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一条小河挡住了少年何安的去路,何安心想:我能不能过去呢?他向四周望望,看见一头老牛在河边吃草,就问:“牛伯伯,这条河我能蹚过去吗?”老牛说:“水刚没脚面,能蹚过去。”何安刚要下水,突然小四冲出来拦住他大叫:“别过河,别过河,昨天我掉进这条河里差点淹死!”何安收住脚步,不知道如何是好。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在很久很久以前,中国的计量单位确实有些混乱。
中国的尺度变化大概分三个阶段:在商代一尺约合16.95厘米,至周朝约合23.1厘米,秦朝即按照23.1厘米的尺寸统一尺度,一直沿用到南北朝;北朝由于吏治、战争等复杂因素,尺度飞速发展,东魏一尺已达30厘米。也许后面的朝代都是北方人统治,爱吃拉面的缘故,北朝的一尺活活抻长6厘米后再没缩回去;此后,隋、唐、宋、元、明、清的一尺始终徘徊在29.6厘米至31.1厘米之间。
古代度量衡的基础单位,几乎都以身体器官的长度作为依据。最初的“尺”,就是把人的拇指与食指打开之间的距离当作一尺,叫“布手知尺”。根据商朝出土的骨尺可知当时的一尺约合16.95厘米,由此推测当时男人的身高约一丈,“丈夫”一词由此而来。但我不认可这个说法,因为古汉语常用倒装句,“丈夫”其实是“付账”的意思。我发现“夫”字很悲催,倒过来就是人民币符号“ ¥ ”—— 把丈夫放翻,就有钱花……扯远了。
用两个手指间的长度计量,实施起来很不公平,最吃亏的是九指神丐洪七公,当然,哆啦A梦更吃亏。中西打法相同,英国曾把手臂向前平伸后鼻尖至指尖的距离定为一码,德国则以16个最先走出教堂的人的脚长总和,再除以16得出“脚尺”。许多西方国家用这种方法来规定长度标准。这类定量法很不科学,复现性也很差。特别是鼻尖到指尖的“一码”,频起纠纷。匹诺曹先生的“一码”取决于撒谎程度,长度单位于他而言是随心所欲的;没有匹诺曹的中国也不适合——双手过膝的刘备总跟买布的吵架。“脚尺”也不怎样,各人脚长不同,尺的长短也各异。只有武大郎家比较公道,尺寸恒定在10厘米,“三寸金莲”嘛。但他家是卖炊饼的,单位论“个”,也用不上。
聪明的中国人当然清楚以人体为长度标准误差很大,一直在寻求一种复现性较好的自然物来做长度单位。由此,米尺诞生了。《汉书·律历志》里说,横着排一百粒米的长度,就是一尺。这种用数理统计法求平均值的“累黍”很科学,复现性也不错。汉朝的一尺合23厘米,清朝有人做过验证试验,百粒米横排真的是23厘米。这次试验很诡异,清尺合31厘米,做试验的人将百米纵向排列,居然正好是31厘米。猫了个米啊!试验用的不是大米,而是“黍”,也就是小米。本着严谨求知的精神,我打算复现试验一次,至今不能进行:在网上订了小米二袋,可是,雷军不发货。
后来,更稳定精准的计量法出现了:用声音决定长度,以固定音高的黄钟律管作长度基准。音和光,都有频率和波长。现代的米,是以光波作为长度标准;而中国古代的黄钟尺,是以一定的音律参数规定一定的长度单位。《吕氏春秋》说舜帝上位后统一音律,把音频稳定的一种鸟的叫声定为基本音律,再到昆仑山的阴面寻找管壁厚薄均匀的竹子,当竹管吹出的声音和这种鸟叫声相合时,其高音就叫“黄钟”。
“古人发现,黄钟律管的音频与其口径和长度有密切关系。乐管的音频和声波的波长成反比。口径一定时,管子越长,频率越低;频率增加一倍,音调就提高一个8度。能发出一定音频的固定口径的黄钟律管的长度是一定的。”于是以这根竹管的长度来确定尺的长度,称为“黄钟尺”。《律历志》云:“度者,本起于黄钟之长,以子谷秬黍中者,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
“古人发现……长度是一定的”这段话,是我从《中国古代度量衡制度研究》一书里挪过来的。我对音乐一窍不通,这纯属不得已而为之。如果算抄袭,那我道歉……突然,小四冲出来拦住我大叫:“别道歉,别道歉,你抄得多努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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