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就像一张纸,皱了,即使抚平,也回不到原来的样子。” 实在找不到这句话的出处,但在一个真相匮乏的失真时代,这样的句子,也成大师语录,广泛流传于社交平台、三行情书,甚至时事评论。假想:如果这张纸,换作一纸契约呢?是不是就能够为信任护航,驶向彼岸?
有人会说:不一定。契约“皱”(毁约)了呢?你的船(对毁约的惩罚) 保住了,可信任依然难逃溺水。乍一听像是一种尴尬悖论,但“言而无信”后的“有法可依”,确是现代社会契约精神的基本规则。
早在《万历十五年》中,黄仁宇就断言中国历史上有两大问题:一是缺少数目字管理,二是以道德代替法律。道德口号的分贝,在我们这片土地上,总是高过规则与契约的底线。如同胡适曾说,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讲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情味儿的国家;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而大谈道德、高尚,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干净与肮脏、人情味与伪君子之间,是否也只隔着一张纸?这张纸上写满规则,撑起一个理想社会该有的样子。何为规则?或许可有三层解释:契约、契约精神、契约至上精神。它们的不同,是观念的水位的不同。
公信力下滑,私信力崛起,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进入一个更好的时代。我们需要那张纸,需要纸上不同的水位,就像需要一个真正意义的信时代。
“没有彼岸的‘信仰’和此岸的‘契约’,结果便是一种奇特的二律背反。”
你信吗?——此三字问句在中国的力量与意义,几乎已可等同于梁漱溟老先生当年那一问:这个世界会好吗?
社会学家齐美尔说:信任是社会中最重要的综合力量之一。没有人们相互间享有的普遍信任,社会本身将瓦解。现代生活远比通常了解的更大程度上建立在对他人诚实的信任之上。
坦白说,在中国讲信任、讲契约,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们自古就有“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们也讲“言而有信”、“一言九鼎”与“一诺千金”。但在中华文化深处,崇尚谋略、厚黑学、潜规则与关系经济、江湖义气,等等,又都有着强大的存在基因。于是,中国人会一边打捞、标榜着仁义礼智信,一边也无奈、叹息着信任危机、价值观坍塌,契约精神缺席。
郑也夫在《信任论》中强调,信任是建立社会秩序的主要工具之一。同时也表明观点:中国社会依然是“低度信任社会”,中国人的信任依然停留在家族信任阶段。“在这套文化观念中,没有个人的价值和尊严,而只有严格的等级秩序。由于没有彼岸的‘信仰’和此岸的‘契约’,其结果便是一种奇特的‘二律背反’——表面上形成了强大的中央集权体制,实质上整个帝国都是一盘散沙;表面上家庭成为社会纽带的核心,实际上信任从来也没有超出过家庭范畴之外。”
因为缺少安全感,面对社会的复杂性时,人们在本能之下,会倾向先选择不信。不信搜索引擎,不信排行榜,不信莆田系,不信开发商,不信学历与论文,不信长期存款,不信饭局,不信转基因,不信马桶与电饭煲,甚至不信实话实说,不信“3·15”……社会信任系统陷入一个畸形循环的怪圈。
人们在信任力上,开始选择投奔一个个“理想的个体”——他们(被信任的“大V”、公知、公众人物)其实一直在岸边,不厌其烦地告诉你真相与常识,讲解民主的细节与契约精神,分析这个社会会好吗,甚至告诉你如何去信或不信。他们一步步抬高着公共领域私信力的水位。
有意思的是,卢曼在《信任与权力》中,把信任视为一种将社会复杂性简化的机制。“在任何情况下,信任都是一种社会关系。它是人与社会复杂性遭遇时出现的一种心理状态。”
中国人的心态呢?在面对“中国式复杂性”时,已难以安心留在公信力的大船上,他们开始左右寻求更多“个体力量的划桨”,以期安全前行。
一纸契约,打破了信任受血缘、地缘的限制,筑起更高水位的自由。
