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云:“盐者,百肴之将。”余则曰:“饭者,百味之本。”《诗》称:“释之溲溲,蒸之浮浮。”是古人亦吃蒸饭。然终嫌米汁不在饭中。善煮饭者,虽煮如蒸,依旧颗粒分明,入口软糯。其绝有四:一要米好,或“香稻”,或“冬霜”,或“晚米”,或“观音籼”,或“桃花籼”,舂之极熟,霉天风摊播之,不使惹霉发疹。一要善淘,淘米时不惜工夫,用手揉擦,使水从箩中淋出,竟成清水,无复米色。一要用火先武后文,闷起得宜。一要相米放水,不多不少,燥湿得宜。往往见富贵人家,讲菜不讲饭。逐末忘本,真为可笑。余不喜汤浇饭,恶失饭之本味故也。汤果佳,宁一口吃汤,一口吃饭,分前后食之,方两全其美。不得已,则用茶、用开水淘之,犹不夺饭之正位。饭之甘,在百味之上;知味者,遇好饭不必用菜。——《随园食单·饭粥单》
上世纪70年代,母亲常让我去西山沟粮站买米,一次称20斤或30斤。那时机关干部每月供应27斤,工人45斤,中学生属于城镇户口,32斤。母亲暗自庆幸我们家有两个(我和哥哥)吃32斤的,这样她好把结余下来的粮票暗地里换些鸡蛋之类的副食品,或者拿去帮助一些缺粮的亲朋好友。一次,约同学郑乐一起去粮店买米。本来郑乐妈妈叫他买30斤,他只买了28斤,克扣下来的钱买了一包前进牌香烟。为了应付大人,郑乐在一背篓米中间放了一块石头。回家之后,顺利过了秤,不过当他把米倒进陶瓷缸里时,那块石头咣铛一声把米缸砸破,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可想而知。
那时候淘米煮饭,先用开水瓶盖舀几盖米(一盖半斤左右)到瓢瓜里或搪瓷盆里,择出稗子、沙石等杂质,加水反复揉搓,滗出淘米水,又加水揉搓,直至变成清水,就可以下锅了。母亲常把淘米水留下来,用以洗涤带油腻的食物或餐具,父亲则把淘米水拿去浇灌阳台上的茉莉花。现在淘米做饭,已少了这种温暖的情怀。
那时煮饭还算个技术活,火大了会把饭煮煳,火小了又会煮成夹生饭。要像袁老先生教导的那样,用火应先武后文,放水要多少得当。我开始在柴火灶上煮饭时,也煮出过煳饭、稀饭和夹生饭,这时母亲就会微笑着说,下次多注意火的大小和水的多少就行了。在宋代赵希鹄的《调燮类编》中就有“炊饭”八字诀:“饭水忌咸,粥水忌增。”袁老先生的“相米放水,燥湿协和”与此一脉相承,即教导我们需在米水之间,成比例地一次调配适宜,不得中途增减。
到了80年代,盛行上班时带一装有适量米的搪瓷钵或锑盆去单位食堂蒸饭,下班时带回家的做法。我们一家人就这样吃了好几年食堂蒸饭。后来有了电饭煲就更方便了,一边煮饭,一边洗菜、切菜、炒菜,等菜全部上桌的时候,米饭也熟了。父亲告诉我用电饭煲的体会:糙米多加水,好米少加水,水和米的距离大约在食指第一节那么深。以后每次用电饭煲煮饭,我都学着父亲用食指试水深浅。然而不论去食堂蒸饭,还是用电饭煲煮饭,总不如在柴火灶上焖饭或者蒸饭香,并且少了稠浓的米汤和心爱的锅巴,少了在饭上蒸出的有着浓郁米饭香的鸡蛋羹和茄子(用来凉拌);更重要的是少了温暖的柴火灶和母亲煮饭时的贤惠背影,饭菜就永远少了一种温馨的滋味。
我从小就喜欢吃白米饭,特别是用木甑子刚蒸出来的那种,香软柔润,松散而不粘滞,白饭都可以迅速干掉两碗(“饭之甘,在百味之上;知味者,遇好饭不必用菜”),更不用说来点泡菜或者豆腐乳什么的。若有两片红亮香腴的回锅肉下饭,那时我就想,活到此也心满意足了。60年代末70年代初,我母亲的朋友,政府招待所服务员彭世贤和冉水芝两阿姨,常常端一碗她们的甑子蒸饭,来交换我们家的鼎罐焖饭和菜豆腐。每次吃到阿姨们端来的米饭和盖在上面的海带炖肉时,我就像打了一次人生中的特大牙祭,每次都会把肚子吃得像个皮球一样。
我一直认为,一道能够真正称得上佳肴的东西,应该既宜下酒又宜下饭,而且必须是搭配一碗白米饭,才能完全彰显它的美味,而让我们最后酒足饭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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