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十年代,有一批流落于民间的“科普杂志”在为大家演示、指导性生活中的各种体位,但是在公共场合亲热还是会被纠察队“纠正”的。
在八十年代,离婚只需要在民政部门盖一个章,但居委会大妈和单位的"马列老太"依旧会奉行“劝合不劝离”的原则,实行各种干预。
在八十年代,剩女已经出现了,她们是念了很多年书的女研究生。矮男人是三等残废,但是如果有房有海外关系照样也会很受欢迎。
在八十年代,房子与爱情的故事,残酷性不亚于现在的丈母娘威逼女婿买房。
八十年代总体是一个理想主义的时代,只是现实的问题从来没有消失。
女研究生和没房的矮男人是八十年代“大龄青年”的主力。
高学历女性被“灭绝师太”化从八十年代便开始了。在1984年的《家庭》杂志上,刊出一篇《女研究生谈自身的爱》,文中说三十岁左右的女研究生几乎都没有成家,当时人们对女研究生大都采取畏而敬之、敬而远之的态度。社会上男士挑选结婚对象的普遍要求是“五低”:要求女方地位、能力、文化、年龄、个头都比男方低。
对八十年代的男生来说,身高是一道坎。当时女选男的重要标准就是高度,一米八以下的男人被称为二等残废,一米七以下的男人被称为三等残废。在那个单纯的年代,相亲双方的物质条件也开始放在桌面上比较,条件最好的就是“海陆空”,也就是有海外关系、“文革”之后落(陆)实政策有被退回的财产,退而求其次,要有一套现成的(空)单元房可以结婚。八十年代,全国城镇居民的人均居住面积是6.7平方米,而上海人均居住面积连4平方米都不到,对于深受居住环境困扰的中国人来说,房子一直是婚姻关系中一个重要筹码。《绝对隐私》的作者安顿曾经讲过一个未刊出的采访故事:有一个儿子为了在家中腾出一间房结婚,硬逼着老母亲嫁给了一个老头。儿子结婚,先嫁母亲,这是八十年代的房子与爱情的故事,它的残酷性不亚于现在的丈母娘威逼女婿买房。
八十年代总体是一个理想主义的时代,有大批爱知识爱文化的文艺女青年投入了穷困诗人、画家的怀抱,很多年后,依然有人会感念这一批文艺女青年的纯粹。但是,当她们中的有些人成为著名艺术家的妻子之后,她们的丈夫开始寻找自己人生的第二春,这一代文艺女青年在中年之后几乎都面临了婚姻破碎的问题。其中最极致的案例也许是诗人谢烨,她惨死于诗人丈夫顾城的斧子之下。
纠察队用强光电筒对准在黑暗中亲昵的恋人,大声喊:“精神文明!精神文明!”
八十年代,婚恋问题也被纳入国家管理的范畴。中共中央书记处曾经专门举行会议来讨论30岁以上的“大龄青年”的婚姻问题。1982年11月中旬,广州成立第一家市青年婚姻介绍所,在这里交上五毛钱,就可以“搞对象”。在1984年举办的婚姻介绍所工作交流会公布了一组数据,当时北京有3.4万30岁至40岁的大龄青年,广州有6万,而天津有6.5万。
一方面国家很重视未婚青年的配对问题,另一方面,管制到处存在。你可以搞对象结婚,但是不能乱搞,公共场合的亲昵行为被视为不端,不时有带着红袖章的纠察队在公园巡逻,他们喜欢用强光电筒对准黑暗中亲昵的恋人,大声喊:“精神文明!精神文明!”在上海,住房紧张、没地方谈恋爱的青年男女到处被驱赶,没办法只能都集中跑到外滩的一段防汛墙边谈恋爱,从外滩公园到金陵东路,这段1500米长的“情人墙”,常常聚集了上万对情侣,这是一段众志成墙的历史,是改革开放的一景,《纽约时报》为此专门做过报道。
政治色彩在个人生活领域不断淡化,八十年代的结婚证上已经没有了毛主席语录了,就连“计划生育,勤俭节约”的口号也没有了,结婚证终于上放了夫妻两人的相片,有那么点个人纪念的意味。2003年,民政部制定《婚姻登记工作行为规范》,全国人民的结婚证上统一放了夫妻合影的照片,同时结婚证上增加了全国统一编号和科技防伪标识,据说有人会通过伪造结婚照来套取住房公积金。
八十年代开始,离婚终于变得容易了。在1980年《新婚姻法》公布之前,中国人离婚要盖五个章,分别得通过保卫科、人事科、街道办等部门同意,各部门、各单位对人私生活的各种控制让很多人一辈子都离不成婚。《新婚姻法》公布之后,离婚只需要在民政部门盖一个章,一度造成了离婚的高潮。1984年,全国有46.5万对夫妻离婚,当时离婚原因中已经有了“性生活”不和谐的提法。据民政部门统计,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离婚总人数已经连续多年递增。2012年共有310余万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2012年国人离婚率增幅首次超过结婚率增幅。
关于性的演变:从“那件事情”、“流氓罪”、“非法同居”到“重婚罪”。
在电影《庐山恋》中,女主演张瑜不过在男主演郭凯敏脸颊上轻轻啄了一下,便被认为拍了吻戏。性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是一个禁忌话题。王小波写给李银河的情书中,也只是用“那件事情”来指代。他在信中说:“我从来都不好意思想象和谁做那件事情。我也许能够做到一辈子不做它。也许不能做到。反正不能乱来的。和不喜欢我的人在一起就更不好意思。”
性幻想是不好意思的事情,“乱来”肯定是不可以的,而“耍流氓”是刑事犯罪。1983年“严打”之下,很多人因为“流氓罪”挨了枪子。西安的家庭舞会组织者马燕秦被判死刑,当时的审判结果是:“长期有业不就,将其家作为主要据点,纠集流氓分子多次举办流氓舞会,并经常勾引男女青年,出入其他流氓舞场,教唆、诱发多种形式的流氓犯罪。先后与数十人乱搞两性关系。”在这场“严打”中,电影明星迟志强因为参加了家庭舞会被举报,牵扯出曾与两名女性发生关系,不仅他被抓,那两名女青年也被判入狱。他后来唱了那首著名的《铁窗泪》,被树立为“浪子回头”的典范。
在特区深圳,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第一批香港货柜司机开始包养二奶,到九十年代中期,形成规模的“二奶村”。随着大陆男人经济状况的改善,婚外情成为一个社会问题,1997年修订的《刑法》规定了重婚罪。治性病广告开始大规模出现在大中城市的电线杆上,以“亚当”、“夏娃”为店名的成人用品店开始出现。曾经“卧底”红灯区做社会学调查的性学家潘绥铭说:“城市男性中25-29岁的人群,47%有多名性伴侣,性伴侣的平均数字为2.7个,其中找过小姐服务的有17%,也就是说大约5个人里有一个是嫖娼的。”
在八十年代,未婚同居生活是非法的,但还是有人开始实践了。李银河在八十年代末曾经做过一个调查,在人群中只有15%的人有婚前性行为,并且其中多数是准备结婚的伴侣。现在婚前性行为的比例已经超过了70%。从九十年代开始,做人流时,医生不再询问婚姻状况。现在,中国每年有1300万人次做人流,其中六成为20——29岁的单身女性,女大学生是重要消费人群,人流小广告上总会有暑期优惠活动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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