有心得多了:可切片、切丝、切丁、斩块、磨粉,烹制上可红烧、可粉蒸、可乱炖,就连马铃薯嫩叶也不能浪费。比如清人吴其浚在道光初年编成的《植物名实图考》(1848年刊印)中谈到“阳芋”(马铃薯在中国的众多别名之一,其他别名有土豆、洋芋、山药蛋、薯仔等),“叶味如豌豆苗,按酒侑食,清滑隽永”,这种吃法欧美人肯定做梦也没想到过!至于国家刚刚启动的马铃薯主粮化战略,有相当一部分吃货这样表示:不管是饭(主粮)还是菜(配菜),只要做得好吃就行。
几个世纪以来,避孕套已被视为改变世界的50项发明之一。人类历史进程中,如果没有它,也许会引起一场疾病的灾难,或人口的泛滥。
避孕套
莎士比亚戏剧中,有一个词的出现频率非常高。《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中,赫克托说:啊!是您吗,将军?以战神的铁手套的名义,谢谢您!不要笑我发这样古怪的誓,您那位从前的太太总是凭着爱神的手套起誓的……《无事生非》中,玛格莱特对培尼狄克说:盔甲我们自己有,您还是交出利剑吧。《亨利五世》中,Pizzle(角色名,古英语俚语指阴茎)娶了新娘Quickly,他说:Quickly,我有而且我会用quondam(安全套)的!
这里的铁手套、爱神的手套、盔甲、quondam等,都是指避孕套。著有《卑微的套套:安全套进化史》的安妮·科利尔总结了各种安全套的称呼:气球,英国雨衣,夜帽,鞘,盔甲,遮阴布,小布头,合身的衣服,法语里那个字,肮脏的拖鞋、机器,带帽斗篷,维纳斯女神的盾牌,神圣的皮肤,紧身短胸衣/衬领,威尼斯小皮肤袋,等等。意大利情圣卡萨诺瓦在自传中则称之为“英国骑士装”,还专门辟出章节写了试用避孕方法的细节,比如试图把半只柠檬掏空后用做原始的子宫帽。
几个世纪以来,避孕套已被视为改变世界的50项发明之一。人类历史进程中,如果没有它,怕是会引起一场疾病的灾难,或人口的泛滥。
避孕套以英国医生约瑟夫·康德姆的名字命名,被誉为“愉快的发明”。
17世纪晚期,医生约瑟夫·康德姆(Joseph Condom)把一截“小羊盲肠”献给了英国国王查理二世,并因此被封为骑士勋爵。它就是康德姆发明的新型避孕套——此前他反复拿烹饪时弃掉的鱼鳔做过实验,结果证明,羊肠的韧性比膨胀的鱼鳔要好。他把羊肠修剪到适当的长度,晒干,用油脂和麦麸使它柔软,直至变成薄薄的橡皮状。把它献给国王,可以遏制王室内泛滥的私生子。避孕套自此以他的名字命名——Condom,被英国人誉为“愉快的发明”。
其实,古埃及人早就开始自发制作各种避孕工具了。在古埃及的壁画上,能看到男人们戴着一种用鱼鳔或动物膀胱制作的“阴茎套”。相比避孕功能,“阴茎套”更像男人世界的勋章,佩戴着这样的身体饰物出门,是男性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而在阴茎套出现之前,古埃及人避孕要借助石榴籽和蜡制成锥形物。石榴籽有天然雌激素,可以抑制排卵——据说这是世界上最古老的避孕方法。
除了鱼鳔和这些石榴籽,亚麻也是避孕工具的重要材质。而关于避孕套的发明权,也因为“亚麻”与“小羊盲肠”之别,另有争议。15世纪末16世纪初,梅毒席卷欧洲,医生们因此开始研发安全套(此时叫安全套显然比叫避孕套更为合适)。医学文献中第一次提及安全套,是意大利解剖学教授加布里瓦·法卢拜发明了一种用亚麻布套制成的避孕套,专门用以对抗梅毒,尤其适用于贵族和军队中。1551—1562年间,法卢拜对1100例使用这种避孕套的人进行调查,写出了第一部关于安全套预防作用的著作。
不要小看这一截小羊盲肠、一小片亚麻或一个鱼鳔,早期人们预防性病、防止怀孕所戴的任何一款避孕套,都源自它们。但盲肠、亚麻和鱼鳔要用温和的奶隔夜浸软才能使用,制作过程中,也需要不同尺寸(大、中、小三种)的玻璃模具进行加工处理。所以早期人们使用安全套,是颇具仪式感和计划性的事情。
直到19世纪后,避孕套才越过了技术障碍,走向更开放的时代。1843年,美国工程师查尔斯·古德伊尔发明了橡胶硫化法,橡胶避孕套得以量产;乳胶避孕套则是1883年荷兰物理学家阿莱特·雅各布博士发明的。自此,避孕套以更轻巧的姿态进入人们的生活。
第一个女用避孕套出现在19世纪80年代。即使男人不配合,女性也有避孕的主动权。
20世纪以来,避孕套制造技术又发生了几次革新。1930年,液态乳胶取代了传统的橡胶片,成为安全套的基础原料。当时德国已超过美国、英国,成为避孕套最大的生产国。德国最著名的避孕套生产商尤琉斯·弗罗姆在柏林创立了第一家以现代工业化方式生产避孕套的工厂,仅1926年,就年产2400万只避孕套,并在荷兰、冰岛和新西兰开设了三家分厂。弗罗姆给避孕套打出的广告词是:“无缝、透明,闻起来无异味,不败性趣幻想;它没有隔离感,像丝绸一样精细柔软,不让人有异物感。”
