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说女儿国之人是因饮泉水受孕的说法,我不信。
关于女儿国合理的解释是母系社会。这个社会的特点是男人不重要,而不是没有男人。
泸沽湖边一位晒太阳的女子。
唐僧玄奘西行后口述的《大唐西域记》,比明朝徐霞客的《徐霞客游记》早了至少1200年。作为最早的旅行攻略,西域记里提到了女儿国。吴承恩一定觉得那是一个大新闻,才将唐僧途经女儿国写得牵肠挂肚、挠心挠肺。
西域记里提到的女儿国在大雪山,东接吐蕃、北接于阗,西接三波诃。那里的人以女为王,丈夫只有打仗和开荒耕田的份。
根据这个表述,女儿国的地理位置大概是在如今四川凉山州一带,靠近泸沽湖。
今天的沪沽湖旁,倒是真有个母系社会,就是人们常说起的摩梭人,以走婚知名。
泸沽湖
前些天到泸沽湖闲逛,才补全了关于摩梭人走婚和生活的一些细节。
官方的说法中,只叫“摩梭人”不称“摩梭族”,大概是因为摩梭人总人口较少,大概5万,其中1.2万生活在泸沽湖旁,其他的散布在西南各处。
但这个理由不充分。中国人口最少的民族塔塔尔族在中国只有3000多人,不过塔塔尔族属于欧罗巴人种,在广袤的蒙古草原上有鞑靼人的血液基因。这么看来,摩梭人没有归为“民族”,根源是他们没有自己的语言和独立文化(或者说与当地蒙古族文化相近的文化),所以现在,他们被归到了当地的纳西族。
尽管文化和生活接近当地蒙古族,但宗教上还是偏向藏传佛教之一的“本教”。
在摩梭人社会里,女性拥有绝对地位。拜走婚制所赐,适龄男女生下的孩子由舅舅抚养,舅舅这个角色还要执行家族的日常管理,包括财物的收支;至于家族,权力和威望最高的是老祖母,舅舅的行事方案,需要经过老祖母的许可。
总结起来,就是大家以在丈母娘家生活为主。所以,生出一个女儿,是延续家族的关键。
这种社会机制的成熟,来源于他们对“父精母血”的认知——孩子是母亲生的,所以血亲上,孩子与女性更近。得益于女性不好争斗的性格,摩梭人自古以来族内和谐安定,尊老爱幼,绝不会出现虐待老人的现象。
关于走婚的具体流程,不确定是不是为了刺激旅游经济,有种说辞是这是走婚男女事前的约定,后来演变成了互相在对方手心里抠三下。这种猜测是因为在篝火晚会的跳舞环节,男女互抠手心比较容易实现——便于将“探秘女儿国”打造成现代旅游业里“艳遇的最佳目的地”。
泸沽湖边夜色。
可以确定的是,一旦达成共识,男方在夜里潜入女方家中的过程称为“摩入”;第二天早晨离开,称为“梭出”。生下的孩子,在双方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得到法律认可。
要强调的是,走婚不是摩梭人的草率行事,双方一定是有充分感情基础才能“摩梭”,而且走婚的核心,也并非滥交。恰恰相反,因为没有婚姻法的约束,两人才得以以“感情”为核心共同生活,假如任何一方要离开,那只是因为双方没有感情了。但因为结合和离开都没有法律约束,因此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摩梭人更注重双方在一起的精神状态。
至于为什么在泸沽湖出现摩梭人(汉朝以来),原因应该是交通不便导致的信息闭塞。尽管这里在元以后都设土司千户所,但整个湖盆被四周群山环抱,加上水面的海拔接近3000米,所以外来文化和信息渗入困难(茶马古道也不经过这里),且母系社会带来的社会较少纷争,所以让这种独有的文化得以流传。
从云南抵达泸沽湖,要穿越金沙江,沿路山峦尽是险绝。
随着1988年当地开始发展旅游业,摩梭人开始慢慢接受一夫一妻制,一些传统的民族习惯,在一点一点被改变(比如猪槽船几乎消失)。至于走婚的习俗还能维持多久,这不好说。
如果说摩梭人的母系社会给我们提供了一些观察角度,那大概可以说穷山恶水未必就是“刁民”的温床,反倒是在公序良俗的环境下,男女之间以感情为基础,比利用财产和法律维护,能让两性关系走得更远、更稳固、更温暖。
泸沽湖边的一个孩子正在研究扑克牌的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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