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起源于母婴关系,”中日友好医院心理医生李子勋说,“婴幼儿两岁以前从母亲那里得到的归属感和安全感对个体信任能力的发展有重要影响。”
对于襁褓中的婴儿来说,母亲是全能神:温暖、安全、可靠,能够满足物质需求,同时,在心理和情感上也能给予及时的回应。在这一阶段,如果父母对孩子投入足够的爱,让孩子感到安全和满足,就有利于孩子在人格形成的初期建立自信,从而容易在人际交往中建立起信任关系。
随着孩子的成长,在母婴关系中逐渐建立的自我就会外显出来,表现为孩子与自己的关系。李子勋说:“人跟自己的关系是所有关系的基础。一个对自己缺乏信任的人,很难在社会关系中相信他人。”如果一个孩子在早期的母婴关系中没有得到足够的安全感,他就会不善于表达爱,对来自外部的善意也难免敏感多疑。
这种问题在亲密关系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如果父母对孩子疏于陪伴,存在交流上的障碍,或有过被亲人嫌弃、虐打的经历,孩子就会对亲密关系保持警惕,在未来的恋爱和婚姻中,他们很难找到让彼此轻松、愉快的相处方式。
孩子五岁后,自我意识觉醒,逐渐从家庭走向社会。个体对他人的信任由母婴关系中依从、被动、及时满足的培养方式转向主动、自觉和有选择性的亲近与信赖。在李子勋多年的临床和研究经验中,孩子步入社会后,教育和整体的社会氛围对培养孩子在人际交往中的信任感起到更重要的作用。这种后天的影响甚至可以弥补早期母婴关系中的过失,修复孩子两岁之前造成的不善于处理亲密关系的缺陷。
“99%的人可以在后期的成长过程中淡化不良母婴关系和不良家庭关系的影响。他们可以通过恋爱、建立友谊和婚姻关系修复早期创伤。这时候,社会的包容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社会能够创造一个开放、松弛的环境,绝大部分不良母婴关系能自然修复。若社会环境不配合,个体又严重自我封闭,这种创伤就难以修复。这就是PTSD(创伤后应激反应)的范畴了,需要心理治疗的介入。”
想要获得信任,需要会表达善意,能够表现得正直,并服从社会规范。
一个人对自己、他人和社会的信任建立在个体的心理需求上,因人而异,千差万别,很难找到一个标准的衡量尺度。但在具体的社会角色上存在一种信任标准,这个衡量标准就是——人际互动的有效性。
信任是分等级的。一个人靠不靠谱是最低等级;能不能合作是稍高的等级;是否值得依靠,能将自己交付于对方是较高等级;无条件崇拜与跟随、仿效是最高等级。这是信任与信仰的变化,信任成为信仰时,盲目性就增大了。
在社会性活动中,一个容易被信任的人需要具备几个特质。首先是表达善意的能力(对人关怀),其次是表现得正直(有好的道德能力),最后是克己(服从社会规范)。
我们会发现,在社交活动中,有些人更容易被信任,有些人则不具备这样的先天优势。李子勋说,这种“以貌取人”也来源于两个层面:“人的生物性决定他有趋利避害的本能,人们倾向于信任那些看起来不具有攻击性或者给人以被保护感的人。但在今天,我们的‘以貌取人’更多是社会文化层面的界定。西装革履、长相端正的人让人愿意接近,反之,则显得不尊重,让人想躲避。”
通常,在善意的人际环境中,人的信任度会增强。人与人的相处存在一种趋同性,共同遵守的规则、价值观、信仰和伦理是维系人与人之间信任的基础。发展信任是为了得到安全感,如果缺乏这些信任的基础,或遭遇特殊情况,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就会出现游离不定的情况。
比如,两个人流落荒岛,彼此信任是最重要的,否则将无法生存。这时候,两个人的信任建立在共同利益之上。但当第三个人出现时,前两个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就会改变,甚至瓦解。为了得到安全感,他们开始需要一种类似结盟的关系,彼此之间的信任开始依赖契约和制度。两个人先结盟,迫使第三个人选择依附或者背离,第三个人的信任感和被信任度就受到结盟关系的影响。“这就是人们为什么要选择政党、团体和组织的心理原因。”李子勋说。
信任也是可以被培养的。“当信任发生在一种依赖、依靠、利益、交换的人际关系中,经验就成为重要因素。”李子勋说,这种信任的培养训练在婴幼儿时期已经开始。比如,很多父母都与孩子玩过这样的游戏:父母把孩子面向自己抱在怀里,将孩子向上抛起,再接住,然后不断重复这样的动作。“这时候,婴儿的感受来自皮肤感觉和大脑前庭的平衡功能,抛动时有的婴儿会感觉刺激、舒服,有的会头晕紧张。害怕是正常的,但如果持续抛孩子,几乎所有孩子都会适应甚至喜欢这项游戏。原因在于,孩子对‘抛起—接住’的信任补偿了安全感的不足。成年人也常用信任来维系安全感,团队的拓展训练就是相同的原理。”
女性比男性更倾向于用信任来补偿安全感。从生理条件来说,女性处于弱势,因此,她们需要更多的安全感来补偿生理对心理的影响。这种心理表现在生活中就是,女性比男性更在乎邻里关系、同事关系,她们需要在这种关系中实现对周围环境的信任。更极端的表现是,女性更容易轻信人,也更容易被骗。
当下,我们依然处在男权社会中,男人通常在社会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这让他们处在更激烈的竞争中,很容易将人看成对手,而非可以建立信任的伙伴。他们的辨识度更强,个人实力更强,较少靠盲目的信任来获取生活所必须的安全感。
“个人对社会体系的信任会影响处于社会中的人际间的信任。这或许能够解释中国人的人际信任为什么比较弱。”李子勋说,对于一个社会体系来说,法律和社会规范是人身安全和心理安全感的保障。这些不能通过口号和宣传实现,需要事无巨细的具体规则来提供保障。
现阶段的中国,从社会规则的制定,到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通常都只提供了大的方向和目标,具体规则和方法论不完善,甚至缺失。
地沟油、不遵守交通规则、互联网暴力……因为规则缺失而造成的社会性问题会影响个体对整个社会体系的信任,从而导致人与人之间的怀疑和疏远。“人际交往缺乏必要的边界意识,这也是中国人缺乏人际信任的原因。”李子勋说,西方人对隐私有明确的界定,人际交往受限于一定尺度之内。两个在工作上争得面红耳赤的外国人,可能私下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工作与生活有明显的边界,这让他们在某一范围内的人际交往中感到安全和放松。“但中国人不同,老板对你好,你也许会帮他接孩子。同事说你的衣服不搭,你也许会觉得他对你不怀好意,进而放大到工作中。当整个社会都缺乏这种交往中的边界意识,每个领域内的信任都难以达成。”
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中,对人身安全、家庭安全和道德保障的需求仅仅是第二层次的需求。“信任”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更高层级的需求,安全保障不达标的社会体系让个体处处警惕,以至于整个社会的信任度处于较低水平。“中国人正处在从对安全的需求向更高层次需求转变的过程中,当尊重、友好和自我实现逐步达成时,整个社会的信任体系就会发生质变。”李子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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