1929年,曾担任德国避孕套批发商的伦敦橡胶公司,成为欧洲第一个胶乳避孕套生产商,即今天的“杜蕾斯”。美国在30年代也已走出了军队梅毒感染的巨大阴影,开始全面推广避孕套,当时最大的15家避孕套制造商每天共生产150万个避孕套。
19世纪80年代中期,丹麦医生兼发明家拉塞·哈塞尔首次提出,是他发明了世界上第一个女用避孕套。这意味着,即便男人们在性事上再不情愿,或不配合,女性也有避孕的主动权。女用避孕套在古老神话中也能找到影子,传说被诅咒的米诺斯的精液含有蛇和蝎子,为了保护其性伴侣,米诺斯用山羊的膀胱做了安全套。
女用避孕套又被称为“女式手套”(gant des dames),不过市场表现不佳。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人们以开放的态度欢迎这种避孕套,但更多地区的女性在接受上还需要心理调适。直到近几年,经由一家位于西雅图的健康组织帕斯多年的研发,女用避孕套才有了更大的突破,并被命名为“妇女安全套”。
如今,到了“那一小截盲肠”重新改变世界的时刻了。2013年3月,比尔·盖茨提出,“悬赏”100万美元,在全球征集及奖励研制出新型避孕套的人。这一计划由“比尔与梅琳达·盖茨基金会”赞助,一旦入选,便可获得10万美元的资金支持;如果进入第二阶段并有望取得成功,资助金额将高达100万美元。
根据盖茨基金会的统计,全世界每年生产150亿只避孕套,用户约7.5亿人。而避孕套出现至今约400年,在过去50年却只有很少的技术革新。基金会支持避孕套创新的理由是:不论从减少意外受孕危险的角度,还是从预防艾滋病或其他性传染病的角度,这种新产品将令全球人类健康受益。
并非没有新的尝试。澳大利亚的一个科研小组正在研制一种新型的水溶胶避孕套,称其使用感受可能超过真空上阵。材料科学家罗伯特·戈金称,这种避孕套将具备自润滑、局部给药甚至电导性能。美国华盛顿大学的研究人员则研发了一种能够在体内自动溶解的女性避孕套:通过“静电纺丝法”,利用微纤维研发而成,不但能截住精子,还能释放一种强有力的抗HIV药物和荷尔蒙激素避孕药的混合物。当男性假装“忘了”戴避孕套时,女性可以自主控制愉悦与安全。
不知在奖金的刺激下,当年的“小羊肠”会变成什么样?
手机成了不可或缺之物。于是人们按照手机来组织这个社会,而一旦处在手机网络之外,在某种意义上就会被抛在社会之外,没法和社会兼容。
手机
人类第一次用手机通话,是在1973年4月3日。摩托罗拉高级工程师马丁·库珀给同行、对手贝尔实验室打了一个电话:“喂,我正用真正的手提电话跟你通话呢。”马丁·库珀因此被称为“手机之父”。
1983年,以摩托罗拉DynaTAC 8000X为代表的第一批手机在美国上市,标价3500美元。马丁·库珀认为,如此高昂的价格,只能把手机推向高端商务人士。他曾断言,手机绝对不会在大众消费市场上销售。现在看来,他的话错了。但也没全错。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前,手机价格昂贵,极少部分有经济实力的人才买得起。摩托罗拉Moto8900是中国市场引入的第一款手机,因体积庞大,且重量不轻(单机重2磅左右),得名“大哥大”。“左手忙剔牙,右手大哥大”是当时常见的老板形象。90年代末,诺基亚接棒摩托罗拉,在全球掀起手机风暴。诺基亚6110成为一代人的世纪之交记忆。
进入新世纪后,手机走下神坛,这种集通话、短信、娱乐等为一体的通信工具日益普及。“大哥大”自此淡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薄、天线内置的直板手机。
2007年,iPhone的横空出世,正式将直板智能机带向大触屏时代。触屏手机实现了手机多功能的集成,打电话、发短信、聊QQ、听音乐、玩游戏、娱乐视频、手机办公……由此,手机正式施展对发明它的人类的反作用力:你创造了我,我要让你离不开我;我在影响你们的生活,我会改变你们人类。
“上课了,请同学们将手机交到保管袋里,课后自行取回。”2014年年底,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推行“课堂无手机”活动。这是北京市首个进行的课堂无手机试验,学校希望“低头族”在课堂上能昂起头来听讲。手机在生活中太普遍了。对于很大一部分人来说,这个越来越智能化的玩意儿已经不可或缺。所以会有人在车祸现场拍照留存以便日后发朋友圈,也有人一离开手机便惴惴不安,成为“手机人”。
文化批评家唐娜·哈拉维曾说,“我们的机器令人不安地生气勃勃,而我们自己则令人恐惧地萎靡迟钝”。首都师范大学教授汪民安则认为,手机在现代社会中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用具,而已成为人类的一个器官。手机与手、嘴巴、耳朵一道,共同构成了人身体上的一组说话机器。
