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世纪,路灯刚出现的时候,用途并不主要在于公共照明,而在于打击罪犯——在伦敦和巴黎,各种犯罪的案例都集中出现在黑夜,人们需要公共照明设施的建设,来改善这一状况。根据《黑夜史》作者A.罗杰.埃克奇的记载,到了18世纪,英国议会在关于“完善街道照明”的法案中,还明确列举了伦敦“频繁的谋杀、抢劫、入室偷盗”以及“夜晚发生的”其他“犯罪行为”,日内瓦的请愿者要求改善照明条件的理由也大致相似:“什么人无知到这种程度,难道看不到犯罪几乎都是在夜晚发生的?”
1.0时代:维持治安
公共照明设施的建设,的确让政府开始有能力改善城市治安。历史学家威尔·杜兰记载,路易十四时代,巴黎夜里已经点起五千盏路灯,步警和骑警由此可以彻夜巡逻,以保障市民安全。到了18世纪中叶,公共路灯已经成为阿姆斯特丹、柏林、维也纳等欧洲大城市的标准配置。随着技术的发展,从18世纪下半叶开始,各个城市里的路灯的亮度大增,公共空间的治理变得更加容易,简·奥斯汀在她的小说里说:“英国没有哪一种东西在预防犯罪方面所起的作用能与汽灯相比。”
对个体而言,路灯的大量出现则有另一重意义——它让公共空间里白天和黑夜的界限越加模糊,自然界的法则被人为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因此发生变化——夜晚再也不意味着一片安静,人们在晚上开始有更多的活动:到百货商店购物、去听音乐会……1777年,一位到巴黎旅游的人说,横跨塞纳河的新桥上“整整一个通宵,时刻有行人从上面通过”。1789年,一位到伦敦旅游的人则说:“所有的商店一直开到晚上十点,店内灯火通明。”
2.0时代:夜生活的开端
路灯带给人们新的空间和时间,也在消灭一些传统。A.罗杰.埃克奇说,黑暗将心灵与日常生活的世俗隔离了开来,但现在一切都起了变化,“黑暗和光明的交迭更替,白天的景观和声音之外的暂停——所有这一切都将被日益明亮的灯光所破坏。生态系统以及它们自身的夜生活模式都将受到不可估量的损害。黑暗在减少,隐私、亲密交往和内省的机会也将变得越来越稀少”。
黑夜带给城市居民的一些意象,也随着路灯的到来而逐渐淡化。在过往的日子里,黑夜神秘,甚至令人恐惧,现在,已经没有多少人害怕黑夜。那些因黑夜而产生的鬼故事正逐步消失,而与黑夜有着密切关系的巫术,也随着城市越来越亮而失去了市场。
路灯在各大城市普及的时候,工业革命也在欧洲兴起——因此,前者不仅仅被当作新生活的象征,更被当效率的象征。人们普遍认为,照明条件的改善,让生产和消费的效率大大提升。此后的时间里,城市越来越亮,“不夜城”也大量涌现。
但和很多新技术相似,路灯打破了某种权力的平衡,一开始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首先,它面对的是神权。1819年,《科隆日报》刊登了一系列评论,讨论是否需要修建路灯,很多人的观点是,灯光干扰了“神对世界的规划”,即神早已规定“夜晚必须是黑暗的”,必须禁止修建。
罗马教皇格里高利十六世也认为,应禁止使用路灯,不过他的理由更加世俗:有了路灯,群众在夜晚的作乱将更加方便。这和某些城市执政者的观点吻合——路灯的出现,让警察维持治安更容易,但也让夜晚多了一些不安分的因素。于是,在英国的一些城市里,路灯由警察局负责维护,这些灯通常被称为“警灯”。很多人认为,路灯是“夜晚最好的警察”,让“公共安全和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紧张起来”。只要一爆发骚乱,路灯总是被毁坏殆尽。
事实上,对灯火的管控很早就成为执政者的手段。法国人谢和耐在《蒙元入侵前夜的中国日常生活》中描写过杭州的灯火变迁史,“在蒙古人侵占之前,城中的许多街区,尤其是临近御街的街区,总是夜深而人不静。餐馆、酒肆与茶楼的前后院都张灯结彩,商铺的陈设亦灯火通明”,然而,到了蒙古人侵占之后,灯火被严格管制,谢和耐引用马可波罗的话说:“在法定禁火的时刻到来之后,看看还有谁家露出任何火烛之光……如举不出正当理由,便会受到惩处。”
3.0时代:城市美学符号
今天,放眼全球城市,会发现路灯依旧能挑起很多权力话题,宵禁、地域差别……但得承认,路灯的工具属性被淡化了,人们更喜欢谈路灯和其他的公共照明设施如何塑造一座城市。
同济大学设计创意学院教授娄永琪注意到,中国很多城市已经意识到夜景的重要性,但不知道如何塑造,“就像一个爱美的姑娘不知道怎么化妆”。在他看来,“化妆很重要”——因为城市需要讲故事来打动人,而通过路灯和其他景观照明,城市历史和记忆将在夜晚得到很好的讲述。在武汉召开的“和谐都市 光影未来”城市照明活动中,娄永琪现场就提出了一个假设——可否通过技术手段,让黄鹤楼的“黄鹤”概念在夜晚“飞起来”,得以更好的呈现?