信任变了味道,私信力才会参与竞争。而真正的安全与自由,是既要在船上,又要有划桨,还要掌握游泳技能,合力进入一个契约型社会。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早就论断:人们怎样才能生活在一个秩序的群体中,仍能自由如初?回答便是社会契约——放弃天然自由,获取契约自由。如果说信任是一个契约社会形成的核心要素,契约精神则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基石。
学者刘瑜曾分享她在高校就业过程中体验的契约精神:去剑桥工作前,从面试、笔试到决定录用,前后8个月间,她收到来自校方、系里、学院的各种合同,将双方权利、义务描述得异常清楚。从住房安排、医疗保险、工资系统、课程教学、信息隐私到计算机坏了可以找谁,甚至参加学院活动该穿什么袍子…… 白纸黑字历历在目,大名一签,便意味着一切将有规可循、有法可依。
一纸契约,打破了信任受血缘、地缘的限制,筑起更高水位的自由。相反,她的两位在中国高校求职的朋友,得到的“最有人情味”的回复则是:差不多,到时候来吧!刘瑜后来把这种反差,评价为我们的“精神文明”与英美的差距。
无论在西方还是中国,人们从未消退研究和解释契约精神的热情:契约死亡了,契约再生了,契约危机了,契约至上了……这恰恰说明,一个现代社会对于契约精神有着多大程度的饥渴症。
即便是最古老的人格信任,也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心理契约。就像木心在诗中写的:从前的锁也好看,钥匙精美有样子/你锁了,人家就懂了。这份懂,是信任,也是信仰或信念,它是无约束机制的一种精神契约。只是,它洋溢着文明的味道,却未必能带整艘船驶向文明社会。
梅因在《古代法》中的观点,曾被视作现代性的一座里程碑:迄今为止,一切进步性的社会运动,都是一场从身份走向契约的运动。虽然在西方,身份与契约之间也历经反复转换,但这仍是现代社会的必经之路。
一个值得期待的理想国,应该迎来一个具备契约精神的信时代。
没有契约精神,你信谁都难得永生。
有人说,“中国式复杂性”还在于:多数人遵守契约,而个别人不遵守契约的情况下,不守约的人反而可能得到超额利润。久而久之,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会变得非常之高。信任力极大透支,谁还信,还信谁?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就曾描述过“契约”与“正义”的关系:“人们在彼此交往中既尝到过不正义的甜头,又尝到过遭受不正义的苦头。两种味道都尝过了之后,那些不能专尝甜头不吃苦头的人,觉得最好大家成立契约:既不要得不正义之惠,也不要吃不正义之亏。打这时候起,他们中间才开始制订法律契约。守法践约者,被叫做合法的、正义的。”
我们身边,吃苦头的人太多了,尝过甜头的人又不好说葡萄甜。从这个角度看,两种味道都尝过的人,或许越多越好。至少,这些“准契约人”,也是迈向契约社会漫漫长路的起步者。也有学者分析:“在中国,所谓明规则和潜规则之间,也有真空地带。契约精神和契约至上精神之间的距离,就在于此。”
郑也夫曾分析社会中的“契约人”时认为,契约人就不再是自然人,须尽可能把感情与行为一刀两断,用条款和责任来约束行为。这样,缺乏人情是人生之憾,却不失为公法之幸,能使社会组织的机器低摩擦运转。
他以香港为例,描述了商业社会对契约精神的践行:“面子不管用了,条子不管用了,亲切回忆不管用了,虽然隐形关系网难以完全绝迹,但朋友的经济意义大减,徇私犯科的风险成本增高。香港由此避免了很多乱象,包括省掉了大批街头电子眼,市政秩序却井井有条,少见司机乱闯红灯,摊贩擅占行道,路政工人粗野作业,行人随地吐痰、乱丢纸屑、违规抽烟、遛狗留下粪便……官家的各种‘公仔(干部)和‘差佬’(警察)也怯于乱来。”
经济学家阿罗认为,“信任就是经济交换的润滑剂,是控制契约的最有效机制,是含蓄的契约,是不容易买到的独特的商品。世界上很多地区经济的落后大都是由于缺少相互信任”。
建立信任的基石就应该从一纸契约开始——口说无凭,字据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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