“手机一旦变成身体器官的有机部分,身体就会如虎添翼。手机永远是处在双向通话过程中,它必需借助于另一个手机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它的功效……于是人们按照手机来组织这个社会,而一旦处在手机网络之外,在某种意义上就会被抛在社会之外,没法和社会兼容。”
汪民安的观点,落脚于手机的社会性。他所强调的是,一旦社会交往依照手机来进行,那么这个社会的组织越来越偏向于为手机而设计。
在手机风行的当下,我们的身体似乎已经被手机吞没。我们被这个掌中之物玩弄、控制,产生依赖感并开始自我退化。没有听到闹铃就感到不安,没有电话铃响就忐忑不安,没有微信好友来骚扰就怅然若失,没有电量打游戏就不知所措……隔几分钟甚至几秒钟就想看一下手机?经常犹豫到底选静音还是震动?电量一低就惶恐地遍寻插座、充电宝?你肯定有过以上经历。手机,由我们创造、发明;手机,最终改变、塑造了我们。
我们在厨房里被电脑俘虏,我们在马桶上被电脑统治。以电脑为先锋的机器群无所不在,从根本上来说,其实是物对人的统治。
电脑
电脑无处不在。
电脑存在于历史中。由于无法计算过于庞大的数字,人类发明了电脑。祖冲之耗费15年才把圆周率算到小数点后7位,英国人香克斯在10个世纪后,倾毕生精力才算到小数点后707位,而1946年出世的电子数值积分计算机,仅用了40秒就达到了香克斯的成就,还顺便纠错:小数点后的第528位,你们人类计算错啦。
1982年,康柏公司推出市面上第一台IBM PC兼容的便携式电脑——Compaq Portable。1985年,Windows 1.0作为第一个图形界面操作系统被发布,而英特尔386的32位处理器,使微处理器产品进入32位时代。
电脑存在于互联网的虚拟世界里。1994年,英国人蒂姆·伯纳斯—李在麻省理工学院创立了万维网联盟。1996年,“Internet”(互联网)一词被热炒,当时它指的是几乎整个万维网。蒂姆·伯纳斯—李也被尊为“互联网之父”。
电脑是人类迈向互联网时代一个极其重要的载体。资源共享和通信,让麦克卢汉创造的“地球村”概念得以在互联网时代被清晰定位。如果说互联网是一片浩淼无边的数据、信息海洋,那么电脑则从数值计算、逻辑推理以及数据检索等方面,让互联网的文字、声音、图形等多媒体信息实现飞越式传播。
电脑存在于世界首富的传奇光环下。比尔·盖茨除了为世界贡献Microsoft BASIC的早期雏形,他还把最优秀的企业——微软公司推向全球。这位自称技术统治论者(technocrat)的前世界首富,曾经坦陈,微软的使命就是让每张办公桌和每个家庭都有一台个人电脑(PC)。若干年后他做到了。PC台式机逐渐衍生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分支,如今,电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工具。
电脑存在于办公室里。一个办公室不可能没有电脑。每天你都需要通过手对键盘、鼠标的操纵,完成订单、完成稿件、预约谈判、汇报工作、打印文档、财务报备……办公室被电脑定义,也为电脑所改变。你来到办公室,从漫不经心摁下开机键那一刻起,整个办公室便已被电脑所统治。没有电脑的办公环境是难以设想的,很难想象单位不给员工配备电脑。“老板,我的电脑坏了,今天没法和客户联系了。”“好的,那你回家自己办公吧。”你看,办公室如果没有电脑,也许你真的能实现在家办公了。
电脑存在于马桶上。可以说,平板便携式电脑,解放了人们随处阅读、娱乐的欲望。
2001年,微软推出Windows XP Tablet PC版,“平板电脑”概念开始风靡全球。2010年1月27日,苹果公司发布旗下平板电脑产品——iPad。从此,电脑与台式机、笔记本越走越远,而便携式、触屏式的平板电脑,开始闯进寻常百姓家。
电脑成为家庭中的重要“外员”。醒来时,我们惦记它,刷微博看网页纵览天下大事;吃饭前我们需要它,查菜谱下订单忙好柴米油盐等七件事;在家办公当然需要它,发邮件写文稿处理大小杂事。甚至我们去厕所,坐在马桶上,要么是平板电脑,要么是手机,总要带上一个:有这时间,得抓紧追美剧和看视频啊!
我们在厨房里被电脑俘虏,我们在马桶上被电脑统治。以电脑为先锋的机器群无所不在,从根本上来说,其实是物对人的统治。无处不在的电脑,在物质文明时代的洪流里,被人类改变,同时也改变了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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