飞利浦中国负责景观照明的商务总监杨嵘认为,通过灯光可以打造城市名片,关键是如何操作。很多年前,杨嵘在悉尼大学念书,觉得悉尼的经验值得参考,“并没有全城亮化,只是通过对悉尼歌剧院等几个地标的景观亮化,人们就对这座城市产生很深的印象”。现在,他所在的公司,正按照这种思路和很多城市进行合作。在广州,飞利浦通过数千套LED照明系统塑造了广州电视塔的夜景,让“小蛮腰”的特色在夜晚得以延续。在另外一些区域,景观照明发挥的力量比人们想象的更大。在杭州,沉睡数百年的古运河也因为新的景观照明设计而在夜晚重新焕发生机,成为一个新的旅游景点。
城市照明远比人们想象的复杂。在探讨城市照明的未来时,杨嵘经常和文化学者、哲学家、建筑师一起讨论,他认为这种做法理所当然,因为城市照明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它也是一个艺术问题,只有对社会和文化趋势进行分析,才能摸索出自己的一套方法论。
在塑造城市夜景时,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是对能耗的控制。在飞利浦的“城市·居民·灯光”的理念中,“能效都市”和“形象都市”是很重要的两个指标,飞利浦灯具事业部亚太区总经理魏谦哲认为两者并不矛盾,“现在通过技术手段,在这两者之间已经能够达成很好的平衡”。让他感到更加乐观的是,中国城市在能效的意识上比很多国外城市更强,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在推广节能的LED路灯的过程中,中国城市的接受度远比国外城市更高。
路灯的个人意象
“它服务了许多许多年,但是现在没有人要它了。现在是它最后一晚待在杆子上,照着这条街。它的心情很像一个跳芭蕾舞的老舞女:现在是她最后一晚登台,她知道明天她就要回到顶楼里去了。”1847年,哥本哈根的所有路灯被替换成煤气灯,安徒生如是描写老路灯的落寞。
如同安徒生的感慨——很多人认为路灯不仅仅是塑造城市景观的工具,在进入城市数百年之后,它成为某种具有情感热度的意象——路灯把人和黑夜、城市的关系串在一起,它的亮度、光影乃至本身,总是能指向人心和城市种种。
在《花样年华》里,当身着旗袍的苏丽珍在昏黄的路灯下独自行走时,观者无法不想到她和周慕云那隐秘而纠结的关系;在《纽约,我爱你》中,爱情的色调大体是明亮的,所以即便街头的路灯依旧昏黄,人们仍然觉得在此地邂逅的感觉极为美好;《迷失东京》里,东京灿烂的路灯和繁华的街景在过气老演员面前慢慢滑过时,人们可以清晰看到他脸上的迷惘和困惑;最近一部对路灯大书特书的电影则是伍迪·艾伦的《午夜巴黎》,当男主角行走在那些古典造型的路灯下时,大家都不会对他穿越到20世纪巴黎的黄金时期产生不适感——这些路灯和街道是多么符合人们对上个世纪20年代巴黎的想象啊!
如同文艺电影对路灯的阐释,在小清新的表达系统中,路灯也是一个特别的符号——在他们的照片中,路灯和电线杆、咖啡馆一起,成为最常见的取景对象,它蕴含某种孤独的意味。不过,这个符号现在已经被用滥了。在最新版的《文艺青年摄影装逼完全指南》中,路灯已经被认定为不受欢迎的符号,他们是这么说的:“孤零零的电线杆儿路灯什么的,能少拍尽量少拍,拍了也别把颜色改得乱七八糟的,改了颜色也千万别在上面加字说自己多寂寞,加了也千万别给别人看,除非你就是非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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